“刚从直播间晕倒醒来,一口气还没缓过来,就被公司通知解雇了——前后连半小时都不到!”4月3日,浙江金华东阳市,24岁带货主播宋女士,遭遇了一场猝不及防的职场暴击。入职仅8天,她在直播时突发晕厥,醒来后没等到一句关心,只等来当场辞退的通知和匆匆结算的工资。如今,宋女士提出合理赔偿却被公司断然拒绝,只能通过劳动仲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时间回溯到3月27日,有着两年直播带货经验的宋女士,正式入职东阳市筱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为一名实习带货主播。双方明确约定,底薪7000元,实习期满一个月自动转正,公司还特意为她出具了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清晰标注“系我公司在职员工,担任直播部门主播”。她的日常工作节奏清晰:每天直播4小时,每2小时可休息一次,彼时的一切,都朝着安稳的方向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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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 宋女士供图

谁也未曾预料,这份看似安稳的工作,仅仅维系了8天便戛然而止。4月3日下午3点01分,宋女士上播刚满一小时,一阵强烈的不适感突然袭来,她来不及细想,急忙在工作群询问能否提前下播,可消息刚发送成功,便眼前一黑,直直地晕了过去。“大概晕了十几秒,我咬着牙撑着站起来,硬着头皮继续直播,也就一分钟左右,另一位主播匆匆赶来接替了我。”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宋女士依旧难掩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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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女士晕倒时的画面。 涉事公司提供的视频截图

涉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的完整视频,清晰记录了宋女士晕倒的全过程,也印证了她的说法。可真正让她心寒到骨子里的是,晕倒醒来还没几分钟,公司工作人员便找到她,语气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公司讨论过了,你不适合干主播这行,现在就辞退你。”没有半句安抚,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这份辞退通知,来得猝不及防,也格外刺眼。

当天下午3点半,公司便匆匆为宋女士结算了工资,共计1653.82元——算下来,只按7天薪资核算。从宋女士晕倒后勉强撑着站起,到拿到工资被“扫地出门”,前后间隔不足半小时。公司提供的转账截图,清晰定格了这令人唏嘘的急速转折,也成为这场职场纠纷中,最有力的关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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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女士晕倒半小时后,公司结算工资将其辞退。 涉事公司供图

为了查清晕倒的真正原因,4月4日,宋女士专程前往医院做了全身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她并无器质性病变,医生明确判断,此次晕厥是低血糖引发的。亲友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纷纷直言公司的做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一致建议她申请赔偿,勇敢为自己维权。

4月5日,宋女士正式向公司提出两项合理诉求:一是补齐8天的工资差额920.79元。她解释,公司核算工资时,是按3月31天、4月30天的自然天数计算,而按照法定计薪天数21.75天核算,自己应得的薪资还差这笔钱;二是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7000元。可让她满心失望的是,这两项合情合理的诉求,均被公司明确拒绝,没有丝毫回旋余地。

满心委屈无处安放,4月9日晚,宋女士将自己直播晕倒的视频发布到个人社交平台,配文写道:“做带货主播的我,直播中途晕倒,醒来听到的第一句话,居然是‘我被公司开除了’。”短短一句话,道尽了职场人的无奈与心酸。截至发稿,这条视频已收获9.6万次点赞6500余条评论,网友们纷纷留言为宋女士抱不平,斥责公司的做法冷漠又绝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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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宋女士做了身体检查,未查出器质性病变。 宋女士供图

4月10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涉事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对方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语气中满是不满与辩解:“宋女士用掐头去尾的视频误导舆论,说醒来后第一句话就被开除,太夸张了,根本不是事实。”

张先生辩解称,宋女士晕倒后,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前关心,询问她是否需要吃糖、要不要去医院,一直等到她完全恢复过来,才温和地跟她说:“回去好好休息,先养好身体,以后有机会再合作。”聊完之后,便当场为她结算了工资,“她当时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张先生还补充道,后来公司打听得知,宋女士之前也有过晕倒的情况,“她这个身体状况,确实不适合干直播这行,万一再出什么意外,我们公司也担不起这个责任,所以才建议她换一份更轻松的工作”。

在张先生看来,公司的行为属于“劝退”,而非“辞退”,根本不存在违法一说。但宋女士对此完全不认可,她直言:“我当时就明确跟他们说,我身体没问题,能继续上班,可他们根本不听,我连选择去留的权利都没有,这明明就是辞退,哪里是什么劝退。”对于宋女士的诉求,张先生态度坚决,明确表示无法满足,还直言“建议她走劳动仲裁,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一边是公司坚称“劝退”、拒不承认违法,一边是宋女士控诉“被辞退”、坚决维权,这场纠纷的核心焦点愈发清晰:公司的行为,到底是合法“劝退”,还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对此,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主任杜伟毫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孙顺发,给出了一致且明确的答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杜伟律师详细解释道,“劝退”与“辞退”的区别十分明确:劝退是公司与劳动者协商沟通,建议劳动者主动辞职,必须经过劳动者本人同意才能生效;而辞退则是公司单方面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没有任何选择权。结合本案来看,公司当场作出解除决定、停止宋女士工作、快速结算工资,全程未与宋女士有任何协商,明显属于辞退行为,而非其口中所谓的“劝退”。

他进一步指出,宋女士已入职8天,持有公司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岗位明确,日常接受公司管理,双方还明确约定了底薪,早已构成合法的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以“晕倒、不适合做主播”为由将其辞退,既没有合法的理由,也没有任何有效证据支撑,属于典型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孙顺发律师补充分析,涉事公司试图以“宋女士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但并未完成法定的举证责任。他强调,用人单位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录用条件明确,且已明确告知劳动者并经其确认;二是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表现,确实不符合该录用条件;三是用人单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佐证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很明显,涉事公司并未满足这些要求,其辩解根本站不住脚。

两位律师均明确表示,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宋女士依法有权主张7000元赔偿金;此外,公司的工资计算方式存在明显错误,应当按照21.75天的法定计薪天数,为宋女士补齐8天的工资差额920.79元,这是宋女士应得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杜伟律师还为宋女士提供了具体的维权建议:尽快收集并固定好相关证据,包括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工资支付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与公司的谈话录音、考勤及直播记录等;除了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工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合法途径,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目前,宋女士已经正式启动劳动仲裁程序,这场“直播晕倒半小时就被辞退”的职场纠纷,究竟会有怎样的结果,正义能否如期而至,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跟进报道。

来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