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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据广东广播电视台粤TV报道,多名广东阳江阳春市民报料称,他们十余人通过当地几位中间人,花钱当上了高铁安检员,中介费最少3万,最多4.5万。到岗后发现工资才2500元。求职者是跟北京铁保中泰保安深圳福田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际每日工作时长经常超16小时。

据多名交了钱的安检员反映,带他们入职的中介同样是周某宇和张某。而在周某宇和张某下面,还存在下线“中间人”,专门负责帮他们招揽生意。记者统计发现,周某宇通过多名阳春当地中间人,先后收取至少12名求职者的中介费,累计金额超30万元。

记者从佛山铁路公安了解到,案件已转至阳春春城派出所。截至记者发稿前,阳春公安并未回复记者是否立案。

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粤TV

编辑:杨润婷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在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开展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外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违法修筑设施或者进行工程建设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态破坏的,责令限期修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