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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假赋能新成长
2026年3月,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正式设立春秋假期。根据安排,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鼓励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形成较长假期。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明确规定春秋假期间学校和教师不得布置任何作业,不得组织补课或考试,并强调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推动职工休假与学生春秋假有效衔接。这一政策出台,标志着山东成为继浙江、江苏之后又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春秋假的省份,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春秋假应该怎么过?孩子放假了,家长怎么办?在不同地区、不同学校,春秋假能“一碗水端平”吗?今天我们邀请到济南市历城区虞山路学校校长于敬敬,一起来探讨相关的话题。
今晚(4月11日)19点35分,山东教育卫视《教育纵深》栏目即将播出《春秋假赋能新成长》,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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