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薪酬管理。该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决策在于确立了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个人权责及绩效紧密挂钩的原则,并规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需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绩效评价后支付部分薪酬。制度强调,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问题对财报进行追溯重述,或董事、高管因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将重新考核并追回已发放的相关绩效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独立董事实施津贴制,标准为税前15万元/年,由公司承担其履职合理费用。非独立董事若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则按专职岗位或高管标准领取薪酬,不另领董事津贴;未兼任职务者不额外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综合其具体职务、工作绩效及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评定。该制度的实施将直接影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团队的薪酬结构与发放,旨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并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