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消品讯)2026年4月1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三部门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下称《规则》)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平台经济领域首部专门性价格监管文件,共计7章29条,直指大数据杀熟、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行业顽疾,为互联网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划定清晰的价格行为红线。
《规则》的出台历经充分调研与意见征集,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三部门曾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结合各方反馈优化完善后,于2025年12月9日正式印发,预留近4个月过渡期供平台及相关经营者自查整改。4月8日,三部门联合召开互联网平台价格合规指导会,通报部分平台企业价格合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价格合规机制,坚决遏制恶性价格竞争、虚假促销等违法行为。
此次实施的《规则》核心聚焦三大方向,为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提供明确指引:一是规范价格竞争秩序,细化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严禁“同一商品、同一时间、同等条件下对不同消费者实行差别定价”,从源头遏制“大数据杀熟”乱象;二是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平台不得通过降权、限流、罚款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参与低价促销、实行“二选一”,破解平台对商家定价的不合理干预;三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要求动态定价、会员价、区域价等规则全面公示,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等服务,确保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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