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几句得罪人的大实话,想必很多业主听了会扎心,但这就是小区管理的真相:自家小区搞得一塌糊涂,真的不能把责任全推给物业公司,藏在背后、导致小区一步步变差的关键,恰恰是我们业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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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业主才是小区的第一责任人,多数人的沉默缺位,就是小区乱象的沉默帮凶。

仔细想想,小区电梯里的广告投放、公共车位的租赁收益、快递柜进驻的场地费用,这些真金白银的收入,法律早就明确归全体业主所有,可为什么到头来全都成了查不清的糊涂账?甚至有大半业主,压根不知道这笔钱本该属于自己,更别说过问资金去向了。

根源很简单: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就没有专门的主体去监督物业;缺乏常态化的监督约束,公共收益谁来管、怎么用、花在哪,自然没人把控。明明国家法律已经给了业主维护权益的有力武器,可绝大多数人,从来都没想过要拿起这份武器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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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里条文写得明明白白,小区公共收益归属全体业主,同时也规定了,这类事项需由业主大会共同决议、业委会全程监督。可权利从来不会自己生效,业主们都不愿主动站出来参与,再明确的法律条文,也只是锁在纸面上的空话,这真的不是物业单方面的过错。

最讽刺的现实是:小区里不少人,天天吐槽物业不作为、乱收费,可真到了业主投票、议事决策的时候,个个都置身事外。小区物业选聘不参与,业委会换届选举不投票,小区管理规则制定不发声,等到自身权益受损、小区环境变差,只会一味指责物业不行。

正是大部分业主的冷漠与沉默,推倒了小区管理失控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在这里奉劝所有业主:别只做站在一旁指手画脚的评论家,你是小区的所有者、是股东,而非单纯的租客,小区的好坏,和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

从现在开始,做好这三件关键事:第一,主动学习业主权利,把《民法典》第287条吃透,清楚自己该享有的权益;第二,积极参与小区各项投票,哪怕只有微不足道的一票,也是在捍卫自身权益;第三,主动督促物业公开公示,紧盯公共收益收支、物业开支等各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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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小区自己不主动担当、不主动参与,就永远没有资格去评判小区的规则,更没理由抱怨居住环境不尽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