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五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北京赛区男子U10组的一场比赛中,双方球员上演了罕见的“互射本方球门”。近日,北京足协已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罚,中国足协也发布通报,表示将联合多方展开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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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闹剧,以及赛后严厉追责,我们并不陌生。就在三年多前,广东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男子足球乙A(U15)组决赛假球事件被严厉问责,共有16名官员被处理。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场冠名“中”字头的未成年人参与的足球比赛,竟仍然明目张胆地扭曲比赛结果,而且现场已出现明显争议,却仍未能及时制止。

我们不得不追问:青少年足球的“打假”,为何惩处已用重典,但成效仍不理想?

如果将这两起事件放在一起观察,可以看到一种值得警惕的变化。

U15事件中,比赛结果的改变主要由于外部力量的直接介入,本质是对比赛的“操控”;而这场U10比赛,则是在既定规则之下,通过对赛程路径的计算来改变结果,本质更接近“消极比赛”。

一个是被强行改变,一个是被精心算计、鲁莽执行,但结果却是相同的——比赛不再以竞技为目的,而成为实现其他目标的手段。

这也意味着,问题不只是个别人的失范,而是在不同层面,仍然有“通过故意输球获利”的可操作空间。

以本次事件为例,首先是赛制层面的激励偏差。

从本次赛事的赛制来看,发生这一消极比赛事件的小组中,小组第一需要更早面对强队,而且在四分之一决赛前的淘汰赛对手均为其他小组的第一名,而该小组第二则在四分之一决赛前,对手均为其他小组的第二名。

换言之,该小组谁获得第二——而不是第一——反而意味着更为有利的晋级路径。正是在小组最后一轮、两队已锁定前二的情况下,比赛演变为一场“争小组第二”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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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结果,与赛制客观上形成的逆向激励存在直接关系——最后一轮输球,反而可能带来更有利的晋级路径。

当“赢球”不再稳定对应“更优晋级路径”,比赛的目标就容易发生偏移:从争取胜利,转向通过消极比赛达到选择对手的目的。在这样的结构下,个别极端行为的出现,便不再只是道德问题,而是规则激励扭曲的结果。

其次,是竞赛规程与现场处置机制的缺口。

从该比赛的规程来看,对于类似“明显违背体育精神”的极端情形,只能依赖赛后由纪律机制进行处理,而缺乏清晰、可直接适用的现场处置条款。“比赛中止”条款仅限于天气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而对如此明显人为扭曲比赛进程的行为,并未预设明确的即时干预程序。

这就形成了一个现实困境:现场可以看见问题的极端严重性,却缺少“立即刹车”的规则工具。视频显示,当一方提出抗议时,裁判与比赛监督表示先完赛,再根据证据赛后反馈处理。此后,另一方也开始效仿,比赛局面由此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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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本场比赛这种极端情形,已经超出了常规比赛管理的处理经验,也正因此挑战了现有规程的边界:当比赛本身被明显扭曲,甚至完全失控时,裁判是否应被赋予中止比赛的权限?

现行规程中的“中止比赛”条款,主要针对天气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如果将这类严重违背体育精神、导致比赛失去基本意义的行为纳入其中,在中断过程中对双方进行警戒与处置,至少可以避免比赛继续滑向失控。

当然,这类权力必须以事前规则为前提,否则难以保障程序正义。但正因如此,这一制度空白才更值得被正视——青少年赛事的规程,或许不能完全照搬成人比赛的惯例,而应针对极端情况设置必要的“刹车机制”。毕竟,青少年球员更容易受到外部影响,比赛的公平公正,也因此更需要制度的严密保护。

再次,这次事件也拷问校园足球应具备的育人责任是否正在缺失。

在校园足球的实践中,一个共识反复被强调:这一阶段比赛的意义在于学习规则、判断与选择,而不是被成绩捆绑,不择手段追求锦标。

但在这场比赛中,给这些孩子们留下的记忆将是苦涩的。

当足球从“让孩子学会思考”变成“让孩子不择手段去达成结果”,其育人价值也随之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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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更广的视角看,上述两起事件之间并不存在断裂,而是一种连续。

一个是掌握资源的成年人通过行政与资源逻辑对比赛进行操控,一个是希望钻赛制漏洞、不择手段追求所谓最佳结果。相同的是,在成年人的引导下,这些未成年的球员成了被动执行的对象。

但它们共同指向的,是同一个问题:当足球被赋予过多与比赛本身无关的目标,或者当规则无法保证“正常比赛”始终是最优选择时,比赛应有的公平公正就难以维系。

因此,要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关键不在于单一环节的修补,而在于制度链条的整体调整。

在赛制上,应确保排名与晋级路径之间形成清晰、稳定的正向关系,避免出现“争第一反而不利”的结构性问题;

在规程上,有必要补充针对极端异常比赛的现场处置机制,使规则不仅能在赛后追责,也能在当下止损;

在更深层的治理与教育层面,则需要不断回到一个基本前提——先做好人,再踢好球。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足协4月11日最新通知已提出排查赛制设计风险点、完善异常比赛报告机制,这说明治理方向正在从“事后处罚”走向“事前预防”。

当规则不能消除通过扭曲比赛结果获利的动机,仅靠事后重罚,就难以真正阻止类似行为的反复出现。

对于尚未形成稳定价值判断的青少年球员而言,他们更容易在比赛中成为被动执行的“工具”。

因此,保护青少年足球,不能只依赖赛后的重典,更需要在赛制设计、规则执行与育人导向上形成闭环——让正常比赛,始终成为唯一理性的选择;让孩子们在球场上学会竞争,而不是学会算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