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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县创建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县创建申报工作有关规定,省委平安办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经资格确认、自评申报、审核评估和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以下市、县(市、区)申报2021—2025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1
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推荐对象:
铜川市、榆林市、咸阳市
(二)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推荐对象:
咸阳市长武县、西安市未央区、汉中市留坝县、宝鸡市麟游县、安康市汉滨区、延安市黄陵县
2
公示时间
2026年4月7日至4月13日
3
反映情况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委平安办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
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0号省委2号楼5层557室
受理电话:
029—63906283
电子信箱:
pinganshaanxi_gov@163.com
中共陕西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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