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0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证监会和深交所都就相关问题发布了答记者问。

此次推出创业板第四板上市标准,利好新能源、AI应用等企业,我是股权律师卢庆华,下面具体分析。

一、 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

在这之前,创业板有三套指标要求,第一、第二套指标要求盈利。

第三套指标不要求盈利,但市值要求50亿元以上,而且近一年营收在3亿元以上,这套指标要求在2025年6月才正式启用。

创业板第三套指标要求市值50亿元,是第二套指标15亿元的三倍多,如果介于中间的企业将可能就没有机会上创业板?

新增设第四套指标,增加了市值30亿元和40亿元的标准。

创业板第四套指标,适用于未盈利企业上市。

创业板第四套指标有两个选择:

(1)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同样是亏损上市,但与第三套指标相比,降低了市值和营收要求,同时增加成长性要求,要求三年复合营收增长率达到30%。

也就是说,如果规模不够,但成长快也是可以的,这组指标适合那些新兴产业领域企业。

比如AI应用型企业

没有专利、没有太多研发人员,不符合科创板上市要求,但利用新技术提高生产率,符合创业板的新产业定位要求。

这些公司可能现在估值没那么高,营收也没有很高,但增长快,就有机会上创业板。

(2)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且占营收比例不低于15%。

如果企业营收复合增长率达不到30%怎么办?还有另一种衡量标准,如果研发投入高也行,因为有研发投入,未来就可能有突破。

这种情况要求市值达到40亿元,研发投入既要求金额也要求比例,三年投入1亿元+占营收比不低于15%。

证监会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要求研发投入的这套指标主要适用于未来产业领域企业。

未来产业领域是什么?比如氢能等新能源企业?低空经济等?

科创板相比,科创板第二套指标也要求研发投入,但科创板第二套指标要求市值只有15亿元,而且对研发投入金额没有要求,只要求占营收比不低于15%。

是不是说科创板的研发要求更低?其实并不是。

因为在这些指标要求之外,科创板还有《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所有申请科创板上市的企业都需要符合科创属性要求。

科创板突出“硬科技”特色,重点服务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企业,已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形成了产业集群。

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培育了一批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领域标杆性企业。

二、试点地方政府推送企业机制

这次新规明确,试点由省/地级以上市政府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推送拟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企业信息。

1)推送范围:已经申请上市辅导备案、打算采用创业板第三套或第四套上市标准的企业。

因为采用第三、第四套标准的是未盈利企业,经营业绩不确定性大,识别创新能力和成长性的难度高,地方政府较为了解,地方政府推送有利于审核部门更好的掌握申请上市企业情况,提高审核注册质效。

(2)市政府推送本地区企业信息,省政府推荐省属国企信息。

3推送条件和标准:在当地注册并持续经营不少于3年,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不存在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等规定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准备上市前,为了得到地方政府推送而迁址,这是不行的,因为需要在当地持续经营三年。

(4)地方政府推送企业信息仅作为参考,证监会和深交所将依规严格履行审核注册职责。

而且,地方政府推送不是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必备程序,不设置推送企业信息任务目标,地方政府不强制下级政府推送企业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将政府推送信息作为上市必备手续。

三、创业板允许在审企业向老股东融资

企业申请上市过程,快的可能3/4个月,慢的也有三四年。

对于还没盈利的企业来说,三四年没能成功上市,也不能融资,可能没能等到成功上市就夭折了。

所以创业板首次引入新规,允许申请上市过程中的企业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

也就是说,在审过程企业公司缺钱的,可以向老股东融资,但不能增加新股东。

而科创板在2025年6月已经推出相关规则。

但科创板和创业板的规则有所不同,科创板主要适用于未盈利企业,还要专款专用,用于研发;而创业板并没有这样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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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业板引入预先审阅制度

为强化对企业信息与技术安全保护,科创板已经于2025年7月开始引入预先审阅制度,比如长鑫科技、宇树科技都采用了预先审阅。

现在创业板也将引入预先审阅机制,以保护优质创新企业技术安全和信息安全。

上市如高考,需要考多科。

业绩如历史,是选考科,查三年。

上主板必须要营收和利润达到,上科创板可以亏损且0营收,创业板居中。

技术如高考物理,是选考科。

科创板必须要求,主板不要求,创业板居中。

内控如高考数学,是必考科,每个版块都要求。

股权如高考语文,是必考科,科创板、创业板、主板都要求,而且从公司成立第一天开始核查。

比如甲公司,因为股权转让操作不当,过了20年还影响公司上市。

股权律师卢庆华,管理专业出身,20多年前考取律师资格,出版两本书《股权进阶》和《公司控制权》。

(1)擅长用管理思维、结合法律手段进行股权设计,管理思维助企业发展,法律手段防范风险。

(2)结合上市规则做股权规划,为企业未来上市提前铺路,申请上市时股权问题需要从公司成立第一天开始核查。

(3)擅长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解决控制权问题,曾有百亿营收企业找了清华、北大、人大、政法等专家+红圈所律师,打多场官司没解决,后来找过来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解决的。

(4)工作超过20年,擅长从底层逻辑分析、从企业全局设计方案,不擅长营销,追求实操落地,走阳光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