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湾财社记者从香港卫生署获悉,4月30日起,香港将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加热烟和草本烟。消费者即使只是随身携带没有吸食,同样违法,一旦被查获,最低罚款3000港元,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香港卫生署同时明确,新规没有过渡期,也没有“首违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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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按数量分档,最高监禁6个月
根据香港《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任何人如吸用或携带已启动的另类吸烟产品(如电子烟、草本烟和加热烟),推定为管有,从2026年4月30日起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烟用物质,按管有数量分为两档:
其中,对持有不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油、100支加热烟支或100卷草本烟的,卫生署控烟酒办会向违法者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3000港元。
如果当事人未能或拒绝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故意妨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等,控烟酒办督察可能会以传票形式检控,最高可被罚1万港元。
如果数量多于上述标准,将以检控形式处理,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此外,法院亦有权命令违例者缴付因收集、化验或检查有关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及开支。
据悉,公共场所包括街道,商场,公园,以及一般住宅大厦或办公大楼的共用部分如大厅,电梯,走廊,目前唯一能合法管有的范围仅限于私人住宅内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执法过程中不会事先警告。若有人在禁烟区吸食另类吸烟产品,会同时因“在禁烟区吸烟”和“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烟”,被发出两张定额罚款通知。
02
赴港游客注意:没有过渡期和首次免罚
据介绍,香港在2022年已立法禁止电子烟等另类吸烟产品的进口、制造、宣传、售卖及商业目的的管有。即将生效的新规,填补了“个人在公众地方管有”这一缺口。香港卫生署强调,新规未对吸烟人士施加额外限制,而是完善已经施行多时的禁令,重点在于加强保障青少年,防止他们染上烟瘾。
对于大量赴港游客而言,新规同样息息相关。香港卫生署向南都湾财社记者明确,4月30日起即严格执法,没有设置过渡期,也不存在“首次违规先警告、后罚款”的教育机制。对于访港旅客会一视同仁,不会因为游客身份而豁免。
目前,香港实行公共场所分区禁烟,仅允许在指定吸烟点吸食传统烟草产品。
来源:南方都市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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