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0日,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通过“民呼我为”平台对祥源系债权人进行最新答复。答复全文如下:
“(女士):您反映问题,我局已收悉。
经核查,现答复如下:
绍兴市公安局于2025年12月12日对俞某祥、丁某琳等人涉嫌重大犯罪立案侦查。目前,已对俞某祥、丁某琳以及祥源集团、浙金资产和相关关联公司负责人、高管、财务人员等18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已派出大量警力分赴各地有序有力加快涉案资产核查和查扣冻工作。据了解,目前已依法冻结祥源集团及实控人和浙金资产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资金资产。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将对依法管辖的犯罪行为全量依法查办,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移送给有关司法机关和职能部门。所有违法犯罪都将依法依规受到制裁和惩处。请广大投资人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按照有关规定,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对原浙金中心进行行业监管,其新设交易品种或变更交易规则,都需要报监管部门备案。2024 年 10 月,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要求,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公示取消原浙金中心交易场所资质,原浙金中心退出地方金融组织序列。2025 年 1 月,工商登记变更为浙金资产公司,为一般工商主体。祥源集团目前未兑付的相关产品,系原浙金中心主要负责人丁某琳未经集体决策,私自操纵或授意指使相关人员逃避监管、违法违规募集资金。目前,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情况以公安机关调查结果为准。
祥源集团债务风险及关联浙金资产涉众风险发生后,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抢抓时间、深入核查,调动一切力量、想尽一切办法处置化解风险,切实履行风险处置责任。对于在浙金平台上发行的所有产品,金融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都将纳入核查范围和侦查视线。省处置专班已同步将风险发生情况上报省纪委监委,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风险处置情况,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如发现监管失职、失责情况,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感谢您的来信。”
图片来源:债权人提供的“民呼我为”回复,答复单位为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此前资管黑板报报道,2026年4月8日上午,浙金中心祥源系产品进行了第四次兑付,兑付比例为持有本金的5%。截至目前,浙金中心祥源系产品整体兑付情况:
2026年1月8日,首次兑付,兑付本金的5%。
2026年1月29日,第二次兑付,兑付本金的5%。
2026年2月10日,第三次兑付,兑付比例为5.3%。
2026年4月8日,第四次兑付,兑付比例为5%。
四次累计兑付了20.3%。
来自资管黑板报报道,2026年3月13日,浙江金融管理局通过民意反馈平台“民呼我为”给债权人回复称,"由于涉案资产情况复杂,整体资产核查处置工作仍在加紧推进过程中。请大家放心,处置专班将继续依法推进后续资产处置工作,分阶段、分批次依法依规做好处置清退,尽最大努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6年4月3日,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回复称,“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快涉案资产追查和处置,按照有利于变现、提高处置气的原则,依法依规对咒字产、现金等沙荣资产分类处置,最大限皮现回投资人损失。”,“因为存在不确定因素,所以目前无法公布确切的时间表,但所有处置工作都没有停顿,都在有序有力推进。”
来源:综合自资管有道/民呼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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