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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老友、在职前辈注意了!养老改革后,不少人一直揪心:早年在编工龄算不算数?视同缴费会不会被打折?过渡性养老金会不会少发?今天给大家吃颗定心丸:人社部发〔2015〕28号文全国统一执行,合规工龄全额认定、待遇足额计发,地方无权设卡、一分都不会少!

这份文件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衔接的“铁规矩”,直接关系到养老金高低,关乎每一位老人、中人的切身利益,建议赶紧收藏转发,别让自己吃了信息差的亏。

一、先分清:谁是老人?谁是中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2014年10月1日为全国统一分界线。

- 老人:2014年9月30日之前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

- 中人:2014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

这两类人,都涉及“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视同工龄。

人社部发〔2015〕28号文,正是专门用来规范这部分工龄认定的核心文件。

二、28号文核心一条:工龄国家全认,绝不打折

文件里最关键、最实在的一句话,用大白话讲就是: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改革前的正式工作年限,全部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与之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养老金。

这意味着三件事:

1. 你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正式在编工龄,国家全部承认

2. 这部分年限不需要补缴社保,直接算进养老金缴费年限

3. 任何地方、任何单位,都不能随意否定、折算、扣除你的工龄

很多人担心改革后“以前的工龄白干了”,完全是多虑。

国家从一开始就把政策兜底写死了,就是为了不让老同志们吃亏。

三、这些工龄,通通都算,一个不落

按照28号文及配套政策,以下工龄全部有效:

-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连续工龄

- 经组织批准调动、转任、轮岗的工作年限

- 符合规定的下乡、支边、支教、支医年限

- 组织安排的脱产学习、培训、进修年限

- 正常调动前后连续计算的工龄

只要你的档案记录完整、入编手续合规,早年在单位的每一年,都会完完整整算进你的养老待遇里。

四、对老人、中人分别意味着什么?

对“老人”:老待遇不变,只涨不降

老人执行原退休费计发办法,已经核定的工龄永久有效。

后续国家调整养老金,也会按照原有身份正常上涨,待遇不会缩水。

对“中人”:视同+实缴合并,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中人最关键的优势,就是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两段相加。

同时,国家还专门设置了过渡性养老金,用来弥补改革前后的待遇差,

并且实行10年过渡期,新老办法对比,就高不就低。

简单说:

工龄越长,视同年限越多,你的养老金基数就越高,

到手待遇只会更稳、更有保障。

五、如果工龄认定有争议,记住这个依据

现实中,有些朋友因为档案记录不全、地方解释不一,导致工龄认定不顺利。

这时候你不用争执,直接拿出政策依据:

- 文件名称:人社部发〔2015〕28号

- 核心依据:改革前符合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 办理渠道:当地人社局机关养老科、社保局待遇核算窗口

只要是正式在编、档案清晰,就一定能认定回来。

六、工龄就是钱,一定要核对清楚

养老金的高低,一看缴费指数,二看缴费年限。

对机关事业单位老人、中人来说,工龄就是真金白银。

国家政策早已明确:你的付出国家记得,你的工龄国家认账,不会让你白干一年,更不会少算一分。

建议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朋友,尤其是即将退休、刚退休的中人,抽空去社保部门核对一下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早核对、早放心,晚年生活更踏实。

你身边有没有朋友为工龄认定发愁?不妨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他,让更多人吃下这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