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12日讯(记者高艳云)证监会创业板改革定调重磅落地,多家券商火速解读,深度剖析这场改革如何为创新创业企业注入资本活水,又如何重塑A股市场的价值坐标。
资金已率先用行动回应改革红利,4月10日,创指盘中大涨4.4%,突破前期高点,创2021年12月以来新高。截至收盘报3448.79点,上涨3.78%。
中信证券金融产业首席分析师田良指出,此次创业板深改,通过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落地再融资储架发行及松绑并购重组限制,构建全方位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体系。预计融资端效率的国际对标和投资端交易机制的创新,将有效改善板块流动性溢价,并大幅缩短创新企业的资本转化周期。
西部证券非银首席分析师孙寅认为,此次深化创业板改革首先明确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和新消费、现代服务业等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举措均旨在增强创业板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更好满足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企业的融资需求,并进一步丰富创业板的上市企业类型。
华泰证券金融研究组联席负责人沈娟研报称,新规明确创业板和科创板差异化定位,创业板培育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领域标杆企业,积极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和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企业上市。同时推出创业板第四套标准,适用于未来产业领域。相较于创业板第三套标准,第四套更为宽松、但对企业成长性、研发投入等指标提出增量要求。
国泰海通新股研究首席分析师王政之称,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建立首次公开发行预先审阅机制,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优质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更好金融服务。增设第四套标准后,创业板上市标准体系覆盖面更广,包容性更强,市场吸引力将进一步提升。
申万宏源证券非银首席分析师罗钻辉称,创业板改革靴子落地,务必重视IPO对券商业务的战略引领意义。
中信证券田良:创业板改革赋能新质生产力
田良在研报中分析称,本次改革举措突出创业板“三创四新”的定位,本质上是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
一是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打破盈利枷锁,精准覆盖“重研发”高成长企业。本次改革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是落实包容性准入的重要闭环。文件明确支持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优质创新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这意味着创业板服务的广度进一步延伸至"模式创新"与“服务升级”。
二是再融资储架发行落地:对标国际成熟市场,大幅缩短资本转化周期。预计将显著降低了融资成本与市场波动风险。这种“小步快跑”的融资模式,能有效解决高科技企业资金需求波动大的痛点,提升资产负债表的灵活性。
三是并购重组再松绑:开启存量时代下新上市企业的产业整合。预计未来创业板内同行业或上下游的并购案例活跃度有望提升,助力企业通过规模效应快速实现“新质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四是投资端机制创新:多管齐下改善流动性溢价,提升市场定价精度。投资端改革通过三项核心交易机制的调整,直接对标市场流动性痛点。
五是地方政府推送机制试点: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田良称,围绕“十五五”核心方向,后续仍有多项资本市场改革内容值得期待。
西部证券孙寅:投行将发挥重要作用
对投资端的影响,孙寅在研报中提到主要涉及四方面,具体为:
一是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依托做市商的专业定价能力和资金实力,平滑股价大幅波动,增强市场流动性和稳定性。
二是将协议大宗交易调整为实时成交确认,将大宗交易由“盘中申报、盘后集中确认,资金证券次日交割”修改为“盘中申报后即时确认、即时交割”,提升大规模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品种范围,将范围由创业板股票扩展至主板A股和包括创业板相关ETF在内的全部ETF,是对盘中竞价交易的有益补充,并提出推出更多创业板相关ETF产品和期权品种,并适时推出创业板股指期货,吸引资金配置创业板。
四是优化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中长期资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创业板上市公司定向增发。
孙寅称,资本市场投融资改革持续推进,如今创业板深化改革措施也已推出,资本市场不断发展下投资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建设中将发挥重要作用。继续看好综合实力强劲、业务实力突出的头部券商,和具有业务或区域特色化的中小券商在资本市场发展中收获的机遇。
申万宏源罗钻辉:券商确定性受益
罗钻辉在研报中提到,券商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中介机构,在本次创业板改革中确定性受益。
首先,利好投行增量+跟投机遇:创业板改革直接抬升投行业务景气度(创业板IPO、再融资、并购等业务线),拓宽“投行资本化”收益空间,同时针对未盈利企业的强制跟投,意味着对券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职责进一步压实。
其次,投融资协调发展打开做市、产品等综合业务增量空间。优化交易制度,引入做市商制度;丰富产品服务体系,推出更多创业板相关ETF和期权,适时推出创业板股指期货,支持基金投顾配置创业板ETF。
在罗钻辉看来,投融资协调发展的改革导向有望推动综合实力强劲的头部券商在财富、交易、产品、做市、投行、投资等多业务领域打开创新空间、收获业务增量,形成多维度、可持续的增量业绩驱动。
国泰海通王政之:创业板深改助力新质生产力
王政之在研报中明确指出,创业板面向优质创新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制度安排与科创板基本一致,保护优质创新企业技术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同时提高上市效率。
深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改革,与科创板的未盈利企业分档锁定和高剔比例3%保持一致,同时提高了中小盘股战配比例上限,利好长线资金参与新股市场。深交所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对网下发行配售安排和战略配售机制作了进一步优化。
一方面,新增约定限售,允许发行人和承销商设定不同档位的限售比例和限售期,向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投资者配售更多股份,引导“长钱长投”促进合理定价。另一方面,提高中小盘股战略配售比例,对首次公开发行数量不足1亿股、1亿股以上不足4亿股的中小盘股,将其战略配售比例上限由不超过20%、30%分别调整为不超过30%和40%,对于部分技术迭代快、估值难度大的企业,可以更好发挥战略投资者专业优势。
试点地方政府推送拟发行上市企业信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由地方政府推送企业信息作为参考,有利于审核部门更加及时全面掌握拟上市企业情况,进一步提高审核注册质效;也有利于将有限的上市资源更加精准、高效地配置到优质创新企业,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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