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了一篇名字叫“为啥热火不待见詹姆斯”的文章,果不其然,烟花君收到了诸多特殊群体的特殊关照,其中私信的最多的就是,“你动不动就黑老詹,就是因为老詹的流量大,没有老詹你连饭都吃不上!”在这,烟花君要严肃声明——
你说的对。
我写其他人的时候,是真没有人啊,你们不写文章,不知道这种一晚上劳心费神,殚思竭虑,瞎编乱造,东拼西凑一篇文章出来,结果发上去没有人看是一种多么痛苦的体验,文章的每一条评论我都会看,在此我求你们了,看完点个赞,留个评论,哪怕骂我两句也行,至少是个态度。
但是,只要我一丧门詹姆斯,第二天的浏览量哗哗就起来了,其实对于詹姆斯,我只有一种感情——
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温暖了四季,
谢谢你 感谢有你,世界更美丽~
好了言归正传,本篇文章的内容是“阿达兄弟A180”提出来的,他问“你认为詹姆斯和邓肯谁更伟大?”
这是一个经久不衰的好问题,之前有无数人分析过,评论过,发表过自己的看法,若是一般作者,肯定会对着两个人的数据、荣誉乃至于历史地位咔咔一顿分析,但烟花君不是一般作者,我是二般作者,上面所说的那些什么数据,荣誉,都太过于肤浅了,我要说,那就必须说点深层次的东西出来。
于是,基于烟花君内心制定的标准和做人良心的评判,我的回答是——
问:你认为詹姆斯和邓肯谁更伟大?
答:勒布朗-詹姆斯——
对不起,你是一个好人,但我们真的不合适,我选择邓肯……(此时的画面应该是,烟花君双手捂着脸,面容痛苦,眼睛里噙满了情真意切却又虚与委蛇的泪水,同时眼珠子还撇向邓肯暗送秋波……)
我之所以选择邓肯,主要有以下三点理由——
第一,邓肯是NBA历史上少有的,在三个不同的篮球时代,都能够取得成功的球员。
NBA被大规模推广,走进千家万户的电视里的时期,应该就是在八十年代初期,有线网络出现并开始大规模铺设的乔丹时期,不过因为乔丹太过于无敌,凸显不出来当时的NBA有多激烈,所以这段时期还有一个名词,叫“四大中锋时期”,这段时期的球队基本上都是以内线为主,比赛充斥着大量的激烈的身体对抗。
两千年后NBA迎来了一个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时期,各种新潮思想的涌入,让NBA的战术不再拘泥于内线的硬碰硬,而是每支球队各有所长,有坚持打老派篮球的双塔体系,有简单到极致却富含万千种战术变化的挡拆体系(代表球队爵士),有主打回合数和快速进攻的炮轰体系(代表球队太阳),还有阿德尔曼的普林斯顿体系,禅师的三角进攻体系,还有打一星四射的,打持球大核的,打区域联防的等等。
这段时期我愿意称之为NBA最好看的时期,每场比赛都是两种体系的碰撞,比赛内容非常丰富,而且在体系上没有绝对意义上的优劣胜汰,13年随着希伯特条款的诞生,NBA正式进入了小球时代,主打空间、三分球和无限换防,勇士的成功也让后面诸多球队争相模仿。
在NBA,除了乔丹之外,再无第二个人可以说一句统治了一个时代,但邓肯,却是在这三个时代里,都取得成功的球员。
邓肯的第一个总冠军是在1998-1999赛季,彼时四大中锋全部健在(不是说人家没了,是全部现役的意思),而且除了四大中锋之外,NBA还涌现出一批专门为克制高大中锋的防守型蓝领中锋,比如穆托姆博,西奥-拉特利夫,肖恩-布拉德利,本-华莱士等等。
但1999年的总冠军属于邓肯,很多人都说那是因为邓肯旁边还站着的海军上将罗宾逊,但其实,那个阶段的罗宾逊已经退居二线,整个总决赛期间,大卫罗宾逊共计出手59次,场均16.6分11.8篮板,而邓肯一共出手了96次,场均27.4分14.0篮板,荣膺总决赛MVP,邓肯实际上已经成为了马刺战术的核心和攻击箭头。
在NBA内线为王的时期,邓肯刚进NBA就展现了令人惊叹的内线技术和扎实的防守能力,一建号就是满级号,单论内线破坏力,他丝毫不弱与同时代的四大中锋,当别的新秀在拿到一个“最佳新秀奖”进个全明星,都开始沾沾自喜的时候,新秀邓肯在最后的常规赛MVP评选中,高居第五,仅次于乔丹,马龙,佩顿和奥尼尔。
马刺马上围绕邓肯进行建队,大卫-罗宾逊迅速交班,经过两年的锤炼,到1999年的时候,邓肯已经成为了破坏力不弱于巅峰奥尼尔的内线大杀器,而且相比于奥尼尔,邓肯的进攻更加全面,进攻半径更长,最重要的是,邓肯的防守还比奥尼尔高出至少两个维度。
而在四大中锋时期和百花争鸣时期,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过渡,那就是创造了三冠王朝的洛杉矶湖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后面在战术上的百花齐放,其实就是为了削弱奥尼尔在内线强大的破坏力而制造出来的,但事实证明,这些花里胡哨的统统都不好使,真正终结湖人第四冠的,还是蒂姆邓肯。
2003年西部半决赛,马刺VS湖人,这一轮系列赛别看大比分只是4:2,但打的绝对惊心动魄,就连一贯以心理素质过硬,打球沉稳,眉毛上着火都面无表情的邓肯,在这一轮系列赛里数次贡献了仰天怒吼,挥臂庆祝的名场面,最终邓肯场均28+12+5力压奥尼尔的25+14+4,带走系列赛的胜利,
总决赛面对花里胡哨的篮网三叉戟,一个4:0再夺一冠。
如果说前面两冠证明了邓肯强大的进攻能力,那2005年的这枚戒指则向全世界展示了邓肯强悍的防守能力,总决赛,马刺跟活塞展开了历史级别的防守大战,两队打到抢七,比赛激烈程度堪比绞肉机大战擀面杖,那家伙把看台上的球迷给激动的,都他喵的快睡着了,一场球就拿个七八十分,进个球比上炕都费劲……
最近总有球迷拿邓肯盖帽数据少为由说邓肯的防守一般,这种言论绝对是没看过邓肯打球,要知道盖帽是皮球进入篮筐前的最后一道防线,到了盖帽这一步就说明你此前的防守已经全部被击穿。
而邓肯不是数据型防守人,他跟加内特一样,是一名真正可以撑起一支球队防守体系的核心防守球员,他不仅可以调度队友安排任务,盘活全队防守体系,更是可以通过站位,卡位,游走,长臂干扰等手段,直接切断对面的进攻路线,球往往到不了最后的盖帽这一环节就被防下,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
盖帽多不等于防守好,不信你看戈贝尔,常规赛呜呜渣渣,到了季后赛都被针对成啥样了?
2007年是邓肯真正在百花争鸣的战术体系中,脱颖而出的一年,首轮击败主打双进攻箭头的丹佛掘金,次轮击败主打炮轰体系的菲尼克斯太阳,西决又将主打挡拆体系的爵士斩落马下,总决赛,将主打持球大核的骑士按在地上摩擦,然后邓肯来了句——
未来是你的。
詹姆斯感受到了球场和心灵上的双重暴击。
第三个阶段小球时代,邓肯仍然取得了成功,不过这时候邓肯年事已高,无法兼顾攻守两端,在两难的选择之下,他做出了最艰难也是对球队最有利的选择,防守,为了适配小球时代快速的攻防转换,邓肯在一夏天的时间减掉了15公斤的体重,就为了能够适配小球时代快速的攻防转换。
然后他又成功了,而且还是碾压式的成功。
14年总决赛,面对三巨头热火,邓肯的防守让热火犀利的快速攻防显得拖沓而犹豫,球队节奏彻底被打乱,五场总决赛,也就第二场热火勉强赢了马刺2分,其他四场都是惨败,场均输18分,三巨头之一的波什,更是被限制到场均14分5篮板。
邓肯从1999年夺冠,历经三个时代,到2014年,跨度长达15年,这是NBA历史上同一人两次夺冠中间,跨度最长的时间,别的不说,单说这15年的沧海桑田,就已经足够说明邓肯在篮球世界里的适配性到底又多高,吹点牛*地讲,只要你玩的是篮球,那么任何体系,任何战术,邓肯都可以无缝衔接,而且保下线和争上限的能力都很强。
反观詹姆斯,他生涯拿了4座总冠军,但不客气地讲,这四座总冠军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全部都是以詹姆斯为核心的持球大核体系,甚至是老詹整个职业生涯,他只打过三次非绝对持球大核体系的篮球,注意非绝对这三个字,这三次最后的结果都是无比失败。
第一次是新秀刚开始的时候,原老大里基-戴维斯不肯放权,新秀詹姆斯初来乍到,也不敢吱声,还是管理层下场干预,把戴维斯送走正式扶正了詹姆斯,他俩一共搭伙了22场球,战绩6胜16负。
当然,上面那只是新秀詹姆斯,咱们要求不能太高,但第二次就有说头了,那就是2010年热火三巨头组建的第一年,热火由韦德和詹姆斯轮流持球,结果呢,2011年总决赛G2,诺维斯基就在詹姆斯持球的这段时间打出了逆天表现,贡献压哨绝杀。
后三场球,热火痛定思痛,剥夺了詹姆斯球权,老詹手里一没了球,仿佛都不会打了,甚至贡献了詹八分的历史名场面,直至第六场韦德受伤,詹姆斯重新掌握球权,打得依旧很拉,可以说诺维斯基之所以能够在2011年封神,詹姆斯助力不少,过年过节啥的,诺维斯基给詹姆斯送个果篮没毛病。
第三次就是本赛季,在外界强力舆论压力下,老詹终于开始尝试放权,让东契奇持球,结果……你也看到了……有几场面对鱼腩的球,打得那真是,没眼看,除了抢队友快攻机会之外,几乎没有正向贡献……
是啊,我是发现了,老詹手里头一没了球权,跑快攻倒是积极了很多,那家伙,都跑出残影了……
看到这里,我想有榜一大哥就要说话了,我承认邓肯是全面的取得了成功,但是,詹姆斯虽然单一,但也取得了成功,同样都是成功,只不过是两条赛道而已,你凭啥说邓肯要比詹姆斯更伟大?
你要明白一点,詹姆斯的成功是抱团的成功,并不是持球大核体系的成功,这就要说我认为邓肯比詹姆斯更伟大的第二点原因了——
第二:邓肯可以助力年轻球员的成长,但詹姆斯从不参与年轻球员的成长规划。
不止是篮球,无论是在任何行业,但凡能够被称之为伟大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除了自己优秀之外,也能让周围的人一样获得成长,一样优秀,你想想是不是这么个事儿?
托尼-帕克,首轮28号新秀,吉诺比利,次轮第28号新秀,我承认这两个人都有超乎其选秀顺位的实力,但我想说,如果不是遇到邓肯,帕克和吉诺比利一辈子跟名人堂和退役球衣没有缘分,当然了,还有一个人不得不,卡哇伊-伦纳德。
伦纳德跟帕克和吉诺比利不同,他是被马刺“刻意”制造出来的球星,当年马刺对于伦纳德的培养计划长达五年,一年一个脚印,最终把他培养成了超级球星,而这其中邓肯的助力和支持至关重要,如果邓肯为数据,为荣誉,为一己之私的话,伦纳德培养不出来。
再有,从邓肯打球时代看球的老球迷,我想都知晓一句话,叫“马刺出品,必是精品”,一些别人都不要的边角料,到了马刺往往能打出出其不意的效果,一些生涯末年的老将,来到了马刺,也能发挥余热,有的还能在关键时刻做出重要贡献。
这一切,与其说是波波维奇的调度有方,战术得当,倒不如说邓肯的兜底能力很强,他允许球员犯错,球员到球星之间的路,失败到成功之间的路,其实都是一个错误接着一个错误这么蹚过来的,邓肯就有这强大的纠错能力,保障了年轻球员的顺利成长。
反观詹姆斯,他的职业生涯从来不参与任何年轻球员的成长规划,在詹姆斯团队的眼中,球队但凡有一丝想要培养年轻球员的想法,那就是对詹姆斯巅峰的浪费以及对詹姆斯团队能力的不认可,
詹姆斯整个职业生涯,从未有过任何一名年轻球员,能在詹姆斯的荫蔽之下成长为球星级别,就连首发级别的都很少,这跟他总喜欢强迫球队管理层把潜力股兑换成现钞有一定的关系,但关系更大的,还是打法。
詹姆斯的持球大核打法,太过于吸队友血了,老牌球星皮厚还能抗几下,詹姆斯要球他要么假装没看见,要么就这么硬挺着就是不给,但新秀皮薄,被他吸几下血槽就空了,凯里欧文可以说是詹姆斯职业生涯里合作的唯一一名……嗯……年轻新秀算不上,算是年轻球员吧,但结果如何?
跟詹姆斯合作了两年半,欧文就彻底受不了了,各种吵着闹着就是要走,当时媒体还抨击欧文说欧文就想当老大,殊不知,少年心气乃不可复生之物,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人家有这个能力,还有这个心气,为什么就不能争取,偏偏要为詹姆斯的数据做牺牲?
球迷也抨击欧文,说你就不能再等几年,等詹姆斯老了,他自然会放权,你自然就成了球队老大——
浓眉也是这么想的,结果直到他被交易了,都没等到老詹放权的那一天,也辛亏浓眉是被交易了,要不然真是死不瞑目,你是没看见么,东契奇和湖人管理层想让40岁的老詹放权,费了多大驴劲?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一名有着不错潜力的年轻新人,职业生涯第一站遇见了邓肯,邓肯大概率会让你放手去打,尽管做动作,尽管投篮,他给你兜底,不要怕犯错,但如果你第一站遇见的人是詹姆斯,你会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性的概率最大,那就是第一站还没下车呢,你就被一棍子敲晕,装麻袋口扎紧,然后火速送到了第二站。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无休止的蹲底角。
你眼见着老詹冲进内线,他要是自己投了,那你就只能做个没啥用的折返跑,回去拼命防守老詹不想防的人,这些人要么快,要么准,要么壮,你要是没防住,还得挨一顿狗皮呲,老詹要是把球扔出来了,那你就看机会能不能自己投个三分,进了就进了,没进就没进,然后再做个没啥用的折返跑,回去拼命防守老詹不想防的人……
试问,这种情况,能锻炼个毛线?再有天赋遇见这种情况也得呲。
那么问题就来了老詹既然不培养年轻球员,那么他这四枚总冠军戒指怎么来的,这就是我认为邓肯比老詹伟大的第三点原因——
詹姆斯和邓肯对待低谷的不同,是二人之间最大的差距。
一不小心又写了这么多,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我对詹姆斯是真爱,一聊起来就说的没完,第三点咱们简单说一说就得了。
总有球迷嘲讽詹姆斯的四个总冠军是“游牧冠军”,因为他总是跑来跑去,但我觉得这个称呼不太准确,我认为用“投机冠军”来形容比较合适,投机倒把的投机。
一支球队是有巅峰和低谷的,正如科比对波什所言,一个人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他取得了什么样的荣誉,拿到了什么样的数据,而是在于他面对低谷的时候会怎么做?
詹姆斯的选择是跑路,这样可以保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保证自己始终处于球队的巅峰状态,他绝对不可能,也无法忍受陪球队度过漫长的重建期,这一点可能要赖邓肯,2005年总决赛,骑士0:4惨败马刺,没有一丝丝能赢球的希望,邓肯亲手打断了詹姆斯的脊梁骨,让詹姆斯彻底明白,单靠自己一人的能力,是绝对不可能夺冠的。
纵观詹姆斯的整个职业生涯,他几乎都在重复干一件事——
来到一支新球队,逼迫管理层变卖所有的未来资产,换成正值巅峰的球星帮助自己夺冠,球队未来资产被掏空,未来将会肉眼可见走入低估的时候,詹姆斯果断提桶跑路,寻找下一个PUA的对象。
通过不断变换阵营,来保证自己始终政治正确,这不是投机这是什么?
而邓肯面对低谷的选择是卷土重来。
2013年总决赛,马刺3:4被热火击败,彼时邓肯已经37岁高龄,在球场上面对热火快速的攻防转换,邓肯明显步履蹒跚跟不上节奏,最关键的是,他的膝盖和脚踝也出现了伤病,总决赛第二战,邓肯全场13投仅3中,仅得到9分11篮板,抢七大战第四节最后时刻的最关键时刻,邓肯篮下单吃矮自己一头的肖恩-巴蒂尔,以前稳进的球,现在竟然没打进,邓肯补篮还是没补进,退防之后的邓肯怒目圆睁,懊恼的怒拍地板,把当时的解说都震惊了。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属于邓肯的时代已经落幕了。
所有人都替邓肯选择了落幕的结局,但邓肯没有同意,他选择了卷土重来,通过拼命减重,来缓解身体对于膝盖和脚踝的压迫,能让自己的身体更轻盈,能跟得上小球时代快速的攻防节奏,同时几乎放弃了个人内线进攻,转而侧重于防守和策应,把聚光灯更多的留给年轻人,于是第二年总决赛,邓肯又回来了,并且成功复仇热火。
我就这么说一说,你可能感觉卷土重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别的不说,你让一个38岁有着啤酒肚的中年油腻男去减掉肚子你试试,比杀了他都难受。
在属于伟大的征程里,复仇是最重磅的戏码,乔丹伟大,他连续三年被活塞淘汰,但他一次次卷土重来,终于第四年击败活塞,科比伟大,他2007年被绿军击败,但2010年完成复仇,邓肯伟大,他在13年被热火击败,与次年完成复仇,詹姆斯……
好了,本篇文章就到这里吧,不知道各位榜一大哥认为詹姆斯和邓肯谁更伟大?咱们评论区一起讨论吧,每天上午八点,烟花君带来最新鲜的NBA故事,点击关注和小赞可以让烟花君的文章第一时间推送给你,每天上午八点定时更新,不要错过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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