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日报》4月12日报道,近日,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约谈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求,自治区安委会对包头市、阿拉善盟、呼伦贝尔市、赤峰市政府(行署)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约谈指出,今年以来,先后发生包钢板材厂“1·18”重大爆炸事故、阿拉善盟利元科技公司“3·19”爆炸事故、呼伦贝尔东能化工公司“3·31”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赤峰市一季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起、死亡11人,同比大幅上升。充分暴露出四盟市贯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
约谈要求,四盟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刻反思反省,增强斗争意识,认真检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存在的问题,坚决不要带血的GDP、带污的GDP,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减少一般性事故。要深入排查工贸行业风险隐患,紧盯特种设备等关键领域,杜绝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要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高速公路等重点车辆和事故多发路段,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对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等级评定,“一企一策”精准治理。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四个一律”,强化“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问题整治。
约谈会上,包头市、阿拉善盟、呼伦贝尔市、赤峰市政府(行署)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要举一反三做好整改。
(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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