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21日“梅姨”谢某某落网以来,“梅姨案”中9个受害家庭的寻亲之路并未画上句号。他们一边全力配合警方推进案件侦查工作,一边四处奔走搜寻相关线索,只为助力更多离散家庭实现团圆。作为“梅姨案”被拐者钟彬的诉讼代理律师,闻红艳、欧阳一鹏律师分别针对案件刑事及民事部分,向维度新闻作出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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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新闻记者:目前案件处于什么诉讼阶段?有哪些可对外透露的信息?

闻红艳律师:目前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我们与相关办案部门的沟通,主要集中在案件办理流程等程序性事项。结合现有案件信息,已知“梅姨”谢某某涉嫌拐卖9名儿童,但考虑到其承担“中转站”角色,实际拐卖的儿童数量可能不止9名。

维度新闻记者:拐卖9名儿童,是否已达到死刑量刑标准?

闻红艳律师:已达到死刑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梅姨”涉嫌拐卖9名及以上儿童,已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依法可判处死刑。

维度新闻记者:据悉“梅姨”现已74岁,该年龄对其量刑会产生何种影响?

闻红艳律师: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若“梅姨”在人民法院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原则上不适用死刑;若案件审结时其未满七十五周岁,则仍可依法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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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新闻记者: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律师,你们现阶段能为当事人及家属提供哪些法律帮助?

欧阳一鹏律师:目前,我们正全力为被害人家属开展庭前法律指导与解答工作,核心围绕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展开。比如,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在长期亲子分离、遭受重大精神损害的情况下,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一问题在刑事、民事程序中均备受关注。按照法律一般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通常仅限于物质损失,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予支持。但需要明确的是,在拐卖儿童犯罪案件中,被害人家属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合理诉求,依法能够得到支持。

寻子不易,大多家庭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进入司法程序后,我们将全力推动法律赋予被害人的各项权利逐项落实。(李达森 记者 王可欣 戴瑞函 广东东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