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记者获悉,因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近期,海南省中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2025年8月22日12时20分,该局执法人员同县环境局共同前往澄迈县马村港2号查验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海南润展物流有限公司现场停放有3辆运输大货车,车牌号为琼A957XX、琼A997XX和琼A996XX,经打开琼A957XX车车厢,发现车辆运载货物为废旧电池和部分已经放电的锂离子电池,16时40分车牌号琼A996XX货车司机开车驶离马村港,17时13分车牌号琼A997X货车司机开车驶离马村港,运输公司司机提供3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编号分别为20254601004086、20254601004085和20254601004084,移出单位均为海南省中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废物名称均为废铅蓄电池,移出量均为25吨。

根据执法人员查验海南省中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显示交付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2时44分之后,但执法人员2025年8月22日12时20分到场,车牌号为琼A957XX、琼A997XX和琼A996XX车辆已经在马村港。海南省中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违法行为。

据悉,海南省中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B08地块北面14列-17列。针对海南省中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2月25日,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省中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