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12日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成本结转、收入确认、存货确认不及时。二是债务重组会计核算不恰当。三是个别影视剧权益转让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徐子泉、总经理郑羌、财务总监李丽未按照规定勤勉履职,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子泉、郑羌、李丽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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