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12日讯,近日,陕西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

公司2024年个别业务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政策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前述事项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相关季报、半年报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内部控制不完善

公司个别员工为实现部门绩效考核要求,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下,自行填制个别业务对应的签收单、验收单等单据。前述事项反映出公司未能建立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的内部环境、信息与沟通机制,未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未能及时识别内部控制存在的重要缺陷,内部监督流于形式,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白小青、财务总监苏红梅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陕西证监局决定对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白小青、苏红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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