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号,南京建邺、浦口和六合三个区的公安部门一起发布公告,说要退还六笔被冻结的钱款,总金额超过18万元,这些钱不是直接从骗子那里追回来的,而是从几个银行账户里取出来的,涉及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苏州银行以及湖南衡东农商行,每笔钱都有对应户主,最大的一笔11万元属于在苏州银行开户的崔某山,最小的一笔2700元是熊某宇的,其他几笔钱分别是姚某静、张某林、董某和陈某敏的,金额从两千多元到四万五千元不等。
这六个人都不是警方通报中的主要诈骗犯,他们只是账户被别人用了,有的被冒用身份证,有的把银行卡租出去或卖出去,还有的为了扫个码领红包就把卡交出去了。崔某山和董某很可能只是想赚点小便宜,接了个兼职任务,结果一交卡就成了资金中转站,他们没直接骗人,但账户里进出的钱全是赃款。从法律上说,不知情也不能完全脱责,你把卡给别人用了,哪怕没想犯罪,也可能要配合调查,甚至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公安按照程序办事,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将资金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这个做法本身没错,但问题在于,这六个人到底算不算涉案人员,有没有被正式立案调查,会不会影响他们以后申请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公告里一点都没说明白,现在的情况是,国家鼓励大家举报诈骗行为、配合冻结可疑账户,可一旦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想申诉或者修复信用记录,根本找不到门路,浙江去年试点了“误冻信用豁免”政策,南京这边还没跟上,很多人不敢去问清楚,担心越问越解释不清,最后只能自己默默承受。
从技术上看,这六个账户有共同点,都在异地开户,比如湖南衡东农商行的卡,交易方式也很典型,小额资金分散进账后马上转走,符合跑分特征,银行系统其实会预警,但多数时候只提示不拦截,因为开户时刷脸和身份证验证已经完成,流程合法,系统能发现异常交易,但无法确认银行卡是否仍由本人在使用,反诈系统重点监控资金流向,却很少回头核实这张卡的实际控制人是否还是原主。
最近半年,南京、合肥和徐州这几个地方,经常出现县域农商行的卡涉案,原因很简单,小银行远程开户审核很松,客户身份识别只是走个形式,用一张身份证加上手机视频就能办卡,今年3月央行发布了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指引,提到要对高风险账户进行动态降级,比如限制非柜面交易的额度,但到现在还没实施,老百姓的关注点也在变化,以前他们只问骗子抓没抓到,现在更多人问自己的卡怎么莫名其妙卷进去,大家开始意识到自己可能不是受害者,也不是加害者,而是被夹在中间的工具人。
我翻了翻这些户主的名字,都是些常见称呼,没什么特别之处,他们多半不是存心想害人,只是没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反诈宣传总提醒大家不要卖卡,可实际上有人真不清楚卖卡会惹上这么大麻烦,银行和公安按规矩办事,确实没错,但那个账户被冻结的人,可能正蹲在银行门口反复问自己,这卡还能不能解冻,房贷都快还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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