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中心卫生院及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老院区)建筑物残值处置资产转让公告发布。
此次拆除建筑面积合计约2万m²,其中混合结构约1.98万m²,砖木结构约256.57m²,起拍价39.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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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的拆除工期约120个日历天。
受让方根据产权方房屋腾空进度发放《进场通知书》,受让方接到通知后3日内必须进场施工,具体施工范围以通知书上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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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显示,拆除范围内的有建筑物的拆除及运输工程(拆除完一层水泥地面为止,并做好场地清表和平整工作)。
拆除现场外围原有围墙保留,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围墙倾斜、倒塌,施工单位需恢复至原样,由此产生的费用转让方不予另行支付。建筑物拆除后产生的围墙空缺,空缺处需要由受让方搭建围墙,围挡搭建须采用彩钢板,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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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该医院建筑物能早日拆除。
综合浙交汇等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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