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些年的影视剧创作中,狄仁杰已经成为了一位断案如神、极具个人魅力的存在。事实上,史书上关于狄仁杰断案的记载寥寥,他的形象发展一方面得益于后世的传说和明代小说,另一方面,一位荷兰汉学家的《大唐狄公案》也将狄公断案的形象推向了世界。
《神探狄仁杰》剧照。
这位汉学家名叫高罗佩(原名罗伯特·汉斯·范·古利克),在许多学者的眼中,他都是一个“旁门左道”的汉学家形象——毕竟我们很难想象一位汉学家的代表作居然会是小说。高罗佩具有极高的语言天赋,他在童年时期便学习汉语、日语、马来语、梵语等多种语言,在父母和教授都认为他将成为耀眼的语言学家时,他却选择主动加入政府部门,为的是获得能深入了解东亚人生活的机会。他在中国学习古琴,练习书法,用古文写作,考证着中国传统文化的边边角角。由于对公案小说感兴趣,他创作了《大唐狄公案》,又因为小说里涉及的内容,他在搜索资料时顺便翻译了《棠阴比事》(一部十三世纪的中国县令手册),还因为封面设计去考证中国古代的社会风情,撰写了学术著作《秘戏图考》,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撰写《长臂猿考》,另外还著有《琴道》《书画鉴赏汇编》等著作。高罗佩将兴趣与热情投入到了其他汉学家极少涉猎的主题,在汉学研究中,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旁门左道”,也因此具有最独特的色彩。
1948年,荷兰外交官高罗佩(Robert van Gulik)被派往日本东京任职。作为一名职业外交官、汉学家、古琴演奏家、书法家、诗人,他的日程表已排满。
但他还有一个隐秘的身份——推理小说爱好者。
在那个年代,日本图书市场上充斥着美国三流侦探小说,高罗佩对此深感不满。当有人要求他“展示更好的作品”时,他想起在中国重庆读过的那本清代公案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这本书的前半部写狄仁杰智破三桩命案,逻辑严密、布局精巧,后半部却沦为拙劣的宫廷斗争戏。
高罗佩删去后半部,只译前半部,取名《狄公案》出版。没想到西方读者读完问:“还有吗?”
没了。
中国传统公案小说几千年,真正以逻辑推理为核心、符合现代侦探小说标准的作品,掰着手指头也数不过来多少。
于是,高罗佩决定自己写。这一写,就是十八年。
但高罗佩并不知道,当他动笔的那一刻,他不仅仅是在创作一系列侦探小说,而是在无意中搭建了一座横跨东西方的文化桥梁。
本文内容出自新京报·书评周刊4月10日专题《“旁门左道”的汉学家:高罗佩与狄公案》B04-05版。
B01「主题」“旁门左道”的汉学家:高罗佩与狄公案
B02-03「主题」高罗佩的中国记录
B04-05「主题」一个荷兰人如何把中国公案小说变成了全球现象
B06-07「历史」《真事隐》“九子夺嫡”背后的“真事隐”与“假语存”
B08「中文学术书摘」民法与社会文摘两则
撰文丨陆烨华
摸着石头过河
1950年,高罗佩第一次真正意义创作出了一部完整的侦探小说,故事发生在蓬莱县,狄公刚刚上任县令,三把火还没烧起来,三桩命案就接踵而至。这部作品被命名为《铜钟案》。
富户独子奸杀民女、寺庙淫僧案、二十年前广州灭门案——三条线索同时展开,这种“多案并行”的写法后来成了高罗佩的招牌。但除了案件本身的复杂,最厉害的是“铜钟”本身给狄公带来的困境,其中有一个剧情是,狄公掀开铜钟查看尸体,突然背后一掌,钟罩落下,神探变成了囚徒。黑暗,闷热,空气逐渐稀薄,读者很难预想到,作为主角的“侦探”在调查过程中也会面临生死难关。
铜钟本身是一个密室环境,但它又不是用来犯罪的密室诡计,而是一个困境,这一点很有意思。
不像约翰·迪克森·卡尔那样依赖复杂的机械装置,高罗佩玩的是心理。铜钟本是寺庙里的神圣法器,谁会想到它会成为杀人工具或者剧情的一个展开?他利用了读者对宗教场所的敬畏心理,让寺庙建筑、僧侣规律、信徒预期全都变成谜题或者说剧情推进的一部分。
这本出道作中,高罗佩就确立了日后创作的主要基调,强有力的剧情加上法庭推理,再融入唐代司法制度。狄公不只是破案,还要在唐律框架内完成审判。这种“法官即侦探”的身份,和福尔摩斯那种私家侦探,或者波洛那种比较独特的神探都不一样。
《铜钟案》
作者:(荷兰)高罗佩
译者:张凌
版本:上海译文出版社2025年8月
因为在中国传统里,“青天大老爷”本来就要既查案又断案,高罗佩只是把这个身份和现代侦探的理性推理结合了起来。
《铜钟案》完成后,高罗佩原本想先出中文版,但出版商并不积极。退而求其次,他只好先出英文版,没想到出版两个月内加印七次,算是小范围地爆了一下。
三年后,1953年的《迷宫案》让高罗佩彻底出圈。故事发生在一座偏远庄园,凶手利用迷宫的复杂结构设计了完美的不可能犯罪,被害者在追逐中“自己走进”了死亡陷阱。假墙、可移动的屏风、隐藏的通道,每个机关都符合物理原理,显然这是在向卡尔致敬。但高罗佩加了东西——迷宫在中国文化里本来就象征困惑、命运、智慧考验,这些意涵被他糅进了叙事。
在这本书中,高罗佩的仿古叙事更上一层楼,他亲自把这本书改写成52回章回体小说,取名《狄仁杰奇案》,用中文在新加坡出版。
一个外国人,用中文写章回体小说,“话说”“且听下回分解”,甚至连模仿明代版风的插图都自己来。这在现在看来,也是一件疯狂的事情。
这一年,已经是西方推理黄金时代的尾声。阿加莎的《东方快车谋杀案》已经出版了将近二十年,奎因的“悲剧系列”也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就成为经典。高罗佩这时候入场,面对的不只是创作压力,更是怎么做出差异的问题。
他的答案是:用中国元素包装西方推理的核心,创造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混血”风格。
《神探狄仁杰2》剧照。
如果要把高罗佩简单归类为本格推理作家,那么1956年的《铁钉案》则代表了他这一时期的诡计巅峰。核心谜题看似简单:凶手如何用一根铁钉杀人而不留痕迹?但随着调查深入,读者会发现这个谜题远比表面复杂。一根头发、一个脚印,甚至是一声叹息……每一个看似无关的线索最终都成为关键。
在古典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埃勒里·奎因以"逻辑流"著称,《X的悲剧》《Y的悲剧》都是通过排除法一步步缩小范围。高罗佩在这本书中也用了类似的逻辑推演,但他加了历史和文化维度。铁钉作为凶器在唐代有特殊的工艺背景,案件的解决不仅依赖逻辑,还需要理解当时社会风俗。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本书里狄公的某个得力助手去世了。这位助手从《铜钟案》开始就跟随狄公,是忠诚的伙伴、左膀右臂,相当于狄公的华生和黑斯廷斯,这样一个角色的死亡,让整个系列第一次有了沉重的情感打击——高罗佩的推理小说不只是解谜,不只是历史人文,也不只是剧情,还有人性的挣扎与失去。
这个转折点很关键,它标志着高罗佩从“如何写好一本以中国古代官员为主角的现代推理小说”向“真正意义上完整的小说家”进化。
渐入佳境
当风格逐渐成熟,高罗佩也越写越顺手,很快,他就迎来了自己的全盛时期。
1958年的《漆屏案》,标志着高罗佩彻底进入成熟期。故事围绕一件漆画屏风展开——四幅图画,四桩命案。这个设定本身就很有冲击力,屏风在中国传统文化里既是装饰也是隐喻,高罗佩第一次把这样一个充满中国韵味的道具变成了推理的容器。
通过连环命案,他还进一步揭示了唐代社会的阶级矛盾、性别权力关系。这种“本格+社会”的融合,在当时相当超前。
推理文化的发展历程中,以松本清张为代表的社会派推理几乎也是在同一时间兴起,《点与线》《零的焦点》都在1958-1959年陆续出版,松本清张往往弱化诡计,强调社会现实的揭露。高罗佩不一样,他保持了诡计的华丽——四幅图画对应四桩命案的结构非常精巧——同时还增加了社会深度。
这或许是他作为推理作家转型的必然,当然也暗合着他对于时代审美敏锐的嗅觉。
《大唐狄公案》上海译文文库本第一辑。
这本书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点。他写的是唐代狄仁杰,但故事里的社会风俗、司法制度、官僚体系,其实更接近明代。这显然是他有意为之。高罗佩想要塑造的神探,既是传统士大夫的理想化身,又有现代公务员的职业精神,重效率、讲证据、轻缛节。
说白了,高罗佩在创造一个理想中的中国侦探,而不是还原历史上的狄仁杰。这和柯南·道尔塑造福尔摩斯、阿加莎塑造波洛一个道理,他们都在创造类型化的英雄,而非历史化的真人。
在这一阶段,高罗佩笔下的《狄公案》佳作一部接一部,1961年的《朝云观》,是我个人最喜欢的作品之一。故事发生在一座偏僻道观,狄公调查离奇死亡事件时,发现整个道观都笼罩在诡异气氛中,阴森的道观、诡异的符咒、古怪的仪式、失踪的少女、禁忌的爱情……
这些元素或许来自高罗佩对中国古代志怪小说的研究,但叙事方式却是典型的西方哥特小说风格。这种东方素材和西方叙事的组合,是他的拿手好戏,它所创造出的独特阅读体验,让读者感觉既熟悉又陌生,既古典又现代,无形中给本就神秘的剧情氛围罩上了一层朦胧的色彩。
阿加莎的《无人生还》是孤岛模式的鼻祖,在《朝云观》中,高罗佩采用了类似的“暴风雪山庄”结构,狄公一行人被暴雨困于道观过夜,必须在一夜之内破获观内阴谋。但高罗佩加了更多神秘主义的色彩:道观的符咒、仪式、传说,都成为推理的一部分,而非单纯的背景。
这比《无人生还》更复杂,因为阿加莎的孤岛主要作用是物理隔离,而高罗佩的道观还有心理层面的隔离——恐惧、迷信、集体歇斯底里。
暴风雪山庄的模式后来被无数推理作家模仿,尤其是新本格作家,擅长在经典本格元素的基础上,加入流行、新鲜、现代的风格,这一点,高罗佩在1961年就已经玩得炉火纯青,是不是可以说,这本《朝云观》也带有一点新本格的特质?
最后要介绍的一本重要作品,是1967年的《广州奇案》,因为这是高罗佩的绝笔。他在病榻上完成最后的修改,两天后安详离世。
故事发生在广州,涉及中外贸易、海盗、走私,是系列作中格局最大的一部。狄公不但要破案,还要处理复杂的国际关系,这显然来自高罗佩本人的外交经验。
阿拉伯商人、波斯香料、南洋珠宝——他笔下的广州充满了异国情调。这种多元文化的描绘,在他之前的作品里很少见。比如《铜钟案》《迷宫案》主要聚焦中国传统社会,而《广州奇案》展现了唐代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开放面貌。
《神探狄仁杰》剧照。
从早期纯本格的《铜钟案》《铁钉案》,到中期本格加社会派融合的《漆屏案》,再到晚期多元文化视野的《广州奇案》,高罗佩的创作轨迹清晰可见。这种进化与推理小说整体的发展趋势相呼应:从黄金时代的“纯粹解谜”,到社会派的“现实关怀”,再到后来的各种融合实验。
这本书可以看作是他创作生涯的总结。一生的外交经验、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对推理小说的热爱,全部倾注其中。
高罗佩做了什么不一样的事
虽然前面我们聊了高罗佩诸多独特的创作风格,但我认为,高罗佩最了不起的突破,是摒弃了中国传统公案小说最显著的缺陷——“阴司断案”。
在传统公案小说里,案情陷入僵局时,包公可以夜审阴间,狄公可以梦见凶手,施公可以得到神仙指点。这种“超自然外挂”比比皆是。高罗佩对此的评价很直接:“阎王指犯,魔鬼断案,类此妄说,颇乖常识。”
他笔下的狄仁杰破案靠什么?现场勘查、逻辑推理、犯罪心理分析,仅此而已。
在《铁钉案》中,狄公会亲自去验尸,蹲在地上研究脚印。在《迷宫案》中,他会仔细测量密室大小,检查门窗构造。这种“理性至上”的态度,让狄公成为一个真正的现代侦探,而不是依赖神启的“青天大老爷”。
《神探狄仁杰》剧照。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奎因笔下的哲瑞·雷恩,《X的悲剧》《Y的悲剧》里的雷恩也是一个理性至上的侦探,但雷恩有莎士比亚演员的浪漫气质。狄公的理性更接地气,他是一个官员,有政绩压力,有上级考核,有百姓期待。这种制度内的理性,是高罗佩在凝练了中国文化后的独特创造,也是狄公和其他虚构作品中的神探截然不同的思维方式。
因为这种独特的思维方式,高罗佩可以把唐代司法制度深度融入推理过程。在《铜钟案》结尾,狄公面对一个法律困境:凶手罪大恶极,但如果按正常程序审判,很可能利用官场关系逃脱制裁。狄公的选择很聪明,利用律法条文的漏洞,在一天之内完成从审判到执行的全部流程。
这种处理既体现了狄公的智慧,也揭示了制度的缺陷。完美的正义不仅需要聪明的侦探,还需要完善的制度。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阿加莎的《东方快车谋杀案》,真相大白后,波洛同样面临道德困境,最终选择了“人情正义”而非法律正义。
而高罗佩的狄公选择要更加复杂,因为他始终是一个官员,必须在制度框架内寻求解决方案。这种差异或许是两位作家不同文化背景的体现,阿加莎的英国普通法传统强调个人道德判断,而高罗佩笔下的中国官僚体系更强调程序与平衡。
于是,高罗佩笔下的狄仁杰不是脸谱化的“青天”符号。他有智慧,也有困惑;有决断,也有犹豫;有威严,也有温情。他有家庭——三位夫人、儿女,公务之余会陪伴家人;他有助手团队——洪亮、乔泰、马荣、陶干,他们还各有特色、各司其职。
这种助手团队的设置有一部分当然来自西方侦探小说的影响:福尔摩斯有华生,波洛有黑斯廷斯,马普尔小姐有乡村邻居。但高罗佩赋予了他们中国式的家庭感与江湖气。乔泰和马荣的前江湖身份,洪亮的书生气质,陶干的狡猾机敏,每个人都有鲜明的性格特征,这种“家人感”,是在此之前的名侦探们所欠缺的,这些团队的角色有独立人格,有情感弧线,甚至有自己的故事线。
这或许是高罗佩的《狄公案》最独特的部分,始终尊重狄公作为中国官员的人物特质。
聊到这里,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高罗佩之所以能把中国传统公案小说与西方侦探小说融合在一起(这太难了,但高罗佩处理得举重若轻),并非简单地用中国角色写西方故事,而是彻底的融会贯通。
《神探狄仁杰》剧照。
除了前文所述的狄公及团队的人物特质,在具体创作上,高罗佩还借鉴了章回体结构、插图传统、说书人视角。但在破案核心上,他始终坚持西方侦探小说的“公平游戏”原则,所有线索向读者公开,破案依靠理性推理。
这种融合想想就很难。中国传统公案小说比如《龙图公案》《施公案》,往往采用话本形式,注重道德教化,强调“善恶有报”,推理过程相对粗糙。而西方侦探小说尤其是黄金时代的那一派,强调逻辑推演和意外性。高罗佩必须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
他的解决方案是:用中国的形式包装西方的内核。章回体的“话说”“且听下回分解”制造了传统氛围,但每个案件的解决都遵循严格的逻辑推理。这种策略,既满足了中国读者对传统的怀旧,又满足了西方读者对推理的期待。
还有,作为知名的学者,他还有意把舞台背景做了融合,他笔下的“唐代”其实是明代的制度细节加唐代的历史背景。这种“错位”创造了一种独特的“高罗佩式中国”。这既是他对典狱制度、刑律条文做了详细研究后的考据,也是创造一个更适合推理的世界的想象,两者叠加在一起,才能达到如此效果。
就像阿加莎的“圣玛丽米德村”并非真实的英国乡村,而是一个理想化的“犯罪容器”,高罗佩的“唐代”也是属于他的理想化的“推理舞台”。
今天为什么还要读《狄公案》
当然,我们抛开这些艺术上的成就不谈,作为推理小说,高罗佩的《狄公案》依然是精彩的,好看的。
案件设计精巧,节奏张弛有度,人物形象鲜明。推理方面,诡计设置、逻辑推演、多案并行同破,这些至今仍是推理作家学习的范本。
然而,与当代推理小说动则夸张相比,高罗佩的作品有一种难得的节制感。他不像某些新本格作家那样追求诡计的惊世骇俗,比如绫辻行人的“建筑诡计”、京极夏彦的“妖怪推理”,而是保持了一种古典的平衡。
诡计要精彩,但故事要可信。
同时,如果你是对历史感兴趣的读者,那么《狄公案》还提供了了解古代中国社会运作方式的窗口。商业税收、海关检查、对外贸易,这些细节都经过严密考证。在小说家之前,高罗佩首先是一名学者。虽然存在“时代错位”,但这种错位本身创造了一种理想化的古代中国想象,类似于托尔金创造的中土世界,基于历史,但比历史更有魅力。
而作为文化现象,它则创造出了“狄仁杰宇宙”的母本。今天我们所知的狄仁杰形象——智慧超群、文武双全、有助手团队、有家庭温情,很大程度上源自高罗佩的作品。
没有这个荷兰人,狄仁杰可能只是一个被遗忘的唐代名臣,而不是全球知名的“东方福尔摩斯”。
《大唐狄公案》上海译文文库本第二辑。
最后,给大家一些阅读建议!
入门可以从《铜钟案》或《迷宫案》开始。
进阶可以看《漆屏案》或《铁钉案》。《漆屏案》的社会派元素丰富,探讨阶级与性别问题,《铁钉案》的本格推理更纯粹,情感深度也更浓烈。
喜欢哥特氛围的,强烈推荐《朝云观》!暴风雪山庄模式,道观恐怖氛围,是我个人最喜欢的作品之一。
如果想看收官之作,《广州奇案》格局最大,涉及国际贸易与多元文化,能感受到高罗佩一生的外交经验与文化理解。
至于高罗佩本人,是建议读者按故事时间顺序阅读的(作家都这样),因为可以看到狄仁杰从年轻县令到资深宰相的成长。
这种人物弧光在西方推理小说中比较少见,福尔摩斯、波洛都是静态人物,但在《狄公案》系列中,我们确实能感受到狄公的成熟与变化,也能了解他作为一个当时的官员,日常生活是怎么样的,这也是长篇系列的魅力所在。
我在网上听到一种说法,有人说高罗佩是“精神中国人”,但更准确地说,他是一个文化翻译者。他不是要证明中国文化比西方文化优越,也不是要迎合西方对中国的刻板想象,而是要用自己的方式,搭建一座东西方之间的桥梁。
如今,中国推理小说已经发展出自己的风格,也有非常多的传统内容等待挖掘。我们是否也能像高罗佩那样,向世界输出属于我们的东方侦探故事?
这,或许才是高罗佩留给我们的最大启示。
一个荷兰人写出的“中国侦探”,都能成为经典。
那么,一个中国人写出的“世界侦探”,又有什么不可能呢?
作者/陆烨华
编辑/宫子 何安安
校对/翟永军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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