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走的那天,天灰蒙蒙的。
肺癌晚期,从确诊到走,只有三个月。
办完葬礼,埋完他的第二天一早,婶婶就请了几个人来家里。
他睡的那张床,被抬到院子里,斧头一下一下劈下去,木头碎裂的声音特别刺耳。被子、衣服、鞋子,堆在墙角,一把火点着,浓烟滚滚地往上蹿。
他用了二十年的搪瓷缸子,丢进了垃圾桶。他最爱的那顶旧帽子,也扔了进去。
邻居婶子站在旁边念叨:“人走了,东西就不能留了,留着不吉利,对活人不好。”
我站在一旁,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那只搪瓷缸子上,还有一个被磕掉的小缺口——是小叔有次手抖摔的。那顶旧帽子里,还沾着他洗不掉的汗渍。
可是这些东西,一夜之间,就都成了“不能留”的东西。
婶婶说,烧干净了,他才走得安心,活着的人才能重新开始。
我懂这个理。可心里还是酸得很。
那些东西,不只是东西啊。那是他活过的痕迹,是他在这世上实实在在待过的证据。
一把火烧得了物件,烧得掉一个活生生的人留下的温度吗?
小叔走了。他的东西也没了。
可我总觉着,只要我还记着他,他就还没真正消失。
人这一辈子,到最后,不就剩下几件破破烂烂的东西,和记得他的几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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