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旧社会地方之间的发展差距?就用《茶馆》的一句话来形容:“就是一条狗也得托生在北京城里嘛!”
朱老总是四川仪陇县贫困佃农出身,一家十几口人靠租种地主家的16亩地为生。
他在回忆录里描述小时候家中伙食:“全家从来没有吃过白米饭,多半是吃豌豆饭、菜饭、红薯饭、杂粮饭,油盐很少。过年时宰一头猪,要留着吃一年,只在过年过节时才可以吃到。”
同样的记录,在朱老总在1944年亲自撰写的文章《回忆我的母亲》里,也有相关的描述:
“佃户家庭的生活自然是艰苦的,可是由于母亲的聪明能干,也勉强过得下去。我们用桐子榨油来点灯,吃的是豌豆饭、菜饭、红薯饭、杂粮饭,把菜籽榨出的油放在饭里做调料。地主富人家看也不看的饭食,母亲却能做得使一家人吃起来有滋味。
赶上丰年,才能缝上一些新衣服,衣服也是自己生产出来的。母亲亲手纺出线,请人织成布,染了颜色,我们叫它“家织布”,有铜钱那样厚。一套衣服老大穿过了,老二老三接着穿还穿不烂。
庚子年前后,四川连年旱灾,很多的农民饥饿、破产,不得不成群结队地去“吃大户”…在这样的年月里,我家也遭受更多的困难,仅仅吃些小菜叶、高粱,通年没吃过白米。”
朱家租种的土地约16亩地,一年要交差不多50担租粮,剩下的粮食将将够一家人吃。
注意是豌豆饭、菜饭、红薯饭等掺了杂粮的饭,勉强饿不死,但还是终年不得温饱。肉只有等到过年和重大节日才能吃到。
——这是清末时期四川佃农大家庭的伙食状况。号称“天府之国”的四川,佃农租了地主家16亩土地耕种,在粮食丰年的年月,也只能勉强填饱一家十几口的的肚子。
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
冯玉祥是底层贫苦军人家庭出身,父亲是淮军下级军官,每月12两银子的军饷,维持全家日用必需。又因为夫妻两人都吸食鸦片,导致家境长期拮据,常靠典当度日。
年幼的冯玉祥要跟着父亲的护兵去当铺当东西。长袍、马褂、坎肩、衩裤、褥子以及各种应用的什物,统统都在拿去当。
家里日常吃的米面,都是在一家杂粮店里赊取。赊来的小米不仅份量不够,还掺有大量沙子。
他们家的情况在当时肯定不算是底层。这里要说的是冯玉祥家的邻居们——康格庄贫苦的农民。
冯玉祥童年在保定府康格庄度过。在他的回忆录里,当时康格庄的底层农民吃得相当苦:
“康格庄以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为主,每家土地类多在十亩上下。吃饭的时候,没见过谁家特意做一碟炒菜,荤菜自然更不用提了。
大葱、萝卜、盐菜,是康格庄农民经常吃到的菜蔬。有些人家竟连咸菜也舍不得吃,只临时泡点盐水吃。只有等麦熟的时候,才有一两家吃麦子面的,平素吃的都是高粱、棒子、小米面等杂粮。”
冯玉祥父亲也跟儿子说,他是当了哨长之后,才买得起40文钱(合现在一大枚)的猪肉,炖小白菜吃饭,这算是顶好的饭食了。
村子里待客的席面也是相当简陋。有名的席面——“村里遇有喜庆丧祭的事,平常的交情是随130钱的礼(合现在三个半大铜元),交情深厚的,随250的礼(合现在六个半大铜元)。
客人吃的是“白菜豆腐泡席”,有白菜、粉皮、粉条、豆芽、豆腐泡等八碗菜。米饭是掺有很多细沙子的大米蒸的,吃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把牙齿震掉。
村子里所谓的荤席,也不过每碗里盖了两三片薄薄的猪肉而已。
闹义和团时,冯玉祥到城东中阳村赵万顺先生家里暂避。赵家一天两顿,每餐只喝两碗小米稀粥充饥。招待客人的食物,不过是加多几块红薯罢了。
——这是清末民初的河北底层自耕农/半自耕农的饮食状况。
家中有十亩上下的土地,不用像佃农一样向地主交地租。在没有发生饥荒和大规模战乱的情况下,向官府纳完粮之后,只能说是勉强饿不死。
吃的主食还是以杂粮为主,配菜则是当季蔬菜,或者腌菜。即使是婚丧嫁娶的酒席上,也难见到荤菜。
当时保定府用的津钱,50枚制钱才能买到半斤猪肉。
冯玉祥父亲坠马失业之后,没了差事。家庭的费用全靠冯玉祥兄弟来维持。
哥哥在骑兵队吃一份兵粮,每月关七两二钱银子。冯玉祥吃的是步兵种,每月关三两六钱。两个人合起来,除了马粮,不过七两二钱银子。
冯父虽然早已不吸大烟了,但靠七两二钱银子,一家三口人仍然过得相当拮据。荤食长时间出现断绝。连底层军官都开始断肉食了,那底层老百姓的情况肯定更糟糕。
朱老总和冯将军都是清末生人。一个写的是四川佃农家庭生活,一个写的是河北自耕农家庭生活。
两者笔下的清末农民,过得相当贫苦。不过到民国初年,冯玉祥带兵进入四川广元地区,看到了令他大为震惊的场景。
震惊于当地轿夫以及他苦力在小馆子中大吃粉肉;广元一带每个镇上,都有二三十家肉铺;有好些村镇,比北方的县城还要发达。
而在河北保定府,即使富有的人家,也只得在喜丧年节的日子才蒸米粉肉,而且只限于招待贵宾而已,普通人家还是吃不着的。
到了绵阳地区,当地老百姓踊跃封粮(指的是将粮食折算成钱来交纳)的情形,再次震撼到冯玉祥。
乡下来的老百姓主动向县衙封粮,每人一手握着一个钱包,另一手拿着粮票,争着向上面递交。而在保定府,封粮需要官府再三催促,但百姓还是佯而不睬。
部队来到顺庆县,山顶上都是很肥沃的水田,物产极其丰富。人烟之稠密,开办的学校很多,都办得都很有精神。
当地轿夫十个有九个抽大烟,餐餐米粉肉,酒和赌也沉溺得厉害。干的又是卖力的活,因此人人面黄肌瘦,看起来像痨病鬼一样。
这四川轿夫倒是和北平人力车夫有相似之处。两者干的都是卖力气的活,趁年轻才赚钱,日子过得相对体面。
吃喝嫖赌抽的情况,两者都有。而四川是鸦片的主要生产地,大烟替代了卷烟。
所以,才会有人说轿夫(人力车夫)吃的比小地主好。
但你要说四川家家宽裕,人人吃肉,倒也不是。冯玉祥在顺庆县就看到:“小街道太窄狭肮脏,房屋也破旧简陋,住的都是褴褛不堪的穷苦同胞。”
从冯玉祥的描述上得出结论,民初时期的四川底层吃的比清末时期的河北自耕农好一些。(其实两者相差了不久,也就是二十来年)
再举个豆腐的例子。来看看不同地区的农村贫富差距有多悬殊。
根据李德胜同志在1930年写的《寻乌调查》一书中记载:“不满三千人的寻乌城,却有豆腐店三十多家。寻乌城里吃饭十餐有九餐要吃豆腐。吃豆腐原因,一是价廉,二是方便。寻乌的农村中也是很喜欢吃豆腐的,不如寻乌城这样厉害,却也占了食品的一半。”
可以看到不满3000名市民的寻乌县城里,几乎实现了豆腐自由。
寻乌农村人没有像城里人吃的勤,豆腐也占了全部食物的50%。
究其原因,大概是寻乌县位于闽粤赣三省的交界,商业贸易发达,市民阶级较宽裕。
二是,豆腐价格相对便宜。两升半豆子可以做一桌豆腐。豆子两升半的价钱是五毛,豆腐一桌的价钱是六毛半。零卖价格是一毛买7块大豆腐干或者14块小豆腐干;三个铜壳买到1块大豆腐干或者2块豆腐干。
虽然,有占全县农村人口7%的最底层佃农的生活非常糟糕:“他们衫很烂,要讨来着。三餐饭两餐食杂粮(粟板呀,番薯片呀)。做米果卖,砍柴火卖,挑脚,就是他们添补生活的办法。”
“禾头根下毛饭吃”的情形在寻乌县很常见。说的是刚打下禾交过租就没有饭吃了。这种情形在寻乌竟然占了(佃农)的40%。
有人肯定反驳说,佃农种地交完租没有饭吃,还种什么地?这不是瞎扯淡吗?面对这样的质疑,书中给出答案:
比如佃农耕种20担谷田的,上交地主11担多的租粮,剩下8担多粮食自吃。
还要上交去年过年和今年青黄不接时,借了地主两三担谷子,加上加5分利,又要还去三担多至四担多。一共要还五六担粮食。
打禾了,又要买好东西招待地主。禾打过了,买上一点油盐,舂上一点米子,立秋刚到,一切都完。
走投无路的农民又得向地主借粮食。谷利是50%,即借一石还一石半(三箩),还谷时间是6个月或者3个月。
如果佃农是8月向地主借粮食,那么需要在10月还,两个月的利息是20%。即借谷一石,要还一石二斗。超过10月没还,继续加利。周而复始,陷入死循环。
这些以后可能再写一篇文章介绍,还是说回主题。
根据《中国农村调查》记载:“1949年以前,河南洛阳市下辖石罢村的村民们买豆腐是不用钱交易的,而是用豆子换。黄豆、黑豆、绿豆都可以用来换豆腐,通常是按一斤黄豆换一两斤豆腐的标准来换。
当地种豆的人家比较多,村民们都有豆子去换豆腐来改善生活。基本上隔两天就可以吃一顿豆腐,一周能吃个一两顿。”
虽然不能实现豆腐自由,但吃的还算勤。
而1949年前,河南开封市爪营寨卖豆腐的袁家,每次用8斤黄豆做一锅豆腐,一般需要2天才能卖完。
因为那个时候买豆腐的村民少,家里办红白喜事、有客人的时候才多买一点儿,一般情况下不买。
能让村民遇到红白喜事,有客来才买,说明豆腐不存在难吃的情况。村民平时不买豆腐,那大概率就是吃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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