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秀兰,今年五十六岁,退休前是纺织厂的女工。老伴走了八年,我一个人过了八年,实在孤单,去年开始相亲。没想到,第一次相亲,当天就同居了,第二天早上发生的事,让我尴尬得想钻地缝。

我老伴是病走的,肝癌,拖了两年。那两年,我把积蓄花光,还欠了债,但没能留住他。他走之后,我守着六十平的老房子,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对着电视发呆。

儿子在外地,让我过去住,我不去。婆媳难处,我看多了,不想讨人嫌。女儿偶尔来看我,但她也忙,有自己的家。

去年,老姐妹张姐说:"秀兰,你这样不行,得找个伴。不是为别的,是万一有个病有个灾,身边有个人叫120。"

我想了想,同意了。张姐给我介绍了老陈,五十八岁,退休教师,丧偶三年,人看着斯文,说话慢条斯理。

我们在公园见的面,他穿件灰色夹克,干干净净的,给我带了杯热豆浆。聊了一个小时,感觉还行,不讨厌,也没多心动。

临别,他说:"秀兰,我一个人住,房子大,九十平,太冷清。你要是不嫌弃,去坐坐?"

我说:"今天?"

他说:"今天。咱们都这岁数了,不用像年轻人那样磨叽。合适就处,不合适拉倒,不耽误工夫。"

我想了想,答应了。反正一个人也是过,试试呗。

老陈家确实大,两室一厅,装修简单,但收拾得干净。书架上摆满书,茶几上有茶具,像个文化人住的地方。

他给我泡茶,说:"秀兰,咱们开门见山。我找伴,就三个条件:第一,身体要好,别三天两头生病;第二,性格随和,别斤斤计较;第三,能过夫妻生活,别像有些老太太,把男人当室友。"

我脸一红,没想到他说这么直接。但仔细想想,也对,都这岁数了,遮遮掩掩没意思。

我说:"我身体还行,年年体检,没大毛病。性格……厂子里的人都说我好相处。至于第三条,我……我没试过,老伴走后,八年一个人。"

他说:"我也是。但咱们可以试试,不行也不勉强。"

那天晚上,我没走。不是冲动,是觉得,这个人实在,不装。到了这岁数,能找个说话不费劲的,不容易。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疼醒的。

不是那种疼,是肚子疼,绞痛,像有人用手攥着肠子拧。我蜷在床上,冷汗直冒,想上厕所,站不起来。

老陈醒了,看见我这样,慌了:"秀兰,你怎么了?"

我说:"肚子疼……可能要上厕所……"

他扶我起来,我腿软,差点跪地上。他半抱半搀,把我弄到卫生间。我刚坐下,就控制不住了,稀里哗啦,声音大得我自己都脸红。

更尴尬的是,味儿特别大。我关着门,都能听见他在外面咳嗽。

我在卫生间待了二十分钟,腿麻了,肚子还疼。敲门,声音虚弱:"老陈……能不能帮我拿点纸……还有……裤子……"

我弄脏了内裤,没法穿。他沉默了几秒,说:"你等等。"

过了两分钟,他从门缝递进来一卷纸,还有一条他的平角裤,说:"干净的,你先凑合穿。"

我接过来,手在抖。不是因为疼,是因为羞。五十六岁了,第一次见面,就拉人家家里,还穿人家内裤,这叫什么事?

我收拾完出来,老陈在厨房煮姜汤。

看见我,他没笑,也没嫌弃,只是说:"可能是昨晚着凉了,或者吃坏东西了。喝点姜汤,暖暖胃。不行就去医院。"

我坐下,捧着姜汤,眼泪差点掉下来。我说:"老陈,对不住,太丢人了。我……我这就走。"

他说:"走什么走?你这样,能走到哪去?躺下歇着,我去买药。"

他出门了,我躺在沙发上,盖着他的毯子,闻着他被子上的味道,心里五味杂陈。尴尬,羞愤,但也有一丝温暖。他没有赶我走,没有嫌弃我,还去买药。

半小时后,他回来,买了蒙脱石散、藿香正气水,还有一包卫生巾。我说:"买这个干嘛?"

他说:"你肚子疼,万一……备用。我不知道你需不需要,但准备着总没错。"

我接过那包卫生巾,眼泪终于掉下来。八年没人这样对我了,老伴在的时候,也没这么细心过。

那天,我在老陈家躺了一天。

他伺候我喝水、吃药、熬粥,隔两小时问我一次"还疼吗"。下午的时候,肚子不疼了,但我不敢吃东西,怕再出丑。

他说:"秀兰,你别有负担。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你要是觉得尴尬,咱们就当没这回事。你要是愿意,以后咱们互相照应,这种事,还多着呢。"

我说:"你不嫌弃我?"

他说:"嫌弃什么?我去年急性肠胃炎,拉床上,我自己收拾的。人老了,身体机能下降,正常。你要是因为这个嫌弃你,那我以后病了,你嫌弃不嫌弃我?"

我说:"不嫌弃。"

他说:"那不就结了?咱们找伴,就是找个人,病了能端水,脏了能收拾,不嫌不弃,过到哪天算哪天。"

我看着他,这个只认识一天的男人,突然觉得,比认识十年的人还靠谱。

第二天晚上,我回家了。

不是分手,是回去拿换洗衣服。我跟他说:"老陈,咱们缓缓,别这么快同居。我先回去,每周来住两天,咱们磨合磨合。"

他说:"行,听你的。但有一条,生病了,必须告诉我,不能硬扛。"

我答应了。

之后三个月,我们每周见面两三次,吃饭、散步、聊天。他教我下棋,我教他包饺子。他肠胃也不好,我常备着药;我睡眠差,他给我买了薰衣草枕头。

去年冬天,我正式搬过去住。不是因为孤单,是因为习惯。习惯了他泡的茶,习惯了他睡前给我揉腿,习惯了有人问我"今天想吃什么"。

现在我们搭伙过了一年,没领证,就是伴。

有人背后议论:"周秀兰,没结婚就住一起,不害臊?"我不解释,随他们说。到了这岁数,害臊不害臊,不重要。舒服不舒服,才重要。

也有人问:"你们怎么不领证?"

老陈说:"领证干嘛?给子女添麻烦?我们这样挺好,互相照应,不牵扯财产,将来谁走早了,另一个没有负担。"

我觉得对。我们各花各的钱,他出生活费,我出买菜钱,大件一起商量。没有经济纠纷,没有子女矛盾,清净。

写出来这些,是想告诉跟我一样的老姐妹:找伴,别怕尴尬。

人老了,身体不由人,放屁打嗝拉肚子,都是常事。要找的那个人,不是看你风光的时候,是看你狼狈的时候,能不能不嫌弃。

老陈那天要是皱眉头、捂鼻子、催我走,我们肯定没下文。但他没有,他去买药,买卫生巾,熬粥,伺候我。这让我知道,这个人,能处。

好好活着,找个不嫌你的人,比啥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