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报道),何女士3月28日给儿子在重庆一游戏机专卖店花费6937购买了一台游戏机,由于当时缺货,何女士就提前支付了全款,并约定货到之后再来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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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游戏机到货了,商家却告知她得加价600元,“当时我是3月28日买的,厂家4月2日提的价,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已经买了这个东西,而且收条上所有的明细已经写清楚了,这个东西等于本来就是我的了”。

门店负责人李先生表示,该款产品于4月2日开始涨价,涨了约1100元,实际上为何女士还优惠了500元,只要求她再付600元:“之前达成了一致6937元,厂家直接宣布全中国都涨价。在4月2日之前,如果说我们能够找得到货,那就这个价格没问题”。

对此,律师认为,商家与消费者在之前就商品的最终价格已经达成一致,如今突然加钱的行为属违约行为。据了解,何女士目前已将该情况反映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板扎在线综《重庆天天630》

责任编辑|李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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