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据新华社2026年4月12日消息,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吕某某,因涉嫌猥亵当事人被停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全面介入,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西属巴派出所已经在4月10日对该案正式行政立案,调查正在进行中。

吕梁中院法官吕某某(图源:吕梁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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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事件引发公愤。2025年 9月5日,吕某某以审理离婚案需核对新证据为由,将当事人王女士骗至办公室,利用其法官身份与案件主导权,在密闭空间内对王女士多次搂腰、抚摸敏感部位、强行搂抱和亲吻,无视对方的反复反抗,甚至以案件判决结果相要挟。

法官本应是公平正义守护者的法官,竟化身利用职权侵害他人的“恶魔”,法袍之下本应执槌秉公断案的手,竟然成了伸向案件当事人的“咸猪手”,将庄严法庭视为其满足私欲的龌龊之地。知法犯法,无法无天,践踏法律尊严,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

人民法官手握司法权力,熟稔法律条文,不可能不知道猥亵他人是违法行为,更应该清楚强制猥亵可能面临刑责。但吕某某依然利用当事人对司法权威的信任,在办公室内就肆无忌惮,悍然触法,这不是“管不住自己”的意识冲动,而是权力傲慢作祟,更是法治信仰的彻底崩塌。他认为法袍是护身符,裁量权是交易筹码,以为当事人只是弱女子,不敢声张,将人民赋予的职权当成胁迫、施压的工具。内心毫无敬畏、毫无底线,暴露了其作为一名执法者、司法者明知故犯、恃权妄为的扭曲心态。

如今,吕某某已经被绳之于法。据法律人士分析,若后续查实行为人的强制手段、情节危害等达到强制猥亵罪的构成标准,该案件就可能转为刑事案件。总之,吕某某必将为自己堕落狂悖的行为付出代价。

更值得追问的是,受害人手握关键证据,事发后也第一时间向法院院长和驻院纪检监察负责人举报,但仅仅做了一次笔录之后就再无下文。直到她选择网络曝光,警方才主动联系她,并且很快立案。这中间长达7个多月的事件,是程序的迟滞,还是有人试图掩盖问题?如果说,法院内部发生的猥亵案件,都能被拖延这么久,受害人必然会陷入维权无门的恐惧之中。难道每一次都要靠舆论倒逼,才能等来迟到的正义?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人员更应是守护法律权威的坚实盾牌,普通人犯法污染的是水流,执法者犯法污染的是水源。执法者犯法,是突破了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双重红线,最让人难以容忍。因此,对这类行为更加不可姑息,查处必须从严从速零容忍。

因此,对吕某某的调查,一方面要彻查其猥亵行为的强制程度、危害后果,精准界定是行政违法还是刑事犯罪,依法顶格处理;另一方面也要深挖当地7个多月不立案,不曝光就不处理的根源,查清是否存在内部袒护、失职渎职,对拖延推诿、漠视群众诉求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彻底清除司法系统内的害群之马。

唯有刀刃向内,一查到底,刮骨疗毒,才能让作恶者受震慑,还受害人以公道,修复受损的司法公信力,让民众真正能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触犯党纪国法必受严惩。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