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林薇是被手机消息震醒的。
不是闹钟那种规律的震动,是像有人拿了一把石子往她手机屏幕上砸,噼里啪啦地,一条接一条。她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去摸床头柜,手指刚碰到手机壳,就听见旁边的陆之昂含糊地说了一句:“谁啊,大清早的。”
她没理他。事实上她脑子还没完全转过来,只是本能地把手机举到眼前,眯着眼看那满屏的微信消息。
“薇薇你看到群了吗?”
“我的天,沈屿他疯了?”
“你快看沈屿发的朋友圈!!”
“姐,你在哪?你别想不开啊。”
林薇皱了皱眉,沈屿?沈屿能发什么?他这个人朋友圈半年才更新一次,上次发还是转了条公司年会的推送,配文是“加油”两个字,连标点符号都透着一股子正经。
她先点开了闺蜜方棠的对话框,最后一条消息是三分钟前发的,语音。她没点开,又退出去看沈屿的对话框——安安静静的,什么也没有。倒是他们那个大学同学群炸了,消息数量显示99+,她很少在那个群说话,沈屿也不在群里,那是她自己的同学群,和沈屿没什么关系。
她想了想,还是先点开了方棠的语音。
“你赶紧看沈屿发的朋友圈!林薇你听我说,你先别慌,但是——”方棠的声音在发颤,“他那个截图,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男的是谁?”
林薇的太阳穴跳了一下。她撑着手臂坐起来,真丝吊带从肩膀上滑下去,四月的清晨还有凉意,她打了个哆嗦。旁边的陆之昂又嘟囔了一声,把被子往上一拉,蒙住了半张脸。他的头发有点长,散在枕头上,看起来像个没睡醒的大男孩。
林薇没看他。她已经点开了沈屿的朋友圈。
最新的一条,发布时间是凌晨两点十七分。
没有文字,只有一张截图。截图的画质不算好,像是从视频里截的,有点糊,但该看清的一样没落下。画面里是一张婚床——大红色的床单,龙凤呈祥的图案,是她和沈屿上个月在商场挑了两个小时才选定的那套。床头的墙上贴着一个红色的喜字,是上周六她和沈屿一起贴的,沈屿还嫌她贴歪了,她跟他拌了两句嘴,最后他笑着把她举起来,让她亲手重新贴正。
而那张婚床上,陆之昂穿着睡衣,斜靠在床头,一只手枕在脑后,另一只手举着手机,好像正在自拍或者直播。他头上戴着的,是她的头纱——那件她从苏州定制回来的头纱,蕾丝花边长长地拖下来,垂在他肩膀上,被婚床的大红色衬得格外刺眼。
画面上有实时弹幕的痕迹,被人用红框圈了出来。弹幕的内容被打了码,但能看出来有人在刷屏。
林薇盯着这张截图看了足足十几秒,脑子里什么也没想,就像一台死机的电脑,屏幕亮着,但所有的程序都卡住了。
她没注意到陆之昂什么时候翻了个身,手臂搭上了她的腰,温热的掌心贴着她的小腹,含糊不清地说:“几点了?你再睡会儿,昨晚太晚了……”
太晚了。对,昨晚是太晚了。昨晚沈屿说他要加班到很晚,让她别等了先睡。她给沈屿发了个“好”,然后就打开了陆之昂发来的语音邀请。陆之昂说他心情不好,说他又跟女朋友吵架了,说他想找人说说话。她说那你来吧,正好沈屿不在。陆之昂就来了,带了半打啤酒,还带了一个自拍杆。他说他最近在玩直播,就随便播播,没什么人看,粉丝才几百个。
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有点醉了,靠在沙发上,把手机架在自拍杆上,对着镜头做了个鬼脸。林薇记得当时弹幕飘过去一条,写着“小哥哥好帅”,陆之昂对着那条弹幕笑了,说:“谢谢啊,今天来我最好的朋友家,我闺蜜,比亲姐还亲。”
林薇没太在意。她跟陆之昂认识快十年了,高中同学,大学也在同一个城市,这么多年他一直是这个样子,有点闹,有点疯,嘴巴甜得发腻,对谁都喊“宝贝”。她早就习惯了。
后来的事情她记得不太清楚了。她喝了大概两罐啤酒,有点晕,靠在沙发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陆之昂好像把她抱到了床上——她是记得有人把她抱起来的,她以为是沈屿回来了,还伸手搂住了那个人的脖子,嘴里含混地说了一句“你回来了啊”。
再后来的事情,她完全不记得了。
现在她坐在婚床上,身上穿着的是昨晚那条真丝吊带裙,肩带滑下来一半,露出一截锁骨。她慢慢地转过头,看了一眼旁边的陆之昂。他还在睡,嘴巴微微张着,呼吸很轻。他的睡衣是蓝色的,棉质的,领口松垮垮地敞着,露出一小片胸口。
林薇的视线从他脸上移开,落到了床头柜上。那里还放着两个空啤酒罐,易拉罐的拉环被随手扔在旁边,还有半袋没吃完的薯片,敞着口,薯片已经软了。自拍杆横在茶几上,手机已经不在上面了。
她重新低下头,看沈屿的朋友圈。
那条朋友圈下面,已经有四十多条评论。她没有点开看,而是退出去,打开了沈屿的对话框。他们上一次聊天是昨天晚上八点四十二分,她发了一个“好”,沈屿发了一个“乖”的表情包,仅此而已。
她打了一行字:“你看到什么了?”
想了想,又删掉了。
她又打了一行:“沈屿,不是你看到的那样。”
又删掉了。
最后她打了一个字:“在?”
消息发出去,前面转了很久的圈,然后显示发送失败。她试了三次,都是同样的结果。她又拨了沈屿的电话,响了一声就断了,再拨,直接就是忙音。
她被拉黑了。
林薇坐在床沿上,光着的脚踩在地毯上,四月的清晨地板还是凉的,凉意从脚底板一点一点地往上爬,爬到脚踝,爬到小腿。她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消息已发出,但被对方拒收了”,呼吸变得很轻,很慢,像是怕惊动什么似的。
手机又震了。方棠打来的电话。
她接了。方棠的声音几乎是扑过来的:“你看完了?”
“看完了。”林薇的声音比自己预想的要平静得多。
“那个男的——是陆之昂吗?”
“是。”
方棠那边沉默了两秒,然后深吸一口气:“林薇,你给我说实话,你和陆之昂,到底——”
“什么都没有。”林薇说,“他喝多了,我也喝多了,他可能就是闹着玩,你知道他这个人,干什么都跟演戏似的——”
“沈屿不会这么想。”方棠打断了她,“而且你知道最要命的是什么吗?沈屿不是只发了朋友圈,他把这张截图群发了。群发,林薇。咱们大学同学群,他不在群里,但是有人截图发进去了,现在整个群里都在说这件事。还有你公司的群,沈屿公司的工作群,你们俩的婚礼宾客群——所有群,他全发了。”
林薇的手开始抖了。
“而且他配了什么文字你看到了吗?”方棠的声音越来越急,“‘全套送你,我不娶了。’他说的‘全套’,你明白什么意思吗?”
林薇当然明白。婚床,头纱,喜字,还有那个她挑了两个月的红色四件套。全套。他把自己精心准备的这一切,连同她这个人,全都打包送给了陆之昂。
“他还发了别的吗?”林薇问。
“没有了,就这一条朋友圈,就这一张截图。但他那个群发,配的文字不一样,他在有的群里写的是‘婚前福利’,有的写的是‘祝你们幸福’,最过分的是在他自己公司群里,他写的是‘婚礼取消,各位不用随礼了’。”
林薇闭上了眼睛。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陆之昂醒了。他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声音里带着刚睡醒的那种慵懒:“怎么了?谁的电话?”
林薇挂了电话,转过身看着陆之昂。他正半睁着眼睛看她,眼神还没完全聚焦,头发乱得像鸟窝,嘴角还挂着一点口水干掉的痕迹。他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只刚睡醒的猫,无害极了。
“你昨晚开直播了?”林薇问。
陆之昂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啊,就开了几分钟,没啥人看。我喝多了瞎播的,怎么了?”
“你戴了我的头纱。”
陆之昂眨了眨眼,像是回忆了一下,然后居然笑了出来:“哦那个啊,我就是觉得好玩,戴上自拍了一下,你没看到,可好笑了,那个头纱上全是亮片,我一低头扎了我一脸——”
“你躺在我的婚床上,穿着睡衣,戴着头纱,开直播。”林薇一字一句地说,“陆之昂,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陆之昂的笑容僵在脸上。他终于注意到林薇的表情不对了,她的眼眶红了,嘴唇在抖,两只手紧紧攥着手机,指节发白。
“薇薇,怎么了?”他坐起来了,伸手想去碰她的肩膀,“出什么事了?”
林薇把手机递给他。
他接过去,看了一眼那条朋友圈,又看了一眼那张截图,脸色一点一点地变了。先是不敢相信,然后是困惑,然后是一种慢慢涌上来的、肉眼可见的慌张。
“这——这个——”他结巴了,“这个是谁截的图?我昨晚直播就开了不到二十分钟,而且是私密直播,我设置的仅粉丝可见,我粉丝就那么几个——”
“沈屿看到了。”林薇说。
陆之昂的嘴唇动了动,没发出声音。
“他群发了。”林薇又说,“发给了所有人。”
陆之昂的脸色刷地白了。他张了张嘴,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薇薇,对不起,我真的没想到会这样,我就是闹着玩的,我喝多了——”
“你走吧。”林薇说。
“薇薇——”
“你走吧。”林薇重复了一遍,声音不大,但很笃定,“现在就走。”
陆之昂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但看到她那个样子,终究没说出口。他从床上爬起来,胡乱套上拖鞋,拿起沙发上自己的外套,走到门口又停下来,转过身看着她。
“薇薇,你需要我做什么?我去跟沈屿解释,我去告诉他——”
“你什么都别做。”林薇说,“你走吧,让我一个人待着。”
陆之昂站在门口,犹豫了几秒,最后拉开门走了。门关上的声音很轻,但林薇觉得那一声闷响像是砸在她心口上。
房间里安静下来。只有窗帘被风吹动的声音,沙沙的,像有人在窗外轻声说话。四月的阳光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条细细的金线。她看着那条金线慢慢地变宽,慢慢地爬到她脚边,爬到婚床上,爬到大红色的被面上。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
头纱。她的头纱。
她从床上站起来,赤着脚走到客厅。头纱不在客厅。她又去了卫生间,不在。最后她在玄关的鞋柜上找到了它,被团成一团,胡乱地塞在钥匙盘旁边。蕾丝上沾着什么东西,好像是啤酒,有一块颜色变深了,花边的部分有几根线脱了丝。
她拿起头纱,慢慢地把它展开。长长的纱垂下来,拖到地上,在晨光里泛着细碎的光。她想起她买这头纱的那天,是在苏州的一条小巷子里,一个小作坊,老板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师傅,用手工一针一线地绣那些蕾丝花纹。她在那条巷子里转了整整一下午,最后选定了这件,花了三千多块钱。老板帮她打包的时候笑着说:“姑娘,你老公有福气。”她笑了,拍了张照片发给沈屿,沈屿回了一个字:“美。”过了一会儿又补了一条:“我说的是人。”
林薇攥着头纱的手收紧了一点,又松开。她把它叠好,放进了床头柜的抽屉里。
然后她开始换衣服。她从衣柜里拿出一件黑色的卫衣,一条牛仔裤,运动鞋。她对着玄关镜子看了一眼自己——眼睛有点肿,脸色很差,嘴唇干裂起皮。她从包里翻出一支润唇膏涂了一下,又用冷水拍了拍脸,感觉好了一些,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她出了门。
地铁上人很多,早高峰,每个人都在低头看手机。她站在车厢中间,被人群挤得东倒西歪,一只手拉着吊环,另一只手捏着手机。她没敢再打开沈屿的朋友圈,也没敢看任何一个群,只是机械地刷着微博,刷了半天一条也没看进去。
她要去的地方是沈屿的出租屋。沈屿在婚前一直租住在城东的一个老小区里,一室一厅,家具旧旧的,客厅的灯管坏了一根,光线总是有点暗。她每周会去一两次,给他做顿饭,帮他收拾收拾房间。上周末他们还在那里打包他的东西,准备这周末就全部搬到婚房去。
她想当面跟沈屿说清楚。
她到的时候是上午九点多。沈屿的出租屋在六楼,没有电梯,她一层一层地爬上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已经有点喘了。她抬手敲门,敲了三下,没人应。又敲了三下,还是没人应。她试着拧了一下门把手,门锁着。
她靠在门框上,拿出手机,打开沈屿的对话框,消息依然发不出去。她又拨了他的电话,依然打不通。
这时候她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她转过头,看到隔壁的阿姨提着一袋菜正上楼,看到她就笑了:“找小沈啊?他昨天晚上大半夜的拖着箱子走了,我还说呢,这孩子大半夜的要去哪。”
“走了?”林薇的声音有点涩,“去哪了?”
“那我可不知道。”阿姨摆摆手,“他脸色不太好,我也没敢问。”
林薇道了谢,转身下楼。走到三楼拐角的时候,手机震了,是方棠发来的消息。
“沈屿刚在群里发了一段语音。”
林薇的手指顿了一下,点开了方棠发来的那条消息。
方棠发来的是别人录屏的一段。画面里是沈屿在他们大学同学群里发的语音,时长一分多钟。她点开,沈屿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在地铁站的嘈杂人声里听起来有点失真。
“谢谢各位关心。”他的声音很平,平得不像是在说自己的事,“婚礼确实取消了,已经通知了酒店和婚庆公司。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我道个歉。至于原因,那张截图就是原因,我没有更多要解释的了。”
停顿了一下。
“我和林薇的事情到此为止。请大家不要再问了,也不要再讨论这件事,给她留点体面。”
又停顿了一下。
“最后说一句,各位兄弟,以后找女朋友,离她的男闺蜜远一点。”
语音到这里就结束了。最后那句话的语气有点怪,像是开玩笑,又像是真的在提醒什么,带着一种让人不太舒服的轻飘飘的感觉。
林薇站在地铁站的闸机口,人来人往,有人从她身边挤过去,有人回头看了一下她。她把这段语音又听了一遍,然后第三遍,第四遍。每次听到“离她的男闺蜜远一点”这句话,她都觉得像被人用指甲在心口上轻轻划了一下——不深,但很疼。
她在地铁站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儿,低着头,看着自己运动鞋的鞋带。左脚的鞋带散了,她弯腰系好,又觉得右脚的系得不够紧,又拆了重新系了一遍。她就这样反反复复地折腾着两根鞋带,直到有个清洁工大爷走过来,问她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帮忙叫个人。
她摇摇头,站起来,刷了卡走进地铁站。
她要去找沈屿。
但这城市太大了,她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拉黑了她所有的联系方式,他的同事朋友她也不好意思去问,她能做的,只是像一只没头的苍蝇一样,在这个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转悠。
她去沈屿的公司找过他。前台的小姑娘认识她,之前来过好多次,每次来都笑嘻嘻地跟前台打招呼,前台也会笑着跟她说“又来找沈哥啊”。但这一次,前台看到她的时候,表情变了,眼神躲闪了一下,然后礼貌地、但明显带着距离感地说:“沈屿今天没来上班,他请了假。”
“我知道他可能请了假,”林薇说,“你能不能帮我问问他现在在哪?”
前台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林姐,不是我不帮你,沈屿今天早上在群里发了消息,说……说如果有人问他的去向,一概不要回答。他真的发了好大的火,我们都不敢惹他。”
林薇站在公司门口,玻璃门上映出她的样子,黑色的卫衣,头发随便扎在脑后,脸色灰扑扑的,像个落魄的逃兵。
她又去了沈屿常去的几家店。他们常吃的那家面馆,老板说没见他来。他常去的那家健身房,前台翻了会员记录,说他今天没有来过。他每周都去的那家书店,店员小姑娘笑着说:“沈屿啊,他上周末来过,买了本东野圭吾,今天还没见着呢。”
她把这个城市里所有和沈屿有关的地方都跑了一遍,一无所获。
天快黑的时候,她回到了婚房。
推开门的那一刻,她忽然觉得这个房子变了。不是装修变了,不是家具变了,而是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变了,就像一杯水被放了一整天,表面上看起来还是那杯水,但你喝下去就知道,它已经不是早上那个味道了。
客厅里还放着昨天没来得及收拾的东西。茶几上有两个啤酒罐,是她和陆之昂昨晚喝的。沙发上的抱枕歪歪斜斜的,有一个掉在了地上。厨房的水槽里泡着两个杯子,是她给陆之昂倒水用的。所有这些痕迹都像是一个罪证,在安静地、沉默地指认着什么。
她走到卧室门口,站住了。
大红色的婚床上,被子和床单还保持着今早的样子,皱巴巴的,枕头上有两个明显的凹陷。床头那个歪了的喜字,沈屿说贴歪了的那一个,依然歪着,在灯光下投下一小片阴影。
她忽然觉得很累。不是身体上的累,是那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怎么都摆脱不了的疲惫。她没有力气换床单,没有力气拆掉那个喜字,她只是关了灯,和衣躺在那张婚床上,闭上眼睛,听着窗外的车声,一点一点地模糊下去。
手机又震了一下。她拿起来看了一眼,是方棠发的消息。
“我打听到沈屿在哪了。”
林薇猛地坐起来,心跳骤然加速。
“他回了老家,他爸妈那。他今天下午到的,他妈妈还发了条朋友圈,说儿子回来了,做了一桌子菜。那条朋友圈她设置的是仅自己可见,但不知道怎么的忘了关评论,有个阿姨在底下评论了一句,我看到的。”
林薇盯着这条消息,想了很久,最后打了几个字:“我知道了。”
她没有再给沈屿打电话,也没有再发消息。她把手机放在枕头边上,重新躺下来,看着天花板上那个圆形的吸顶灯,灯罩里有一只飞虫的影子,一动不动,不知道是死是活。
她想起沈屿第一次带她去看他的父母,是在他们交往一年后的那个春节。他妈妈在厨房忙了一整天,做了满满一桌子菜,他爸爸不怎么说话,但一直在笑,喝了两杯酒之后,拉着她的手说:“小林啊,沈屿这个人不会说话,但他心眼好,你别嫌弃他。”沈屿在旁边脸红得像个番茄,说:“爸你说什么呢。”那天晚上他们从老家坐大巴回城,两个小时的夜路,她靠在他肩膀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他一只胳膊一直举着,帮她挡着车窗缝里漏进来的风。
这些事情现在想起来,像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
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上有洗衣液的味道,薰衣草的,是她买的那个牌子的。沈屿以前用的洗衣液都是超市最便宜的那种,什么味道都没有,她说这个好闻,他就换了,一直用到现在。
枕头上还有别的味道,她分不清是陆之昂的洗发水还是别的什么。她忽然觉得恶心,从胃里翻上来的那种恶心,不是生理上的,是心理上的,像是有什么东西堵在嗓子眼,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她爬起来,把枕头套拆了,又把被套也拆了,把床单也掀了,抱着一大堆东西塞进了洗衣机。洗衣机的门关上的时候,发出沉闷的一声响,她按下开关,机器开始转动,轰隆轰隆的,像一列远去的火车。
她靠在洗衣机旁边,看着它转。
等洗衣机停了,她把这些东西拿到阳台上晾。四月的夜风还带着凉意,吹在脸上很舒服。她一件一件地抻平,挂好,动作很慢,像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晾到最后一个枕套的时候,她忽然蹲了下来,把脸埋在膝盖里,肩膀一耸一耸的,没有声音,但眼泪一滴一滴地砸在地板上,发出很轻很轻的声响。
她哭了大概有十分钟,然后站起来,用袖子擦了擦脸,把最后一个枕套挂上去,回了房间。
那天晚上她没有睡觉。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想那些她一直没想明白的事情。陆之昂为什么要开那个直播?沈屿是怎么看到的?谁截的图?那个截图上被红框圈出来的弹幕到底是什么内容?为什么方棠说那些弹幕被打了码?是谁打的码?
这些问题的答案她后来才知道,但那已经是很多天以后的事情了。
而有些事情,她到现在也不知道答案。
三天后,林薇接到了沈屿妈妈打来的电话。
沈屿的妈妈姓王,林薇一直叫她王阿姨。王阿姨说话温温柔柔的,是个典型的南方女人,说话喜欢在句尾加一个“哦”字,听起来永远像是在哄小孩。她给林薇打电话的时候,声音还是温温柔柔的,但林薇能听出来那种温柔底下压着的东西,像一块石头,表面光滑,底下全是棱角。
“薇薇啊,阿姨想跟你说几句话哦。”王阿姨说。
林薇握着手机的手紧了紧:“王阿姨,您说。”
“沈屿这孩子呢,从小脾气就犟,这个你也知道的哦。他爸爸说他两句,他就能一个星期不说话。这次这个事情呢,他也没跟我们讲太多,就是说婚礼不办了,问为什么也不说。后来是他姑姑在网上看到的,拿来给我们看,我们才知道的哦。”
林薇的嘴唇动了动,想说点什么,但王阿姨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
“阿姨不是来怪你的哦。”王阿姨的声音还是温温柔柔的,“阿姨就是想跟你说,沈屿这个人呢,说一不二的,他决定了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他既然说了不娶了,那就是真的不娶了,你再找他也没用的哦。”
“王阿姨,我没有——”
“阿姨知道,阿姨知道你是个好姑娘。”王阿姨轻轻叹了口气,“但有些事情吧,不是说谁对谁错,就是缘分到了,就散了哦。你呢,也别太难过,你还年轻,以后还会有更好的人的。”
林薇听着这些话,忽然觉得很荒诞。王阿姨是在安慰她,用一种温和的、体面的、但是彻底否定的方式。她说“你还会有更好的人”,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儿子不会再要你了。
“王阿姨,”林薇说,“我能跟沈屿说句话吗?就一句。”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他现在不想跟任何人说话哦。”王阿姨说,“等他缓过来了,他自己会找你的。”
这句话说完,电话就挂了。林薇听着手机里的忙音,忽然笑了,笑得很轻很淡,像是听到一个并不好笑的笑话。
他自己会找你的。
他不会的。
林薇认识沈屿,比沈屿认识她还要早一年。
那是六年前的事了。林薇大二,沈屿大三,但他们不在同一所大学,中间隔了半个城市。她是在一次校际辩论赛上看到他的,沈屿是反方二辩,她坐在观众席上,纯粹是被室友拉来凑数的。那场比赛的辩题她早就不记得了,但她记得沈屿站起来发言的样子,白衬衫,袖子卷到小臂,说话的时候喜欢微微偏头,像是在听自己说出来的每一个字。他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语速不快不慢,每个观点都拆解得干干净净。林薇不是学辩论的,但那天她从头听到了尾,一个字都没漏。
比赛结束后,她室友拉着她去后台找她认识的一个辩手,恰好碰到了沈屿在跟人说话。他刚赢了比赛,脸上带着笑,那种笑不是得意,是一种很干净的、真诚的快乐。他看到林薇,点了点头,林薇也点了点头,然后他们就这么擦肩而过了。
回去的路上,室友问她:“你觉得今天哪个辩手最帅?”
林薇想了想,说:“反方二辩。”
“沈屿啊?”室友笑了,“行啊你,眼光不错,但人家有女朋友。”
林薇说:“我就是说长得帅而已。”
她没有说真话。她不是觉得他长得帅才记住他的,她记住他是因为他说话的样子。那种笃定的、不疾不徐的样子,让她觉得这个人很可靠,像是暴风雨里的一棵树,不管风怎么吹,根都扎得死死的。
真正认识沈屿是在一年后。那一年她和辩论队的一个学长在一起了,那个学长恰好和沈屿是高中同学。第一次正式见面是在一个饭局上,学长组的局,沈屿也在。沈屿看到她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说:“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学长笑了,说:“你这搭讪方式也太老套了。”沈屿摇摇头,认真地看着林薇:“不是,我真的见过你。去年辩论赛,你是不是来看了?”林薇心跳漏了一拍,她没想到他会记得。
后来她跟那个学长分手了,分手的原因很普通,性格不合。分手后她和沈屿反而联系多了起来,因为他们发现彼此有很多共同话题,从电影到书到音乐,聊什么都能聊到一起去。他们开始在微信上聊天,从隔三差五到每天,从每天几条到每天几十条,从白天聊到深夜,从深夜聊到睡着。
她记得很清楚,有一次她半夜两点多发了条朋友圈,说失眠。三分钟后沈屿发来消息:“我也失眠。”她说:“你骗人。”他说:“真的,我刚看完一部电影,睡不着。”她说:“什么电影?”他说:“《爱在黎明破晓前》。”她说:“好看吗?”他说:“好看,但我觉得两个人一起看会更好看。”
林薇看着这句话,心跳快得像擂鼓。她想说“那下次我们一起看”,但她没说,她等沈屿说。沈屿没说,发了句“早点睡”,就没了下文。
这种暧昧的状态持续了将近两个月。他们之间的关系像一层薄纸,谁都不敢先捅破,怕捅破了之后发现那边是空的。最后还是方棠看不下去了,趁着一次聚餐,当着沈屿的面问林薇:“你到底喜不喜欢沈屿?”林薇的脸腾地红了,沈屿也红了,两个人像两盏红灯一样并排坐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方棠叹了口气,站起来走了,走之前拍了拍沈屿的肩膀:“兄弟,我都帮到这份上了,你好自为之。”
沈屿沉默了很久,然后开口了。他没有说“我喜欢你”,也没有说“做我女朋友吧”,他说的是:“林薇,我想跟你一起看那部电影。”
《爱在黎明破浪前》他们最后还是没看成。因为他们坐下来之后,谁都没心思看屏幕,两个人就那么傻傻地坐在沙发上,中间隔了一个抱枕的距离,沈屿的手放在膝盖上,林薇的手放在沙发垫上,他们的手之间大概隔着二十厘米。那二十厘米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慢慢变成了十厘米,五厘米,两厘米,最后不知道是谁先动的,两只手就握在了一起。
沈屿的手很大,骨节分明,指腹上有薄薄的茧,是他打篮球留下的。他握得很轻,像是握着一只蝴蝶,怕用力了会捏碎。林薇低着头看着他们交握的手,觉得自己的心跳声大得整栋楼都能听见。
后来他们终于在一起了,林薇问沈屿:“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沈屿想了很久,说:“你去看我辩论赛那天。”
“骗人。”林薇笑了,“你那时候不是有女朋友吗?”
沈屿说:“那时候我就觉得这个女孩不一样。但我有女朋友,所以我什么都没做。”
“那你后来跟那个女生分手,是因为我吗?”
沈屿摇头:“不是。我们分手是因为别的原因,但分手之后我第一个想到的人,是你。”
林薇不说话了。她靠在他肩膀上,听他心脏跳动的声音,一下一下的,很稳,像他这个人一样。
那三年多的时间里,沈屿几乎没有跟她红过脸。他们也会吵架,但沈屿从来不会冷战,他会很认真地跟她说“我现在有点生气,但我不想跟你吵架,我们等会儿再说”,然后自己出去转一圈,回来的时候手里会多一杯她爱喝的奶茶。他不会说那些甜言蜜语,他表达爱的方式很笨拙,就是记住她说的每一句话,记住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突然拿出来。
比如她随口说过一句“好想吃烤红薯”,第二天他就在公司楼下买了一个烤红薯,揣在怀里一路小跑送到她公司,红薯还烫手,他的胸口被烫红了一小块。比如她说过她小时候特别想要一个八音盒,但是妈妈嫌贵没给她买,三个月后她过生日,他送了她一个八音盒,是那种老式的,上发条的,打开来有一个芭蕾舞小人转圈的那种。他说他找了好久才找到,因为现在这种东西已经很少有人做了。
林薇拿到那个八音盒的时候哭了。她觉得自己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遇到了一个这么好的男人。
后来她才知道,那个八音盒不是沈屿找到的,是他自己做的。他在淘宝上买了零件,照着视频教程,一点一点地组装起来的。他的手其实很笨,做这些精细的活儿特别费劲,光那个发条就装了七八遍才装好。这件事她是在他们订婚后才知道的,因为沈屿的手机里还存着那个教程视频的浏览记录,她不小心翻到了。
她问他为什么不告诉她,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怕你觉得我太寒酸了,连个像样的礼物都买不起。”
林薇当时哭得更凶了,沈屿手足无措地给她擦眼泪,说:“你怎么又哭了,是不是我说错话了?”林薇抱着他的腰,把脸埋在他胸口,说:“沈屿,你以后不许给我买任何礼物了,你把我惯坏了,以后你要是不要我了,我就没人要了。”
沈屿笑了,揉了揉她的头发:“不会的。”
“不会什么?”
“不会不要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平淡淡的,像在说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事实。太阳从西边照进来,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叠在一起,像是一个人。
那时候的林薇是真的相信,他们会永远在一起。
而现在,林薇坐在空荡荡的婚房里,身边放着那本婚礼宾客名单,名单上有两百多个人,每一个名字后面都标注了是否确认出席。她翻到最后一页,看到沈屿的字迹,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的,字迹工整得像小学生:“加一桌,我同事老张要带女朋友来。”她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然后把名单合上,放进了抽屉里。
她和沈屿失去联系已经一周了。
这一周里,她没有再试图联系沈屿,也没有去找陆之昂。她每天正常上班,正常下班,正常吃饭,正常睡觉,正常得不像一个刚被退婚的人。同事看她的眼神变了,有人在茶水间小声议论,她端着杯子走进去,那些声音就一下子全没了,像被按了静音键。她也没有说什么,倒了水就走了。
她的直属领导找她谈了一次话,很委婉地问她需不需要请几天假,调整一下状态。她说不用,她很好。领导看着她,欲言又止,最后说了一句:“林薇,你是我们部门最优秀的员工之一,我相信你能处理好私事和工作之间的关系。”林薇点点头,说了声谢谢领导,转身出去的时候,在走廊里碰到一个实习生,实习生小心翼翼地看了她一眼,低声说了句“林姐,加油”,林薇笑了笑,说“谢谢”。
那个笑容在她脸上维持了三秒钟,她一走进电梯就消失了。
她发现自己变得不会笑了。
不是难过,是一种很奇怪的、空荡荡的感觉。就像身体里有个开关被人关了,所有情绪都被堵在一个出口外面,出不来,但是你知道它们就在那里,沉沉地压着,让你喘不过气。
她开始失眠。每天晚上躺在那张婚床上,闭着眼睛,听着窗外的车声,从喧嚣到寂静,从寂静到第一声鸟叫。她会在凌晨三四点钟的时候起来,坐在阳台上,看着对面楼的窗户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又熄灭。她有时候会想,那些亮着灯的人家里,是不是也有人在经历着跟她一样的事情,还是只有她一个人,被困在这张大红色的婚床上,走不出去。
她想过要把床单换掉,换成普通的床单,但她始终没有动。不是因为舍不得,而是因为她觉得换了也没有意义。那张床单不是问题,问题是这张床,这个房间,这个本来应该成为她和沈屿共同生活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一座纪念碑,纪念一场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的婚姻。
第七天的时候,陆之昂来了。
他没有提前打招呼,直接来了。林薇听到门铃响的时候正在洗澡,她裹着浴巾去开门,头发还在滴水。门一打开,陆之昂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一个大塑料袋,里面装着水果和零食。他看起来比一周前憔悴了很多,眼睛下面有很深的黑眼圈,嘴唇上起了皮,穿着一件皱巴巴的T恤,像是刚从床上爬起来就过来了。
“你怎么来了?”林薇问。
“来看看你。”陆之昂说,声音有点哑,“你一直不回我消息。”
林薇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这一周她确实没有回过陆之昂的任何消息。他每天都会发,有时候是“对不起”,有时候是“你在吗”,有时候是一长段语音。她看了,但一条都没点开。
她侧身让他进来了。陆之昂走进来,换了鞋,把塑料袋放在餐桌上,然后站在那里,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手足无措地看着她。
“你瘦了。”他说。
林薇没接话,转身回了卧室换了身衣服。等她再出来的时候,陆之昂已经把水果洗好了,切好了,整整齐齐地摆在盘子里。他以前就是这样,总是用这些细小的动作来讨好别人,好像只要他把事情做周全了,所有的错误就可以一笔勾销。
“薇薇,”陆之昂看着她说,“我这几天一直在找沈屿。”
林薇的手顿了一下。
“我去他公司找过他,他不肯见我。我又去了他老家,但他爸妈不让我进门,他妈妈隔着门跟我说,沈屿不想见任何人,让我走。”陆之昂的声音越来越低,“我还给他发了很长很长的消息,把那天晚上的事情从头到尾解释了一遍,说我们什么都没发生,他就是喝多了闹着玩,但是消息发出去,显示被他拉黑了。”
林薇坐在沙发上,抱着一个靠枕,安静地听他说。
“薇薇,我真的知道错了。”陆之昂的声音开始发抖,“我不该喝酒,不该去你家,不该开那个该死的直播。我就是……我就是脑子有病,我那天晚上跟我女朋友吵了架,她嫌我没出息,说我整天就知道玩直播,我就想证明给她看,我也是有人看的,我也是有粉丝的。我开直播的时候弹幕上说想看你家的婚房,我就拿着手机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后来他们说让我戴头纱,我就——”
“你就戴了。”林薇接过他的话,“然后呢?弹幕上还说了什么?”
陆之昂的表情僵了一下。
林薇注意到了:“告诉我,弹幕上还说了什么?”
陆之昂低下头,沉默了很久。再开口的时候,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有人问你和我是什么关系,我说你是我闺蜜。然后有人刷屏说……说‘闺蜜不就是备胎吗’,还有人说‘睡闺蜜的床戴闺蜜的头纱,你是不是想睡她’,我那时候已经喝多了,脑子不清醒,就……就顺着他们的话说了几句。”
“说了什么?”
陆之昂的嘴唇在发抖,他的眼眶红了,声音变得断断续续:“我说……我说‘你们别瞎说,她是我最好的朋友’,然后有人起哄让我去亲你,我说你在睡觉,他们就说……就说‘那就更要亲了,睡着了好办事’……”
林薇觉得自己的血液在一点一点地变凉。
“我后来真的去了。”陆之昂的声音已经不像他自己的了,“我拿着手机走到卧室,在你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他们又说不够,让我亲嘴,我说不行,她是我朋友,他们就说‘朋友算什么,你又不是没想过’。我当时真的喝太多了,我觉得他们说的好像也没错,我就……”
他没有说下去。
但林薇已经知道结果了。
她终于明白沈屿朋友圈那张截图上,被红框圈出来的弹幕是什么内容了。也明白了方棠说的“有人打了码”是什么意思。打码的人很可能是沈屿自己,他不愿意让别人看到那些弹幕的内容,那些内容是刀子,捅在他自己身上就够了,没必要让所有人都看到。
“你亲我了?”林薇的声音很轻。
陆之昂没有回答。他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一颗一颗的,砸在他面前的茶几上。
“我亲了。”他说,声音哑得几乎听不清,“但是我亲完就后悔了,我把直播关了,我把你放好了,我在沙发上坐了一整晚。第二天早上你醒的时候,我以为你不记得了,我想如果你不记得,我就不提了,就当什么都没发生。但是我没想到会被人录屏,没想到会被发到网上,更没想到沈屿会看到……”
林薇闭上眼睛。
她想起那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嘴唇上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不疼不痒,但就是觉得哪里不太对。她以为是喝了酒之后嘴巴发干的缘故,没太在意。现在她知道了,那种不对劲的感觉,是因为有人在她的嘴唇上留下了不属于她的痕迹。
她站起来,走到厨房,倒了一杯水,喝了。然后又倒了一杯,慢慢地喝完了。她站在厨房的窗前,看着楼下的街道,有人在遛狗,有人在跑步,有个小孩在骑小自行车,一切都那么正常,正常得不像一个天塌了的世界。
“陆之昂。”她说。
陆之昂抬起头。
“你走吧。”她说,“以后不要再来了。”
“薇薇——”
“以后也不要再联系我了。”林薇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连她自己都觉得陌生,“我们十年的朋友,到此为止。”
陆之昂站了起来,嘴唇剧烈地颤抖着,他想说什么,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站在那里,像一个溺水的人,拼命地想抓住什么,但身边什么都没有。
“薇薇,你不能这样——”他终于挤出了一句。
“我为什么不能?”林薇转过身看着他,“陆之昂,我快结婚了。我本来下个月就要结婚了。沈屿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好的人,我等了他三年,我盼了三年,我做梦都在想那天我穿着婚纱走出来的样子。你把我的人生毁了,你知道吗?你把一切都毁了。”
她的声音终于开始发抖了,但她咬着牙,没有让眼泪掉下来。
“你走吧。”她说,“我不想再看到你了。”
陆之昂站在那里,像是被钉在了原地。过了很久很久,他慢慢地弯下腰,把水果盘往林薇的方向推了推,然后转身,拿起自己的鞋,赤着脚走到门口,穿上,拉开门,走了。
门关上的一刹那,林薇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她体内碎掉了。不是心,不是骨头,而是一种更抽象的东西,一种她一直以为是坚固的、牢不可破的东西。那个东西叫做“信任”。
她信任陆之昂。她信任他整整十年。他是她最好的朋友,她把他当成家人,她在他面前不需要伪装,不需要设防,她可以穿着睡衣躺在他旁边,因为她觉得他是安全的。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份信任会在一个夜晚被一场直播彻底摧毁。
她更信任沈屿。她信任他会娶她,信任他会陪她一辈子,信任他在知道真相之后会听她解释。但沈屿没有给她解释的机会。他直接拉黑了她,直接取消了婚礼,直接消失在了她的世界里。他的信任比陆之昂的冒犯更脆弱,脆得像一张纸,被一阵风吹一下就碎了。
她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她以为她拥有了全世界最好的爱情和最好的友情,但事实上,这两样东西都脆弱得不堪一击。一个喝醉了酒就能背叛她,一个看到一张截图就能放弃她。她在这两段关系里投入了十年,最后换来的,是一张被团成一团的头纱,和一条“全套送你”的朋友圈。
那天晚上,林薇做了一件她从没做过的事。她打开沈屿的朋友圈,那条截图还在,但下面的评论关掉了,点赞的人还在。她一条一条地看那些点赞的头像,里面有她的同事,有她的大学同学,有沈屿的亲戚,有他们共同的朋友。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参与这场闹剧,有人点了个赞,有人留了言,有人截图转发,有人发到了群里。每个人都在消费她的不幸,像在看一场免费的戏。
她没有哭。她只是把手机放在一边,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灯罩里那只飞虫还是没动,不知道是死了还是睡着了。
她想,如果沈屿现在出现在她面前,她会说什么。
她会说对不起。不是因为她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她让他在所有人面前丢了脸。一个男人,在婚礼前一个月,看到自己未婚妻的男闺蜜戴着她的头纱躺在他们的婚床上,这个画面本身就是一种羞辱。不管她有没有做错事,这个画面已经足够让他成为所有人眼中的笑话。
她理解他为什么不听解释。因为解释没有意义。真相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画面已经刻进了他的脑子里,这辈子都擦不掉了。他每次看到她,就会想到那个画面,想到那些弹幕,想到那些话。他会想,她是不是真的和陆之昂有什么,她是不是在骗他,她是不是一直都在骗他。
这种怀疑一旦种下去,就会像野草一样疯长,长到最后,连当事人自己都分不清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所以她理解他。
理解归理解,但这不代表她不恨他。
她恨他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她。她恨他在群发截图之前没有给她打一个电话。她恨他在所有人都看到那张截图之后,才让她知道发生了什么。她恨他在那段语音里说“给她留点体面”,但他群发截图的那一刻,就已经把她的体面撕得粉碎了。
她更恨的,是自己。
她恨自己为什么要让陆之昂在那个时间点来家里。她恨自己为什么要喝那两罐啤酒。她恨自己为什么要睡着。她恨自己为什么要在沈屿说“你别等我了先睡”的时候,回复一个“好”字。
如果她那天没有让陆之昂来,如果她没有喝那两罐啤酒,如果她没有睡着,如果她在沈屿说加班的时候说一句“那我等你回来”,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但是没有如果。
她的人生被一个夜晚、两罐啤酒、一场直播彻底改写了。
林薇不知道的是,在她以为沈屿消失的那一周里,沈屿其实一直在看着她的动静。
他没有拉黑她所有的联系方式,他拉黑的只是她的微信和电话。她的微博他还能看到,她的抖音他也能看到,她的朋友圈他虽然看不到,但她的闺蜜方棠的朋友圈他看得到,因为方棠没有删他。
他每天都在看。
他看到她第一天发了一条微博,只有两个字:“算了。”第二天又发了一条:“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第三天什么也没发。第四天发了一张照片,是一杯咖啡,配文是“今天天气不错”。第五天发了一个短视频,是她公司的窗户,外面在下雨,配了一首很悲伤的背景音乐。第六天又什么也没发。第七天,她发了一句话:“十年,抵不过一晚。”
沈屿看到这条微博的时候,正坐在他老家县城的河边。那是他小时候经常去的地方,河水不深,能看到底下的石头,河边的柳树发了新芽,嫩绿嫩绿的,在风里晃来晃去。他从下午一直坐到天黑,手机屏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他就那么反复地看那七个字。
十年,抵不过一晚。
他在想,这十年是谁的十年。是他和林薇的三年多,还是林薇和陆之昂的十年。她在说哪个十年。如果是她和陆之昂的十年,那她这句话的意思是,她和陆之昂十年的友情,毁在了一个晚上。那他在哪里?他在她心里,是不是连这十年的边都没沾上。
他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他不是没有想过回去找她。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钟,他都在想。他想起她笑起来的样子,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两道月牙,嘴角往上翘,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他想起她生气的时候喜欢抿着嘴,不看他,但手会偷偷地伸过来扯他的衣角。他想起她吃东西的时候总是把最好的一口留给他,她说是怕胖,但他知道她就是想让他吃。他想起她睡觉的时候喜欢把腿搭在他身上,他每次翻身都会碰到她温热的脚踝。他想起所有的事情,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得像昨天才发生。
但是他也想起了那张截图。
那张截图像一个烙印,烫在他视网膜上,怎么都抹不掉。他想起那个凌晨两点多,他加完班回到家,本想给她一个惊喜,轻手轻脚地打开门,客厅的灯还亮着,茶几上有两个啤酒罐,沙发上扔着男人的外套。他站在卧室门口,看到陆之昂躺在他们的婚床上,头上戴着她的头纱,手里举着手机,正在对着镜头笑。而她就在旁边,睡得很沉,吊带裙的肩带滑落了一半,嘴唇微微张着,脸上还带着一点笑意,像是在做什么美梦。
他没有吵醒他们。他甚至没有开灯。他站在门口,不知道站了多久,然后转身走了。他走到楼下,坐在花坛边上,抽了一根烟。他不抽烟的,但那晚他从便利店买了一包烟,一根接一根地抽,抽到嘴里全是苦味,抽到肺像被火烧过一样。
他没有冲进去质问他们,没有摔东西,没有吵架。他只是坐在那里,像一个旁观者一样,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想了一遍,然后做了一个决定。他回到家,打开电脑,翻到了陆之昂的直播录屏——他不知道是谁发给他的,可能是某个看热闹的网友,也可能就是直播平台的自动录屏。他看了那段视频,从头到尾,一秒不落。他看到陆之昂走进卧室,看到他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看到他弯下腰,看到她微微偏了一下头,他的嘴唇落在了她的嘴唇上。
她偏了一下头。在他吻她的时候,她偏了一下头,像是在回应。
沈屿把这段视频看了三遍,然后关了电脑,去洗了个澡。他在浴室里站了很久,水从头上浇下来,很烫,但他感觉不到。他把水温调到最冷,冷水打在皮肤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但他还是感觉不到。
他感觉自己像个死人。
第二天一早,他给酒店打了电话,取消了婚宴预定。给婚庆公司打了电话,取消了所有服务。给婚礼宾客群发了一条消息:“婚礼取消,各位不用随礼了。”然后他发了那条朋友圈,发了那张截图,配了那句“全套送你,我不娶了”。
做完这些,他收拾了一个行李箱,买了回老家的车票。
他妈妈来接他的时候,看到他第一眼就哭了。她说:“儿子,你怎么瘦成这样了。”他没说话,把行李箱放进后备箱,上了车,一路无话。回到家,他爸爸坐在客厅里,面前的茶几上放着烟灰缸,烟灰缸里已经有好几个烟头了。他爸爸不看他,也不说话,只是拿起遥控器,把电视的音量调大了。
他妈妈做了一桌子菜,都是他爱吃的。红烧肉,糖醋排骨,清炒时蔬,还有一碗他最爱喝的排骨莲藕汤。他坐在餐桌前,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排骨,咬了一口,嚼了很久,咽不下去。他妈妈看着他,眼泪又下来了,他爸爸终于开口了:“吃不下就别吃了,去睡一觉。”
他上楼,进了自己以前的房间。房间还保持着他在家的样子,书架上还放着他高中时候的课本,墙上贴着科比的海报,床头柜上放着一个相框,照片是他和林薇的合影,是去年秋天在香山拍的,她穿着一件红色的大衣,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他从后面搂着她,下巴抵在她肩膀上,也在笑。
他不知道这张照片是谁放在这里的。可能是他妈妈,也可能是他妹妹。他把相框翻过去,扣在床头柜上,然后躺下来,闭上眼睛,假装自己已经死了。
那几天他几乎不怎么吃东西,也不怎么说话。他妈妈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吃的,他吃两口就放下了。他爸爸偶尔会说一两句,大意是“天塌不下来”,但语气也不怎么确定。他妹妹从大学回来了一趟,看到他的样子,想说什么,被他妈妈拉走了。
他觉得他让所有人失望了。
他的父母盼了三年,盼着他结婚,盼着他安定下来,盼着他们能抱上孙子。现在婚礼取消了,他们不敢问原因,怕他难受,但他们在网上看到了那张截图,他们什么都知道了。他们用那种小心翼翼的、生怕碰碎他的态度对待他,这让他更难受。
第七天的时候,他终于从房间里出来了。他洗了澡,刮了胡子,换了身干净衣服,坐在客厅里,跟他爸妈说了一句话:“我没事了,你们别担心。”
他妈妈说:“真的没事了?”
他说:“真的没事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自己都不信。
但他必须这样说。他不能再让他的父母为他操心了。他三十岁了,不是小孩子了,他不能因为一个女人就把自己的人生毁了。他还要上班,还要赚钱,还要活下去。
他打开手机,看到林薇那条微博:“十年,抵不过一晚。”
他盯着这七个字,看了很久很久。然后他打开微信,把林薇从黑名单里移了出来。他看着空白的对话框,想了很久,最后什么也没发,又把手机放下了。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对不起?不是他的错。
我不怪你?他做不到。
我们重新开始?他更做不到。
他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十字路口,每条路都通向一个他不愿意去的地方。往前走,是继续这段已经被摧毁的感情,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怎么面对那些画面,怎么面对所有人的目光。往后退,是彻底失去她,失去那个他爱了三年多、想要共度一生的人。他卡在中间,进退两难,动弹不得。
最后他决定什么都不做。他收拾了行李,买了回城的车票,回到了他和林薇共同生活的那个城市。他没有回婚房,也没有回出租屋,他在公司附近找了一家快捷酒店,暂时住了下来。
他回到公司的第一天,同事看他的眼神都变了。没有人敢跟他说话,连平时跟他关系最好的老张都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什么也没说。他坐在工位上,打开电脑,发现邮箱里有一封未读邮件,是婚庆公司发来的,问他要不要把婚礼套餐改成别的服务。他删了这封邮件,继续工作。
中午吃饭的时候,他一个人在食堂坐着,面前摆着一份盖浇饭,没什么胃口,但还是机械地往嘴里扒。这时候一个人端着餐盘坐到了他对面。他抬头一看,是行政部的小周,一个挺热心的姑娘,平时跟他没什么交集。
“沈屿,”小周看着他,很认真地说,“我想跟你说一件事。”
沈屿看着她,没说话。
“那张截图,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小周说,“我认识陆之昂的粉丝,他那天晚上直播的时候我在线,我全程都看到了。他确实是喝多了,确实闹得有点过,但他和林薇真的什么都没发生。他只是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后来弹幕起哄让他亲嘴,他犹豫了很久,最后只是碰了一下,真的就是碰了一下,连一秒钟都不到,然后他就关了直播。他坐在沙发上坐了一整晚,天亮才走。”
沈屿放下筷子,看着小周。
“你怎么知道这些?”他问。
“因为有人在粉丝群里录了屏,我看到了。”小周说,“完整版的视频,不是那张被恶意剪辑的截图。那张截图是有人故意截的,只截了最糟糕的那一帧,弹幕的内容也被人打了码,只留了那些最难听的。但实际上那个直播根本没什么人看,在线人数最多的时候不到一百人,大部分都是机器人。这件事是被放大了,被有心人利用了,沈屿,你不能因为一张截图就否定你们三年的感情。”
沈屿沉默了很长时间。
“你能把完整版的视频发给我吗?”他说。
小周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沈屿在酒店房间里看了那段完整的直播录屏。将近二十分钟的视频,他从头看到尾,又从尾看到头,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他看到了陆之昂一开始的无聊和自大,看到了弹幕里那些起哄的话,看到了他在林薇额头上那轻轻一吻,看到了他犹豫了很久之后,弯下腰,嘴唇碰了一下林薇的嘴唇。
他看得很仔细,一帧一帧地看。林薇在那不到一秒的时间里,嘴唇有没有动?有没有回应?他反复看了十几遍,最后他不得不承认,她什么都没做。她只是睡着了,对这一切毫无知觉。
他忽然觉得很疲惫。不是身体上的疲惫,是那种从内心深处涌上来的、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的疲惫。
他忽然想通了。
这件事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是故意的。陆之昂不是故意要伤害他,他只是太蠢了,蠢到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林薇不是故意要背叛他,她只是太信任陆之昂了,信任到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而他呢,他也不是故意要放弃她,他只是太骄傲了,骄傲到不愿意在所有人面前承认,他的未婚妻差点被别人亲了。
每个人都是无辜的,但每个人又都是有罪的。
这场婚礼的取消,不是因为谁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每个人都不够好。陆之昂不够成熟,林薇不够清醒,而他不够宽容。这三个“不够”凑在一起,就足够摧毁一段婚姻了。
他拿起手机,再次打开了林薇的微信对话框。这一次他没有犹豫,他打了一行字:“林薇,我们谈谈。”
消息发出去了。
他等了五分钟,没有回复。等了十分钟,还是没有回复。他放下手机,去洗了个澡,回来的时候看到屏幕上有一条新消息。
林薇发来的,只有一个字:“好。”
他们约在了一家咖啡馆见面。
那家咖啡馆在他们婚房附近的一个商业街上,以前他们经常去。老板娘认识他们,每次去都会笑着说“又来啦”,然后给他们做他们常喝的那两种咖啡——沈屿喝美式,林薇喝拿铁,多一份浓缩。
林薇到的时候,沈屿已经在了。她推开玻璃门,看到沈屿坐在他们以前常坐的那个位置,靠窗,能看见街上的梧桐树。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卫衣,头发剪短了,看起来瘦了很多,下巴的线条比以前更分明了。他面前的桌上放着一杯美式,已经喝了一半,旁边空着一个位置,放着一杯拿铁,多一份浓缩的。
林薇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来。她看着那杯拿铁,鼻子忽然酸了一下,但她忍住了。
“谢谢。”她说。
沈屿抬起头看着她。他的眼睛下面有很深的黑眼圈,眼神有点散,但看到她的那一刻,那双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亮了一下,然后又迅速暗了下去。
他们就这样对视了几秒,谁都没有先开口。咖啡馆里的音乐在放一首老歌,林薇没听清歌词,只听到了一个慵懒的男声在哼着什么。窗外的梧桐树发了新叶,阳光从叶子的缝隙里漏下来,在桌面上投下细碎的光斑。
最后还是沈屿先开了口。
“你还好吗?”他说。
林薇看着他的眼睛,忽然想笑。你还好吗?这句话她问过自己很多次,但她从来没有回答过。她不知道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她每天按时吃饭按时睡觉按时上班,看起来和以前没什么不同,但她的心像是被人挖走了一块,留下一个洞,风从那个洞里灌进来,呼呼地响。
“还行。”她说,“你呢?”
沈屿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淡,淡得几乎看不出来:“也还行。”
两个人又沉默了。这太奇怪了,他们以前从来不会这样。以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永远有说不完的话,从工作聊到生活,从生活聊到未来,从未来聊到一些乱七八糟的、毫无意义的事情。他们可以坐在咖啡馆里聊一下午,聊到咖啡凉了,聊到天黑了,聊到老板娘过来笑着说“我们要打烊了”。
现在他们面对面坐着,中间只隔了一张小圆桌,但林薇觉得他们之间隔着一条很宽很宽的河,河水很深,水流很急,谁也过不去。
“林薇,”沈屿终于开口了,声音很低,“我看了完整的直播视频。”
林薇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
“我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沈屿说,“陆之昂确实亲了你,但你不知道。你一直在睡觉。”
林薇低下头,看着那杯拿铁。奶泡上面拉了一朵花,是一颗心,老板娘大概还不知道他们的事情。
“那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怕惊动什么,“你为什么不听我解释?你为什么要发那条朋友圈?你为什么要让所有人都看到?”
沈屿没有说话。他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杯子里已经空了,但他还是做出了一个喝的动作,好像这样就能争取到一点思考的时间。
“因为我不够好。”他终于说,“我太害怕了。”
林薇抬起头看着他。
“我怕如果我问了你,你会告诉我一个我承受不了的答案。我怕如果我相信了你,别人会说我是一个被戴了绿帽子还帮人数钱的傻子。我怕如果我原谅了你,下一次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我会彻底崩溃。”沈屿的声音开始发抖,“我知道这不合理,我知道你在睡觉,我知道你什么都没做,但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我每次闭上眼睛,就会看到那个画面。它已经刻在我脑子里了,林薇,我擦不掉它。”
林薇的眼眶红了。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她问。
沈屿看着她,眼睛里有一种她从未见过的、近乎恳求的神情。他张了张嘴,又闭上了,像是在跟自己进行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他深吸一口气,像是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我不知道。”他说,“我只知道,我现在没办法跟你结婚。”
这句话像一把刀,直直地捅进了林薇的胸口。不是那种猛烈的、一下子就把人捅穿的疼,而是缓慢的、一点一点地推进去的疼,疼得她整个人都僵住了,连呼吸都忘了。
她等了很久,等他下一句话。她以为他会说“但是我们可以再等等”,或者“我们可以重新开始”。但他什么都没说,他只是低着头,看着面前那个空了的咖啡杯,像是在看一样很遥远的东西。
林薇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他来见她,不是为了挽回什么,而是为了说再见。
他终于要用一种体面的方式,亲手结束这段关系了。
她慢慢地站起来,拿起了包。沈屿抬起头看着她,嘴唇动了动,但最终还是没有说话。她从包里拿出钱包,抽出一张五十块钱,放在桌上,压在咖啡杯下面。
“这杯拿铁,我请了。”她说。
她转身走了。推开玻璃门的时候,风灌进来,吹得她头发飞起来。她听到身后传来椅子被推开的声音,然后是脚步声,然后是沈屿的声音:“林薇。”
她停下来了,但没有回头。
“对不起。”他说。
林薇站在门口,背对着他,眼泪终于掉下来了。一颗一颗的,砸在水泥台阶上,很快就消失了。她没有擦,也没有回头。她只是站在那里,听着身后那家咖啡馆里传来的音乐,那首歌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一首,换成了一首更老的歌,一个女声在唱:“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她深吸一口气,推开门,走了出去。
外面的阳光很好,照在她身上,暖洋洋的。四月的风带着花香,不知道从哪飘来的,甜甜的,腻腻的。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有人在笑,有人在说话,有个小孩骑着小自行车从她身边冲过去,他妈妈在后面追着喊“慢点慢点”。
一切都那么正常,正常得不像一个天塌了的世界。
林薇沿着那条路一直往前走,走过了她和沈屿常去的那家面馆,走过了他们第一次牵手的那条巷子,走过了他曾经跑步给她送来烤红薯的那个路口,走过了他们一起挑选家具的那家商场。她走过了所有和他们有关的地方,每一步都像是在跟过去告别。
她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红灯亮了,她停下来。旁边站着一个年轻女孩,挽着她男朋友的胳膊,两个人有说有笑的,女孩踮起脚尖在男孩脸上亲了一下,男孩笑着搂紧了她的腰。
林薇看着他们,忽然想起了自己和沈屿。以前的他们也是这样,在街上走着走着就会突然亲一下,像是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她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下去,以为他们的爱情会像童话故事里写的那样,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但现实不是童话。现实是,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可以摧毁一段看似坚不可摧的感情。现实是,你以为你了解一个人,但事实上你连他会不会在关键时刻相信你都不知道。现实是,爱情这种东西,比你想象的要脆弱得多,脆弱到一场直播、一张截图、一句弹幕,就足以让它灰飞烟灭。
绿灯亮了。林薇迈开步子,走进了人群里。
她没有回头。她不知道沈屿有没有从那家咖啡馆里出来,不知道他有没有在看她,不知道他会不会追上来。她只是往前走,一直走,走到人群中,走到阳光里,走到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
一个月后,婚礼没有如期举行。
酒店退了定金,婚庆公司结了尾款,婚礼宾客群解散了。她和沈屿共同的朋友们小心翼翼地处理着这段关系,有人站她这边,有人站他那边,更多的人选择两边都不站,当这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过。
陆之昂的女朋友跟他分手了。分手的原因倒不是因为这件事,而是因为她觉得陆之昂“太不靠谱了,三十岁的人了还跟个小孩似的”。陆之昂后来离开了这个城市,去了南方,偶尔会在朋友圈发一些生活照,看起来过得还不错。他没有再联系过林薇,林薇也没有再联系过他。
方棠每隔几天就会来看林薇一次,带一些吃的喝的,陪她聊聊天。方棠说:“你要是难受就哭出来,别憋着。”林薇说:“我不难受了。”她是真的不难受了,不是骗人的。那种铺天盖地的、让人喘不过气的疼痛已经过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钝钝的、隐隐的、像牙疼一样时不时就冒出来的不舒服。她不觉得天塌了,她只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变了,变不回去了。
她还在那个城市生活,还在那家公司上班,还住在那间婚房里。她把那张大红色的床单换掉了,换成了普通的灰色床单。她把墙上那个歪了的喜字撕掉了,墙上留下了一圈胶水的痕迹,怎么都擦不掉。她每次经过那面墙,都会看到那圈痕迹,像一个永远愈合不了的伤疤。
她有时候会想起沈屿。不是刻意地想,而是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他会突然出现在她脑海里。比如她喝到一杯很好喝的咖啡,会想如果他也在就好了。比如她看到一个很好笑的段子,会想发给他看。比如她走过他们曾经一起走过的路,会想他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过得好不好。
但她没有再联系过他。
她也知道他没有联系过她。那个被她从黑名单里移出来的号码,再也没亮起来过。她就那么安静地躺在通讯录里,像一个已经去世的人的名字,被人记着,但再也不会出现了。
有一天晚上,林薇一个人坐在阳台上,喝着啤酒,看着对面楼的灯光。她忽然想起了那个八音盒。她从柜子里翻出来,上了发条,打开盖子,芭蕾舞小人开始转圈,音乐叮叮咚咚地响起来,是一首她叫不出名字的曲子。她看着那个小人一圈一圈地转,转到发条松了,音乐停了,小人也不动了。
她合上盖子,把八音盒放回了柜子里。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结束了就是结束了,不会再有续集。你不能给一个已经走完的发条再上劲,不能让它重新开始。你只能把它放好,收起来,放在一个你看不到的地方,然后继续往前走。
林薇喝完那罐啤酒,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四月末的夜风吹过来,带着初夏的气息,暖暖的,痒痒的。她看着远处的万家灯火,忽然觉得这座城市也没有那么大,大到容不下一个重新开始的人。
《全文完》
注:本文内容源自网络,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人物、事件关联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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