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了一瓶过期5天的饮料,喝了大半才发现。然后店长的处置方式是:发一条白岩松谈保质期的视频给顾客,说“过期不代表不能吃”。

我的天...多久没看过如此“愚不可及”的操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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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件经过

4月6日,周先生在郴州西站附近一家“好想来”零食店买了一瓶饮料。喝了大半,才发现过期5天。

找店家协商,过程是这样的:

店长先提出十倍赔偿。听着像认错?但有个条件,要周先生证明身体不适跟喝了过期饮料有关。

然后,店长给周先生发了一条“白岩松谈食品保质期”的视频,意思很明确:保质期过了,不代表不能吃。

周先生觉得被侮辱了,已向好想来总部和监管部门投诉。

2、危机处置复盘

1)“过期不代表不能吃”今年最蠢的危机应对话术

保质期是什么?是国家划的法律红线,不是厂商自己定的“建议品尝期”。卖过期食品,法律上就叫违法。跟“还能不能吃”根本是两回事。

店长拿白岩松的视频给顾客“科普”,等于在说:“你看,专家都说过了保质期不一定有毒,你喝了就喝了,别找我。”

《食品安全法》写得清清楚楚:销售过期食品,十倍赔偿起步,最低一千元罚款,严重的还要行政处罚。

过期食品能不能吃是一回事,能不能卖是另一回事。法律的底线,别拿“科学常识”来模糊。

2)提出十倍赔偿,但加了个“证明因果关系”的条件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要求退款加十倍赔偿。不需要证明身体受损。这是惩罚性赔偿,立法本意就是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店长加了个“证明身体不适跟过期饮料有关”的条件,表面愿意赔,实际上是想把法定赔偿偷换成“看你身体到底有没有事”的谈判筹码。

从公关的层面,我觉得退款加十倍赔偿,不仅是合法合规,更是能从源头解决问题,减少潜藏的舆情风险,这下闹的这么大,媒体纷纷报道,热度居高不下,估计品牌方捏死店长的心都有了...

3)店长的应对,说明总部危机处置培训断了档

一瓶过期饮料出现在货架上,门店管理本身就有问题。出了事,店长选择给顾客“上课”而不是道歉。

不难看出,好想来从总部到门店,危机处置这条链已经出现问题,最起码培训不到位是显而易见的。

3、好想来的真正危机

好想来是万辰集团旗下品牌。而万辰集团正在冲刺港股上市。

2025年3月,万辰向港交所递表,数据很漂亮:


  • 全国门店破1.8万家,马上"两万店时代"

  • 2025年总营收514.6亿元,同比涨59.2%

  • 三年年均增速156.4%

但漂亮数据背后,藏着扩张的隐忧。

今年1月,好想来就出过一轮舆情:有消费者反映称重不准。好想来回应“新员工操作失误,已重新培训并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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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三个月,同样的“培训失误”剧本,换了个形式重演。

量贩零食的扩张逻辑,靠的是加盟商,但门店越密,管理半径越长,总部对单店品质的管控就越稀释。

这就是量贩零食的结构性矛盾:规模越大,单店越难管;单店越难管,出事的概率就越高。

一瓶过期饮料,放在夫妻小店,可能就是邻里纠纷。放在一家快两万店的连锁品牌身上,就是全国热搜。品牌越大,犯错的代价越大。

4、给食品品牌的三条红线

1)保质期是法律红线,不是话术弹药

任何试图向消费者解释“过期不等于变质”的做法,舆论场上都是找死。正确做法:下架、道歉、赔偿。别解释。

2)门店培训,不能只教卖货

“新员工称重失误”和这次的“过期饮料加店长神操作”,都指向同一个问题,一线员工会卖货,不知道怎么做对的事。

危机处置、应对话术、合规意识,得和卖货技能一起教。

3)加盟扩张的速度,不能超过总部管控的能力

门店从一万走向两万,加盟商从资深玩家变成“有钱就能进”的小白,总部的品控能力就是品牌的生命线。

好想来们跑得再快,也得回头看看,门店跟不跟得上,有没有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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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过期饮料,暴露的不只是门店管理漏洞,是一家狂奔中的企业迟早会踩的雷。

好想来冲刺两万店,靠的是加盟商;但加盟商的门店管不好,好想来自己就是最大的受害者。

跑得快不是本事,跑得稳才是本事。

一瓶过期饮料不会击垮一个品牌,但一瓶过期饮料加一句“不代表不能吃”的辩解,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