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31日晚,四季如春的高原都市昆明月明星稀,清风送爽。火车站附近的北京路上霓虹灯闪闪烁烁。人们三三两两悠闲散步。春节前夕的边城给人一种宁静祥和的感觉。
晚9时许,气温逐渐降低。街上的行人稀少了许多。大小商店开始打烊。位于北京路36号的“世界名牌比利牛仔店”灯火通明,仍在营业。
一个身高1.80米左右的英俊小伙子,穿一件暗格灰色西服,面带微笑地在挂满衣裤的柜台间东挑西选,好像要买服装,两眼却不住地到处转动,又仿佛在观察什么。
“先生,这条裤子很适合你穿。”营业员唐小姐指着一条紫灰色牛仔裤热情地对小伙子说。
“哦,谢谢,谢谢!”小伙子微笑着用一口浓重的东北口音答道。说完,小伙子离开了商店。
时针指向9时半,行人更加稀少。
“牛仔店”开始盘点。铝合金的卷帘门半开着。唐小姐推着自行车离开商店回家时看见那个小伙子正疾步朝商店走来,以为他是想通了折回来买服装的。商店有人值班,唐小姐没有多想便骑上自行车消失在夜色中。小伙子走到半开的卷帘门前。
突然,他拔出手枪,指着门口的保安人员恶狠狠地说:“不准动,进去,进去!”
歹徒凶恶地威胁着保安人员低头钻进了商店。正在盘点的营业员顿时一怔。保安人员刘凯正欲寻问,只见歹徒持枪的手一抬,“砰”的一声,子弹把天花板打了一个大窟窿。
“谁也不许动,不然就打死。快把营业款交出来。”歹徒说话时更加凶神恶煞,把枪口对准了刘凯。
遇上了劫匪。反应过来的刘凯举步向前想先发制人。
“别动,再动打死你。”劫匪红着眼睛威胁道,并把手枪抬了抬。
如一阵风,19岁的刘凯猛扑上去,想夺歹徒手上的枪。
“砰!”歹徒扣动了扳机。子弹打中了刘凯的腹部。他挣扎了几下便倒在了地上。
此时,店内值夜班的老工人周明道从旁边冲上去死死抱住歹徒,并用手中的电筒猛击歹徒。丧心病狂的歹徒反身向周明道腹部开枪。受伤后的老人从地上爬起来又冲上去。歹徒对准他的头部又打了一枪。56岁的周明道倒在了血泊之中,当场死去。
就在周明道与歹徒搏斗的时候,营业员马小姐跑进里面的办公室,告诉正在点款的经理佘江翔:“有歹徒,快把钱藏好。”
余江翔刚放好钱,歹徒就持枪冲了进来。他用枪顶住佘江翔的太阳穴,凶狠地叫道:“快把钱交出来,不然我崩了你。”
面对枪口,佘江翔显得十分冷静。他边说“好的”,边与歹徒周旋。趁歹徒不注意,佘江翔抄起墙角边的灭火器,猛地向歹徒击去。
歹徒再次扣动扳机,恰好没有子弹了。余江翔再冲上去。歹徒侧身一让,拿枪柄猛击了一下佘江翔的头,然后,仓皇逃跑,出门时顺手抢走了商店一套牛仔服。
佘江翔迅速打电话向公安局报警。
十多分钟后,昆明市公安局站区分局局长王昆海在接到佘江翔的报警电话后,率领分局刑侦队、治安队干警赶到发案现场。经现场勘查发现:商店屋顶和橱窗有2枚弹孔;周明道身中两枪已经不幸死亡,刘凯被子弹打穿了胃,身负重伤,失血过多,送往医院后昏迷不醒……
这是一起特大恶性持枪抢劫杀人案!
根据案犯留下的痕迹和目击者提供的线索,艰难的侦破工作全面展开。
2月5日,在长春的东北调查组传来消息:1996年1月8日,长春市客车厂公安处消防科24岁的干事刘明,在该市火车站民警执勤室盗走一支六·四式手枪。现正在通缉之中。经分析,刘明是“1·31”抢劫杀人案的重要嫌疑人。
通过调查获悉,刘明出身于吉林某大学一位著名教授之家,1992年毕业于吉林省水利电力专科学校。他从小在家里受着严格的教育,性格偏于固执。大专毕业参加工作后,失却了以往的上进和对人生的追求,在单位渐渐染上了赌博的习气。
单位的几个同事经常约刘明搓麻将。1月7日晚上,刘明又坐上了朋友的麻将桌。熬到午夜,他运气特别好,竟赢了两千多元钱。看看手表,时针已指向零点,刘明数数钱,打了个呵欠,就起身告辞。
“小刘,时间还早,再玩几盘。”一个赌友劝说中带有命令的口气。
“对,对,对,再玩几盘。”输了钱的另一个赌友也示意刘明坐下。
刘明不便强行离开,只好坐下继续赌,但此时此刻刘明已经头脑昏沉。几盘下来,他由赢变输,总共输掉了近5千元钱。
半夜三更,刘明垂头丧气从赌友家出来,心里有一股莫名其妙的火,转而又化为一种屈辱的哀伤。最后,他狠下心想报复那些赢家,报复那些有钱的人。
在街上浪荡了一阵子,身着警服的刘明窜到长春火车站。当时已经是凌晨2点多钟。在派出所值班室,值班民警见他是同行且热情善谈,便放松了警惕。
瞎侃一通之后,十分困倦的刘明在值班室打了一个盹。猛然醒来后,他发现屋内值班民警已经睡熟,墙上挂有一支6·4式手枪。刘明眼睛一亮,没有多想,跳过去取下手枪藏在腰间便悄悄溜走了。
凌晨3时半左右,刘明携枪经过华荣娱乐城时,看见里面仍然灯火闪烁。他停了下来,在门口一瞄,发现里面有人影晃动。半夜三更在这里面玩的人肯定都是有钱的暴发户。刘明想着,随即举枪冲了进去。
看见一个身着警服的高个青年持枪进来,娱乐城里的人都吓呆了。刘明抢劫了人民币5600元及美元700元,并大声威胁:“你们在这里赌博,我拿了钱,不准去告。”然后,他扬长而去。
第二天上午,刘明怀着紧张的心理想回家去看看他年老体弱的母亲。刚准备敲门,他便听见里面有公安人员查问的声音。原来,公安部门已经查出他盗枪的事情,前来追缉。狡猾的刘明一惊,拔腿就跑。
刘明乘火车潜逃到了南疆昆明。
东北调查组的干警在吉林水利电力专科学校查到,刘明有几个同班同学被分在云南工作,其中有2人在昆明。
这是一条重要的线索。
在昆明市供电局,刘明的一个同学告诉前来调查的公安干警:“刘明是我们的班长。1月14日,他到了昆明,打电话找到我,当时我们老同学相见,特别高兴,还在一起聚了一天。那天吃饭时,刘明曾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敢出来闯吧?我弄了一支枪’。我当时并未在意。后来他又说要去一趟西双版纳,还给我看了他去版纳的边境通行证。可是第二天(1月15日),我再去他住的我们局招待所找他时,他已退了房。后来就不知去向了。”
根据这一情况,公安部门分析,刘明很可能去了地处中缅边境的西双版纳。云南省公安厅迅速通知各边境口岸严加防范,并向各地州公安处发出协查通告。
公安机关撒下了一个大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处刑侦支队在接到协查通报后,作了周密布署。
2月7日晚,西双版纳民族制品厂招待所住进了一个东北口音的高个年轻人。此人神情有些紧张,两眼东张西望,仿佛心事重重的样子。而且,版纳气侯炎热,可他的右手总是放在口袋里不肯拿出来,有握枪的嫌疑。见此可疑情况,招待所向附近派出所作了报告。经过核查,发现年轻人在招待所登记册上登记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与公安机关通缉的对象一致。派出所对招待所实施了严密的控制。
2月8日凌晨1时55分。全副武装的公安干警包围了刘明住的房间。
“刘明,你被我们公安机关包围了。赶快出来投降吧!”公安人员宏亮的声音顿起。
刚刚入睡的刘明,心惊肉跳地从床上翻了起来。他下意识摸了摸放在枕头下面的手枪和户撒刀,拿起来又放下去了。子弹已经在抢劫牛仔店时全部打完。
“完了,彻底完了!”坐在床边犹豫了一二分钟,刘明重复着这一想法。
“不要开抢,我出来投降。”刘明向窗外喊叫,声音仿佛象那北方旷野上绝望的狼犬。
刘明打开房门,双手抱头走了出来。
一副冰凉的手拷,拷住了他的双手。
刘明完全清醒了过来,但一切都为时已晚。
公安人员当场缴获刘明作案时使用的“六·四”式手枪一支、匕首一把。
至此,震惊昆明的“1·31”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告破。仅仅用了8天时间。
2月11日上午,刘明被公安机关从西双版纳乘飞机押回昆明。春城的市民得知消息后,都感到轻松了许多。一位商店老板高兴地说:“我们能放心过春节了。”
3月13日,昆明市社会治安基金会隆重召开大会,奖励、慰问敢于同持枪案犯作斗争的周明道、刘凯、佘江翔三位勇士。发给周明道的亲属抚恤金4万元;发给刘凯奖励、慰问金2万元,发给余江翔奖金2000元。
1996年3月25日上午9时50分,刘明抢劫杀人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庄松林出庭支持公诉。昆明协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梅青生为被告人辩护。
法庭在调查被告抢劫杀人后的事实时,审判长马豫昆问:“被告人刘明,从牛仔店跑出来后,你到哪里去了?”
“我回到了我住的旅店。”刘明用低沉的声音回答。
审判长:“后来你又到哪里去了?”
被告人:“第二天中午,我乘汽车到西双版纳去了。”
原来,刘明以前曾到过中缅边境的西双版纳。他被那独具魅力的傣族风情所吸引。现在犯了不可饶恕的命案,做公安工作的大专毕业生刘明深知罪孽深重,法不容留。而西双版纳地僻人稀,民风良善,刘明怀着侥幸的心理到那块净土去,妄想逃避法律的制裁,但现实并非他想象的那般美好。
到了西双版纳州府景洪市,美丽的风光和纯朴的民情并没有能净化刘明的灵魂。钱花完了,吃饭问题又令刘明内心升腾起邪恶的火苗。他又酝酿着罪恶的计划。
2月3日晚19时半,灯火辉煌的西双版纳大厦内,从昆明出差到版纳的某印刷厂厂长李某某与一年轻女子正在1106号房间看电视。门被突然推开。刘明闯了进去。他冒充当地公安干警,用枪威胁这一对男女,抢劫李某某人民币2千余元。
第二天,刘明又潜逃到澜沧县。看见有人赌博,他的手又痒了。几个回合,刘明输掉了1.5千元。数了数身上剩下不多的一点钱,刘明不敢继续赌下去,悻悻然离开了赌场。
他在陌生的县城漫无目的的遛达。眼望四周雄奇苍茫的大山,刘明时时觉得气紧压抑。边陲的黄昏,残阳如血。刘明看着西边的落霞,再一次感到,他枪杀无辜百姓,罪不容赦。虽然时值青春年华,但沾染鲜血的他仿佛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刘明不敢再想下去。
2月7日,他又乘车悄悄潜回景洪,选择西双版纳民族制品厂招待所住下。他认为这个位于派出所旁边的招待所会更安全。结果,当天半夜就被捉拿归案。真可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坐在被告席上的刘明,对他整个作案过程和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1时20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马豫昆字正腔圆说道:“被告人刘明,现在由你作最后陈述。”
刘明坐在被告席,眨了眨眼睛,吸进了一口长气,像背诵散文诗一样作最后陈述:“我感谢昆明中院今天给我一个最后陈述的机会。首先,向被我伤害的死者的家属表示我的歉意和愧疚,因为我为他们带来了巨大的不幸、痛苦和损失。虽然这对他们来说丝毫弥补不了什么,也换回不了什么。因为这同我给他们带来的痛苦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休庭20分钟后,11时45分,法庭继续开庭。
在庄严的国徽下,审判长马豫昆用宏亮的声音对本案进行一审宣判:“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明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2条、150条之规定,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和抢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明无视国家法律,为谋抢劫而盗窃枪支弹药,负罪流窜中铤而走险,在公共场所多次持所盗枪支进行抢劫,并丧心病狂地枪击奋起反抗的保安人员,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辩护人关于‘被告是缴械投降,在公安机关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一节辩护意见,本院已经注意,但鉴于被告人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对社会危害巨大,仍然依法严惩不贷……”
停顿了一下,审判长继续宣读判词:“根据本案事实、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2条、第150条、第53条第1款、第60条、第64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1条第(4)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人刘明犯盗窃枪支弹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匕首一把予以没收;
3、所抢劫比利牛仔店衣服2件,发还被害单位。
宣判完毕。被告人刘明表示不上诉。
刘明的母亲和姐姐也从长春赶到昆明参加旁听。他姐姐搀扶着年老体弱的母亲坐在旁听席上,神情十分悲凉。
据了解,刘明1972年出生,父亲是吉林某大学教授,2年前病逝。在大学实验室工作的母亲也深受学生爱戴。他的哥哥和姐姐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全家人相亲相爱。刘明在这样一个充满爱心和严格教育的家庭里,身上并未沾染不良习气,那怎么会沦为一个死囚呢?
刘明的母亲说:“作为母亲,我盼望法律能够给他一条悔罪的出路,但也知道他犯的是法律不能宽恕的罪行。刘明从小听话,好学上进,在小学、中学和大专读书期间,都表现很好,当过班长。参加工作后,走入了复杂的社会。他父亲去世,我也没有精力多管他的事,放松了教育。他单位的领导也不严格管理,风气不正,以致染上赌博的恶习,最后走上了犯罪道路。这是当母亲的不愿看到的现实。对其他青年人来说,希望从我儿子身上吸取教训,家庭、单位、社会多方面教育青年非常重要。”
刘明的姐姐也说:“发生这样的事情,无论是对死者家属还是对我们家都非常不幸。我弟弟在学生时代上进心很强,参加工作在单位上常常被他的个别领导和有的同事拉去搓麻将,逐渐染上了不好的东西,以致被同事强拉赌博输了钱,才去抢劫。我弟弟犯了法,估计没有什么生路了,但这个案子对其他青少年具有教育意义。单位领导要正确引导青年职工,社会要有一个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当然,现在想来,在弟弟参加工作后,我对他关心帮助不够,也是有责任的。”
在深深院墙内长大的刘明,所受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均是传统而单纯的阳光教育,从而塑造了他单纯、固执而脆弱的性格。步入社会,在用金钱作为价值尺度的商品经济海洋中,面对光怪陆离的复杂现象,他从小形成的传统价值标准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单纯的信仰和进取意识被纷繁的现实撞击得头破血流。脆弱的灵魂更经不起现实考验。造成刘明随波逐流,看破红尘,失去了追求的信仰,把时间消磨在赌博桌上,沉沦于无价值的享受之中。一遇挫折,便不惜一切手段进行报复,甚至滥杀无辜,忘却了法律,忘却了良心,忘却了爱与善。
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核准,1996年5月10日,刘明在昆明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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