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入门》、《罗马法对英国法的影响》是珍贵的礼物

很高兴收到赵涵博士所寄:北大法学院李红海教授翻译的大作《英国法入门》、赵涵博士翻译的大作《罗马法对英国法的影响》。

李红海教授被中生代最有影响力的法学家贺教授誉为海内研习英国法第一人,而赵涵是他的高足。

人是唤不醒的,是痛醒的。

我研习法案法也走过了这样一条漫长曲折的道路。

法典法是与普通公民脱节的,普通公民根本无法参与更不要说主导立法、行政、司法了。而法案法公民重在把好法治的最后一公里,也就是司法的最后一公里,12个臭皮匠也能把好一个案件的关口。

“送法下乡”从来不会成功,朱重八已经尝试过了。“送法下乡”是事倍功半的,何如让公民自己“造法”呢?让公民“造法”是事半功倍的。

法律从来不是外生的,而是内生的,外生的只能是枷锁。

“五月花号公约”就是公民造法的经典案例,“五月号公约”也是自发秩序的经典案例。

每一个公民都有天赋人权,每一个公民都自成法系,应该予以尊重。

关于将“common law”译为“普通法”还是“共同法”的问题,我是这样考虑的。就草根性质来说,翻译成“普通法”是合适的。但就其适用性来说,翻译成“共同法”似更有理。翻译成“习惯法”、“判例法”也无不可。

我自己常用的译法或说法是“法案法”。

普通法的本质是草根的才是对的,普通法的本质是反法典法的,是对法典法高度警惕和戒备的。

很欣慰,“海内存知己”。

杜兆勇律师2026.04.13

于京西春夏秋冬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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