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全面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晋城市城区启用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向社会公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为公告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6年4月18日起,对被交通技术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