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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岩文丛 ·

唯识二十论三十颂略讲

心月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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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篇 ◆

唯识二十论

复云何知佛依如是密意趣说有色等处,非别实有色等外法为色等识各别境耶?颂曰:

以彼境非一
亦非多极微

又非和合等
极微不成故

论曰:此何所说?谓若实有外色等处,与色等识各别为境,如是外境或应是一。如胜论者执有分色,或应是多,如执实有众多极微各别为境,或应多极微和合及和集。如执实有众多极微皆共和合和集为境,且彼外境理应非一。有分色体异诸分色不可取故,理亦非多,极微各别不可取故。又理非和合或和集为境,一实极微理不成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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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道执著佛说的眼、耳、鼻、舌、身等根,色、声、香、味、触等境,是为了证明外境的实有存在。世亲在前面说了这么多,唯其主旨就是要破斥外道认识上的错误。尽管世亲苦口婆心地说了很多,但外道依然不能心服口服。他们接着发难:你世亲凭什么说佛是密意说眼、耳、鼻、舌、身等根,色、声、香、味、触等境的呢?又凭什么说佛说这些不是为了成立实有外境呢?世亲另辟蹊径,逐一回击:外境如实,无外乎是以一、多、和合、合集等形态存在,但真是这样吗?世亲就此展开了新一轮破斥

外道胜论派主张外境之体是一。胜论派以“六句义”及后来的“十句义”总结世间万有。六句义即:实、德、业、大有、同异、和合六者;后又增加了:俱分、有能、无能、无说。合称十句义。

说说六句义吧。实:事物之实体,包括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等九种。德:事物之属性,包括色、香、味、触、数、量、别体、合、离、彼体、此体、觉、乐、苦、欲、瞋、勤勇、重体、液体、润、行、法、非法、声二十四德。业:实体之动作,包括取、舍、屈、伸、行等五种。有:实、德、业依存的原理。同异:同,事物之共有属性;异,事物之差别属性。和合:事物本体与属性之间的内在联系。至于后加之俱分、有能、无能、无说,在此就不赘言了,于世亲之辩论关系不大,诸位知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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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水、火、风,胜论派的主张和佛教所说的地、水、火、风不大一样,我在前文说过,佛教里:地谓坚劲性、水谓流湿性、火谓温热性、风谓动性,是就属性而言,是一种抽象的说法。而胜论派的地、水、火、风则是有实体的,在他们看来,地、水、火、风四法是极微性的,是实在的极微;其体常住不变,没有所谓的生灭现象;这些极微,散步在虚空中,哪怕在世界毁灭时,他们仍然存在;当世界形成之时,分散在虚空中的极微就两两相合,生成一个子微。子微之量,等于父母之量,其体仍然是一。如此极微不断两两相合,往复如是,最终形成三千大千世界。那么极微是什么呢?极微就是把世界从大到小,不断细分,小到最小,乃至于不可再分,到了肉眼不可再见的程度,称之为极微。它是不可再分割的单位,是一种概念上的存在。《俱舍论》卷十二曰:“分析诸色至一极微故,一极微为色极少。”《俱舍论》卷十一曰:“七极微为一微量,积微至七为一金尘,积七金尘为水尘量,水尘积至七为一兔毛尘。”后世诸多学派,关于极微,各有见解,世亲若要一一击破,实非不易,但世亲就这么做了。

在胜论派的观点里,极微辗转相合,最终形成三千大千世界,其量相当于父母之量,故胜论派有“境体是一”的说法。父母之量是怎么得来的呢?我们常用粉笔的例子做以解释,粉笔是一个又一个的极微组合而成,如若没有若干个极微的合力构成,就难形成众人可见的粉笔。这样的例子很多,如一块铁,一块钢,或者一块木头,之所以有其形体呈现,乃因无数的极微结合;没有这么多的极微,就不可能有可见的这块钢,这块铁,或者这块木头。

世亲用“以彼境非一”来破胜论派的观点。世亲问,极微可组成聚色或有分色:极微无体、无实、无性,它不可见、不可触,但粗聚色却可见、可触;极微常住不变,粗色却无常可变。聚色由极微组成,二者从性质而言,本应无有区别,但依你方观点顺藤摸瓜,前后根本不一;看来你们所谓的“境体是一”是站不住脚的。世亲的反驳很明白,用实例来说,眼前的这张桌子是可见、可触的,但桌子怎么来的呢?它由诸多极微组合而来,既然极微不可见、不可触,那么桌子又怎能可触、可见呢?按说,桌子也不可见啊,你胜论派的观点前后矛盾,这不是犯了现量相违的错误嘛?世亲的驳斥确实高明。但胜论派还有后招。胜论派又说了:没错,极微不可见、不可触,是因为极微太小,以至于看不见,但当诸多极微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大的实体,比如桌子,就可以看见了,这个很正常啊。咦!这胜论派确实顽强,还是不服输。接下来世亲的驳斥就相对简单了:胜论派啊,你不要忘了,在“六句义”中,你们可是说地、水、风、火四大极微是“实”的啊,既然如此,你们的这个说法也不成立。所以“极微不成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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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亲说到这里,古有部站出来说话了,关于极微,他们也有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极微固然很小,以至于肉眼看不见,但每一个极微都是有实体的,诸多实体的极微组合而成粗色,眼识是可以看见粗色的,但粗色毕竟是假法,不是真实的,它一旦离开了极微,就无从谈起了。正所谓:“眼等诸识,唯缘实法,不缘假法。”也就是说假有的境界,不为眼识所缘。再比如,色、声、香、味、触等所知境,是由地、水、火、风等极微组合而成,由极微合成阿耨(极微有实体,故中间一极微,加其上下、前后、左右之六极微,如此,七极微相合而成阿耨色),如是辗转积聚,乃成三千大千世界。既然眼识是不缘假法的,按古有部的观点,那么三千大千世界也就不为眼识所缘了,故而我们所看到的,都是假有不真的。那么我们到底看到了什么呢?实际上只是极微而已。这么说来,我们看到的实体不是一,乃是众多。有个问题需要解决,既然眼识不缘假法,比如说桌子,它不为眼识所缘,但为什么我们可以看见它呢,你既然认为我们看到的是多个极微,可我明明看见的是桌子啊!古有部认为,我们所看到的桌子,只不过是诸多极微因积聚密集而现出桌子的形状而已,其实,它仍然是极微,那些我们看不到的形状是因其积聚还不够密集,一旦达到一定的密集度,就可以现出各种所谓的形状,说来说去,我们看到的仍是极微。这确实有些绕口了,我们大致明白古有部的意思就行了。

好了,放松一下吧,我来举一个或许不太恰当的例子。前人用过此例,我觉得倒是有助于大家理解古有部的观点:眼前这面砖墙,在古有部看来,它只是一块又一块的砖而已,并非众人所认为的墙。这倒是有趣。

回归正题,且看世亲怎么反驳古有部吧。世亲说了:你古有部的观点是有矛盾的,怎么个矛盾呢?极微是最小的单位,是不可再分的,也是不可见、不可触的;如若能分、能见、能触,就不能称其为极微了。既然你能分、能看,又能触,那还是极微吗?所以“极微不成故”。

下面该说到“又非和合等”了。为什么有个“等”呢?因为世亲在这里反驳了外道两个派别的观点:一是经量部所执的和合说,二是顺正理部的合集说。我们先谈谈经量部的和合说吧。

经量部说了:极微是实有的,这没有错,但极微小至不可见,以至于不为五识所缘。可极微相聚,如前所说的阿耨色(前面说过一个阿耨色,由七个极微组合而成)以上的粗色,却是可以为五识所缘的。在这一点上,经量部和前面的古有部恰好相反。古有部认为五识不缘阿耨色以上的粗色,仅缘一个个的极微;经量部的五识则缘一个个的极微,却不缘阿耨色以上的粗色。上文所举的砖墙之例,若古有部和经量部同时面墙而立,古有部看见的不是砖墙,而是一块又一块的砖;经量部虽然认为墙不是真的,但看见的仍是墙,至于那一块又一块的砖则因为太小而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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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亲反驳:极微既然不可见,不为五识所缘,那么由极微和合而成的粗所,又怎能为五识所缘呢?所以“极微不成故”。

接着是顺正理部的合集说。顺正理部说:外境既不是一,不是多,也不是和合,而是合集。奇怪了,这个和合与合集不是一回事嘛?在顺正理部这里,二者是有区别的,我们且往下看。经量部里,极微不为识所缘;而顺正理部里,极微可以为识所缘。顺正理部认为,很多极微积聚在一起,生成色、声、香、味等诸法,这些法各有很多极微相,在这很多的极微相中,有一分极微相是现量境。这诸多极微相相互资成合集相,现为现量。比如我们看到的桌子是由很多极微组合而成,实际组成桌子的极微本具桌子相,只不过极微太小,所以看不见,但由此积聚而成的桌子却是可见的。

顺正理部的话似乎不大合理。世亲反驳:你顺正理部说一个极微有桌子相,由于它太小,所以我们肉眼看不见。这就让人想起四缘里的所缘缘了,看不见,必然只有“缘”而没有“所缘”,四缘不齐,则识必然不能现行。而如今我们看见桌子了,就说明四缘具足,这不是前后矛盾吗?这么反驳,可能有些人还不明白。关于顺正理部的观点,有很多破斥方法。我举个直白点的例子:一个极微具有桌子相,两个极微也具有桌子相,以此类推,这么多桌子相的极微堆积起来还能是桌子相吗?

总结一下吧。胜论派说外境其体是一,古有部说外境其体是多,经量部说外境其体是极微和合,顺正理部说外境其体是极微和集。世亲说了,外境不是一、不是多、不是和合,也不是合集,所以,你们这些观点都不成立,因为极微根本不存在。

—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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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照 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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