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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奚玮律师、方娴律师承办的涉嫌寻衅滋事案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持续辩护与高效沟通协调,律师团队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最终推动公安机关对全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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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件回顾

2025年6月13日,WW市某镇举办的传统端午龙舟活动现场,陈某所在陈村与邻村龙舟队伍,因赛事规则、现场直播事宜发生口角。邻村村民率先向陈村龙舟投掷石块、矿泉水瓶,进而引发双方肢体冲突。事发当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陈某等人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陈某系数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旗下公司在册员工三千余人,在建重点项目九个,包括各地多个政府重点关注的民生工程。2024年度仅旗下一家公司纳税额就达461万余元,2025年预计纳税500万—1000万元,是地方民营经济与建筑劳务行业的市场主体。

一旦陈某被长期羁押,企业将面临关键决策中断、重点项目停滞、上下游合作断裂、数千名员工就业受到影响的风险,甚至可能会陷入经营崩盘的绝境。

02

律师介入:专业辩护全程护航

接受委托后,奚玮律师、方娴律师多次会见陈某,详细了解案情,并基于此向办案机关提交了专业且系统的法律意见与取保候审申请。

(一)精准剖析行为性质

奚玮律师、方娴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本案是否属于寻衅滋事罪“借故生非”情形进行了深入分析。根据当事人陈述,冲突系因偶发矛盾纠纷引发,且邻村村民存在先行投掷物品的过错行为;陈某自述并未实际参与殴打,冲突过程短暂,亦未见事态平息后再次借题发挥或陡然升级暴力的情况。因此,奚玮律师、方娴律师认为涉案行为是否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存在重大疑问,依法不应轻易入罪。

(二)论证不具备社会危险性

奚玮律师、方娴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与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从多维度论证陈某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其一,陈某无违法犯罪前科,一贯表现良好;其二,其系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到案后始终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不存在串供、毁证或干扰作证的风险;其三,陈某本人及家属均书面保证遵守取保候审规定,随传随到。奚玮律师、方娴律师强调,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足以保证诉讼顺利进行。

(三)促成刑事和解

在奚玮律师、方娴律师的沟通与协助下,陈某等人的家属积极与邻村村民协商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取得了受害方出具的书面《刑事谅解书》。对方明确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对陈某等人从宽处理。此举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化解了矛盾纠纷,为案件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

(四)关注民营企业经营

奚玮律师、方娴律师在辩护意见中着重阐述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必要性与紧迫性。陈某作为多家建筑劳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多个重要项目(包括国家级保密项目)的对接与运营,公司员工数千人,年纳税额显著。奚玮律师、方娴律师指出,对其长期羁押已导致公司经营陷入系统性危机,项目推进受阻,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与员工生计。对其取保候审,既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也能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经济活力的平衡,彰显司法温度。

03

持续沟通攻坚,两次书面申请终获取保批准

因涉案人员较多、部分涉案人员未到案,公安机关初期未同意取保申请。奚玮律师、方娴律师不放弃、不松懈,持续与办案单位通过书面、电话方式沟通,同时补充提交了现场视频、照片资料、企业经营材料、纳税证明、重点项目合同等关键材料,详细说明对陈某取保候审不会影响案件侦办,更能避免企业停摆、保障民生工程推进与就业稳定。

依托奚玮律师、方娴律师对案件事实的精准研判、专业严谨的法律分析,以及高效的沟通协调,公安机关最终依法对陈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使其得以回归企业、恢复经营决策,切实保障了三千余名员工的就业稳定与多个重点项目的正常运转。

04

圆满结果:公安机关依法撤案

经过奚玮律师、方娴律师的有效辩护和办案机关的依法审查,WW市公安局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2026年4月,该局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认定陈某等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法决定撤销此案。

策略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助力客户 推动法治”的使命,以专业能力守护公平正义,用责任担当帮助每一位身处困境的当事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文章内容,请于公众号后台联系授权,并于转载时注明出处。如有意向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

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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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玮律师/

策略律师事务所

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律师,策略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现任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师范大学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安徽汽车产业法律事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新时代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会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涉企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长三角地区典型案例评审专家库专家、安徽省法学法律专家库专家、安徽省省级法治人才库专家、安徽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安徽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副会长、第九届和第十届安徽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

已公开发表法学论文70余篇,出版法学著作6部,主持省部级法学研究项目5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目前担任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多起无罪辩护案件,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串通投标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敲诈勒索罪、操纵证券市场罪等。2020年7月荣获盈科首届“百名大律师”称号;获第九届和第十届安徽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称号。无罪辩护的肖某某敲诈勒索不起诉案荣获中律杯“2021年度十大无罪辩护案例”,无罪辩护的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起诉案荣获“2021年度(第七届)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无罪辩护的曹某开设赌场不起诉案荣获中律杯“2022年度十大有效辩护案例”,无罪辩护的蒋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公安机关终止侦查案获中律杯“2024年度十大无罪辩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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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娴律师/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在读法学博士,兼任安徽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安徽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理事,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校外导师以及硕士生校外导师。曾任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企业合规部主任、海事海商法律事务部主任,奇瑞集团、国营芜湖机械厂、芜湖宣城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玉柴联合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医医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专业领域:以合同、商标权、股权、海事海商法律纠纷为主的各类民商事案件代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经济犯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