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经营销售必须取得规范资质
近年来
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
私自储存、销售成品油
且不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不仅严重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更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
社会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为严厉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全力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夹江公安周密部署、缜密侦查、多警联动,成功查获多起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案件。
案例一
2025年7月18日,夹江县公安局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现场查获一起非法存储散装汽油案件,当场查获用于非法储油的改装货车一辆。
经查,该车为犯罪嫌疑人易某所有,其在未取得任何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相关资质的前提下,违规在改装货车内储存汽油1230公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易某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易某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2025年12月9日,夹江县公安局在对辖区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停车场开展检查时,发现一处非法加油点。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谢某某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和手续的情况下,租赁场地并安排人员对外销售柴油。
目前,杨某某、谢某某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2026年1月8日,夹江县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成功查处一起非法经营成品汽油案,抓获嫌疑人1名,现场查获汽油1300升及油罐、加油器、加油枪等设备。
经查,犯罪嫌疑人韩某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他人处租赁废弃房屋作为储油点,通过非法渠道购进成品汽油,再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向周边车主售卖,非法获利5000余元。该储油点未配备任何消防安全设施,汽油储存、售卖过程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下一步,夹江公安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持续聚焦涉成品油违法犯罪,紧盯城乡结合部、停车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同时,持续加强与应急、市监、消防等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以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来源:夹江微警
编辑:罗恒、陈凯阅
责编:兰王
审核:周鸿
审定:陈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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