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近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监事会及其成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以及《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三项核心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赞成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7日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3日,共有9名监事参与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告,上述三项评价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报告。此次系列履职评价报告的通过,标志着浙商银行内部监督机构完成了对董事会、监事会自身及高级管理层2025年度工作的系统性评估,是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监督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