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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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5年11月28日
施行:2026年1月1日起(全国央企、地方国企、国有控股企业全覆盖)
替代:废止2018年 国资委37号令(试行)
结构:8章91条,13类98种违规情形(国企“98条高压线”)
二、1. 追责对象(谁会被查)
仅限管理人员:掌权、拍板、签字的人
普通职工、下岗、退休员工(无决策权)不追责
已退休、调离、辞职、去世:在职时违规,终身追责
2. 核心原则(最严)
终身追责:退休不是护身符
任职期间违规,无论多久、是否退休,一查到底。
集体决策不能免责,谁赞成、谁签字、谁负责。
倒查期限:- 一般违规:倒查15年(覆盖2011年至今)
重大损失(5000万以上)、利益输送:终身、无期限
第14条 产权管理方面(最相关):
未按规定程序 转让、划转国有产权
低价转让 国有资产、股权
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造假、隐匿资产
授意中介出虚假报告
违规 关联交易、利益输送
集团管控、改制重组、资产处置、资金管理、薪酬福利等
4. 处罚力度(刚性)
经济:扣绩效、追回薪酬、没收违规所得、全额追偿
职务:诫勉、降职、撤职、免职、禁入(最长终身)
纪律:党纪政务处分、移送司法(犯罪)
三、2026年起可被46号令追溯追责(哪怕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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