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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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5年11月28日

施行:2026年1月1日起(全国央企、地方国企、国有控股企业全覆盖)

替代:废止2018年 国资委37号令(试行)

结构:8章91条,13类98种违规情形(国企“98条高压线”)

二、1. 追责对象(谁会被查)

仅限管理人员:掌权、拍板、签字的人

普通职工、下岗、退休员工(无决策权)不追责

已退休、调离、辞职、去世:在职时违规,终身追责

2. 核心原则(最严)

终身追责:退休不是护身符

任职期间违规,无论多久、是否退休,一查到底。

集体决策不能免责,谁赞成、谁签字、谁负责。

倒查期限:- 一般违规:倒查15年(覆盖2011年至今)

重大损失(5000万以上)、利益输送:终身、无期限

第14条 产权管理方面(最相关):

未按规定程序 转让、划转国有产权

低价转让 国有资产、股权

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造假、隐匿资产

授意中介出虚假报告

违规 关联交易、利益输送

集团管控、改制重组、资产处置、资金管理、薪酬福利等

4. 处罚力度(刚性)

经济:扣绩效、追回薪酬、没收违规所得、全额追偿

职务:诫勉、降职、撤职、免职、禁入(最长终身)

纪律:党纪政务处分、移送司法(犯罪)

三、2026年起可被46号令追溯追责(哪怕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