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陈晶晶 北京报道
4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重庆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太保产险重庆分公司”)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合计被罚260万元。此外,多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00万元。
具体而言,太保寿险重庆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利用开展团险共保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对太保寿险重庆分公司罚款50万元,对龚天勇、李蕾、朱明瑶、白静、李剑警告并罚款共计35万元。
而太保产险重庆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则因存在虚列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部分业务少计提赔款准备金、违规异地承保、部分业务虚假承保理赔、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员工挪用保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对太保产险重庆分公司警告并罚款125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85万元,对任捷、任凤梅、周媛、翁建忠、王毅、陈巧、徐建、胡发举、廖丽莎、黄具勇警告并罚款共计65万元。
此外,太保产险2025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披露,在2025年10月1日至12月 31日期间,太保产险各级机构受到保险监管处罚共31家次,对机构罚款688.5万元,对个人罚款129.4 万元,合计817.9 万元。违规行为主要为虚列费用、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农险承保资料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已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等方面。
(编辑:李晖 审核: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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