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雅安市融媒体中心

为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功能与民生福祉,有效缓解缴存人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实际问题。4月10日,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本次优化重点扩大重大疾病病种范围,由原来11项增加至30项,让公积金真正成为群众急难时刻的“暖心钱”“救命钱”,更好守护缴存人家庭民生底线。

疾病病种范围

1、急性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3、恶性肿瘤

4、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5、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6、白血病

7、良性脑肿瘤

8、严重烧、烫伤

9、瘫痪

10、多个肢体缺失

1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12、双目失明

13、语言能力丧失

14、重症帕金森病

15、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6、心脏瓣膜移植术

17、系统性红斑狼疮

1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1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20、严重重症肌无力

21、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22、深度昏迷

23、双耳失聪

2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5、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26、脑中风后遗症

27、严重脑损伤

28、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9、主动脉手术

30、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

提取时间

自办理出院结账手续一年内提取

其他

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注:本重大疾病病种范围认定标准按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职工保障互助会五个保障计划的通知》(川工办发〔2020〕39号)附件5《 四川省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2020版 )》 保障的重大疾病范围执行。认定标准后期有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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