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起财政资金使用问题的通报,着实让人心里不是滋味。
四川昭觉县,一个曾经长期靠转移支付过日子的贫困县,硬生生拿出149万元,就为了定制推广3首文旅宣传歌曲。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一家省属院校,更“豪横”——280万元采购一首文旅主题歌。河南鲁山县,2020年刚脱贫,2023年就斥资715万元建了个“牛郎织女”雕像,结果丑得人人喊打,还被曝涉嫌抄袭,知情人士估计成本不超过50万。河南平舆县交通局下属一家企业,更离谱,竟然花3个亿买了5000台无人机……
说实话,看完这些数字,但凡是个纳税人,心里都得咯噔一下。
咱们不是说不能花钱搞宣传、搞文化、搞建设。问题是,这钱花得值不值?花得对不对?花之前有没有人认真掂量过?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值,不对,也没有人真正负过责。
鲁山县那个雕像,最后相关负责人被免职,涉案人员被判缓刑和罚金。几百万的窟窿,就这么“轻描淡写”地翻篇了。平舆县的3个亿倒是被舆论及时叫停,算是止损了,但谁又能保证,这不是“坏了某些人的好事”呢?
说到底,这些乱象的核心,从来不是什么“不自觉”“不高尚”,更不是一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就能说透的。本质只有一句话:仔花爷钱心不疼。
花的是国家的钱,是纳税人的钱,不是自己的。浪费了,自己不用承担损失;搞砸了,大不了换个岗位、写个检查;就算追责,跟那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损失比起来,又能怎样?
在这种心态下,财政资金就成了人人都想咬一口的“唐僧肉”,成了可以随意支配的“私房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花多少就花多少,反正不用自己掏腰包。
有人可能会说:这不就是腐败吗?不完全是。腐败是把公家的钱装进自己口袋,而这些案例里,很多人未必直接拿了回扣。他们是“光明正大”地把钱花出去了,花在了“项目”上,花在了“宣传”上,花在了“发展”上。只不过,这些项目到底有没有必要,这个价格到底合不合理,有没有更划算的方案,似乎没人真正关心。
中央层面的通报说得清楚:这类问题本质上是政绩观存在偏差,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而它滋生的土壤,正是监督约束机制的缺失。
人性的弱点,从来不需要被反复证明。在缺乏监督的权力面前,单纯的道德说教,脆弱得像一张纸。你想想,当你手里握着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资源支配权,同时又不需要接受什么像样的监督,不需要对结果真正负责的时候,你会怎么做?
这世上没有圣人。权、钱、名、欲,只要是人都经不起考验。所以,出现任何怪力乱神的事,都不奇怪。
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从来不能天真地指望那些掌握资金分配权的人会突然变得“高尚”起来。指望良心发现,不如指望制度发力。
那该怎么办?
答案其实不复杂,但做起来难——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分配与监督机制,让老百姓真正参与到“切蛋糕”的全过程中来。
每一分公共财政,都是老百姓创造出来的。老百姓当然有权知道钱花在了哪里、花得值不值。这个权利,不是施舍,是底线。
事前监督,远比事后追责重要。昭觉县的149万,如果在决策之前,有一个透明的听证会,让公众、专家、人大代表一起来评一评:这3首歌到底有没有必要花这么多钱?有没有更便宜的方案?这149万如果用在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上,会不会更好?——如果真有这样一个机制,这笔钱大概率花不出去。
鲁山县的715万雕像也一样。如果项目立项之前,必须经过严格的造价审核、艺术评审、公众意见征集,那个涉嫌抄袭、粗制滥造的方案,根本走不到施工那一步。
平舆县的3个亿无人机采购更是如此。一个县交通局的下属企业,凭什么花3个亿买5000台无人机?这钱从哪里来?用途是什么?有没有经过论证?如果决策过程是公开透明的,是受监督的,这笔交易从一开始就会被扼杀在摇篮里。
所以说,事前监督,才是真正的“刹车片”。没有这个刹车片,光靠事后问责,就像车已经冲下悬崖了再踩刹车,除了听个响,还有什么用?
我们不需要把每一个掌握财政资金的人都想象成坏人,但制度的设计,恰恰应该以“人可能会犯错”为前提。这不是不信任,这是对权力最基本的敬畏,对公共资源最基本的负责。
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句话不能只挂在墙上,更要刻在每一个决策者的脑子里,更要写进每一道制度的程序里。
什么时候,每一笔公共支出都能经得起追问、经得起检验、经得起老百姓的审视,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真正说一句:这钱,花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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