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车主注意啦!
4月15日起
这些路口、路段
启用电子警察设备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遏制交通违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管理需要,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北仑大队决定自2026年4月15日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以下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⑤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⑥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⑦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具体设置点位如下:
1.X807白柳线与X802白双线(外峙渡口)路口东口1、东口2、西口1、西口2(①②③)
2.梅峰路与梅山大道路口北口 (①②③)
3.大碶疏港公路(甬台温高速延伸段33KM+650m)路段(④⑤)
4.大碶疏港公路(甬台温高速延伸段34KM+820m)路段(④⑤)
5.大碶疏港公路(甬台温高速延伸段33KM+180m)路段(④⑤)
6.大碶疏港公路(甬台温高速延伸段35KM+150m)路段(南向北)(④⑤)
7.大碶疏港公路(甬台温高速延伸段35KM+150m)路段(北向南)(④⑤)
8.宏源路126号宁波亚洲纸业门口人行横道线路段(东向西)(⑥)
9.康达路宁波大学东北门人行横道线路段(西向东)(⑥)
10.海港路132号周边 (⑦)
11.王隘河路与天台山路路口往北60米路段周边 (⑦)
请市民在驾驶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有序通行。
注:以上执法设备安装地址如与之前电子警察启用公告内容表述不同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来源丨宁波交警
编辑、一审丨王哲艺 二审丨王昱啸 三审丨陈旻茗
责编丨沈焰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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