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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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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庄琦 袁薪 晋玉鸽

原文标题:

智慧健康养老的“落地悖论”与系统破解

截至2025年末,我国65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2365万人,老龄社会带来一系列日益严峻的治理挑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快建设健康中国,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深化改革与创新指明方向。与此同时,科技创新正从辅助工具逐渐演变为核心驱动力,成为推动智慧健康养老发展的重要引擎。2024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36326.8亿元,为数智技术在健康养老领域的广泛应用奠定现实基础。在政策与市场双重推动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社会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个性化健康生活服务的智慧健康养老逐渐成为我国应对老龄化的重要路径。

智慧健康养老的社会技术系统解构

本研究植根于社会技术系统理论,聚焦技术系统与社会系统的互动构建。该理论认为,技术系统的运行效果并非由技术单独决定,而是在技术、(非)正式组织、成员素质等要素的互动中共同生成。系统效能取决于多要素之间的结构耦合、功能匹配,当任一要素发展滞后或协同不足时,整体系统将出现效率损失与功能性偏移。基于社会技术系统理论,本研究选取技术、组织、政策与人群作为核心要素,其完整覆盖智慧健康养老实践中的关键行动主体及其互动结构。

当前智慧健康养老在技术发展层面备受重视,但组织协调、制度供给及人群需求异质性等结构性因素并未同步优化,导致系统各要素间难以形成稳定的协同关系。由此产生的核心矛盾,即智慧养老在宏观层面受到政策倡导与技术驱动,而在微观实践中却遭遇使用率低、流程中断、数据利用不足等问题,形成技术能力与治理能力之间的“落地悖论”。因此,本研究据此构建出“技术-组织-政策-人群”四维分析框架,系统识别要素间的匹配失灵,审视智慧健康养老模式中现有协同机制与现实困境,以期完整反映智慧健康养老系统的实践图景,实现对社会技术复杂性的准确把握。

图1智慧健康养老的社会技术系统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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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智慧健康养老的社会技术系统分析框架

在构成系统功能结构的四个关键维度中:

技术要素是系统赋能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智能终端设备、集成信息平台与数据分析算法等,其内在逻辑是通过流程标准化与信息集成提升服务识别、监测与响应的效率,使健康养老服务实现更高水平精准性与时效性。组织要素是系统运作的主体单元。涵盖政府部门、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及科技企业等多元参与者,组织体系的效能依赖职责界定、专业分工与跨组织协调,在碎片化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中,组织间的流程衔接、协同治理能力决定着技术能否真正转化为有效服务。

政策要素是塑造系统运行的制度环境。包括行业标准、财政支持、数据安全法规与医保支付政策等,其内在逻辑是提供正向激励与设定合规边界。政策的科学性、前瞻性与一致性影响着技术创新的方向、组织参与的激励强度及服务模式的可持续性。

人群要素是系统价值实现的最终指向。包括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及一线服务人员等,其需求、能力与行为习惯决定技术的可接受性及服务的有效性。技术设计若无法适应老龄群体认知规律或文化心理,其应用效果将受到明显制约。

技术系统并非孤立运行,而是通过“机制重构”优化组织流程与结构,通过“制度适配”驱动政策体系创新与调适,通过“理念革新”重塑人群认知与行为模式。反之,社会系统中的人群需求、政策规制、组织结构也深刻塑造着技术的应用路径和发展方向。二者共同构成一个动态耦合、相互建构的有机整体。

“落地悖论”的深层机理:

社会技术系统的匹配失灵

技术要素与组织要素的匹配失灵。首先,在数据治理层面,健康养老服务所涉数据分散于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受行政分工与权限边界影响形成数据孤岛。不同部门间缺乏统一数据标准与共享机制,因无法获取连续、完整的数据而难以实现整合应用。其次,在服务流程层面,技术虽能精准识别风险,却因跨组织协同机制缺失而限制技术作用的发挥。智能设备可实时发出风险警报,但响应责任主体模糊、转介路径不明,导致“有报警、无响应”的流程断点。最后,在人才激励层面,机构引入智能设备往往重采购、轻融入。一线护理人员既缺乏系统性技术培训,也缺少将技术使用纳入绩效考核的制度激励,导致新技术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被有效采纳。

技术要素与政策要素的协同失衡。一方面,技术创新在健康养老领域的应用快速扩展,但围绕老年人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智能设备质量评估与服务责任边界的制度规范却未同步更新,形成典型的监管滞后。由于缺乏清晰统一的国家标准、清晰规制,服务提供方在创新时面临较高的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其技术扩展意愿,也可能在制度空白中引发老年人权益受损风险。另一方面,现有财政补贴、医保支付和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资源仍主要面向传统型、人工密集型养老服务,对智慧养老融合型产品和数字化服务缺乏稳定的支付机制和明确的激励政策。这种政策支持的滞后与模糊,不仅抑制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也导致许多成熟技术停留在试点层面,难以规模化推广。

技术要素与人群要素的适配脱节。一方面,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视觉、听觉、触觉及认知处理能力逐渐下降,在与智能设备交互时面临着显著的可用性障碍。在实际推广中,复杂化界面设计与繁琐化操作流程,造成智能设备使用意愿低、大量闲置。另一方面,技术在面向老年人家属和一线护理人员推广时同样可能遭遇阻力。在以亲情照护为核心的文化背景中,人工智能系统“伦理关怀”不足,伦理风险放大,使得照护关系变得疏远和程序化。对一线护理人员而言,若系统设计脱离实际照护场景、缺乏培训支持或未纳入绩效激励,新技术不仅无法提升效率,可能反而带来额外操作负担,影响服务质量与情感关怀。

路径探索:

迈向协同的智慧健康养老社会技术系统

技术要素与组织要素的协同,构建可执行的组织、技术耦合机制。通过数据贯通实现精准服务,借助流程优化保障应急响应,并依托人机协同提升照护品质,不仅能破解“落地悖论”,更能将技术转化为老年人可感、可知、可及的现实福祉。具体而言,应从以下三方面着力:

一是建立跨部门的数据治理与协同平台。

为减少信息碎片化,应在政府统筹下建立跨部门数据协调机制,逐步形成统一的数据标准、接口协议与授权机制。在此基础上,实现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必要的数据共享,确保技术平台能够获得支撑服务的关键数据。该机制有助于将数据从部门资源转变为公共治理资源。

二是重塑跨组织的应急与服务流程。

技术预警只有与明确的责任划分相结合,才能形成有效响应。建议通过地方性规章明确“第一响应人制度”,由社区网格员、家庭医生团队或护理人员承担现场核查与信息通报责任。同时,构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机构、养老机构与家属之间的强制联动机制,确保技术预警能够沿着既定流程快速流转,实现“识别、响应、反馈”的全过程治理。

三是将技术使用能力纳入机构管理与人员激励体系。组织采纳推广新技术的关键在于行为激励与制度嵌入。养老机构应将智能设备生成的服务数据管理纳入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岗位职责重构、绩效考核指标调整和系统化培训,使一线人员在实际场景中掌握并应用智能设备,有效降低技术抵触,推动技术与照护场景的深度结合。

技术要素与政策要素的协同,构建支持创新与风险可控的制度体系。智慧健康养老的可持续发展依赖稳定的制度环境。政策体系应在监管与标准建设、激励两个方面发挥作用,促进技术创新从试点走向规模化应用。

一是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体系与动态标准体系。针对技术快速发展与政策制定周期较长之间的矛盾,建议设立区域性创新应用试点,允许企业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新技术测试与开发,在保障老年人权益前提下营造较为宽松的经营环境。同步建立政策动态评估与调整流程,设置固定观察周期,对现行政策进行适用性审查,及时将成熟做法转化为标准或法规,缩短政策滞后周期。在数据安全、服务质量、责任界定等方面逐步形成可更新、可验证的动态标准体系,以降低技术扩散的不确定性并保护老年人权益。

二是完善支付政策与财政激励机制。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形态,其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资源支撑和要素保障。实现创新服务的制度嵌入智慧养老融合性强、成本结构特殊,需通过医保、长期护理保险或财政补贴等方式建立稳定的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智能设备监测服务纳入基层卫生服务包或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同时,通过政府采购、服务购买和绩效奖励等方式提升机构和企业参与创新的积极性。

技术要素与人群要素的协同,实现人文关怀的实践指向。新技术的应用应建立在降低感知负担、提升感知有用性与强化情感支持的基础上,使技术真正实现“以人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为此,可从适老化技术设计与照护网络支持两方面着力构建可持续的人群适配机制,注重个体、家庭与社会的协同作用。

一是建立系统化的无障碍与适老化技术设计标准体系。针对老年人生理机能衰退与认知能力差异显著的特点,智慧养老产品必须遵循高水平通用设计与无障碍设计原则。在民政、卫健等部门统筹下,应联合残联、标准化研究机构和产业联盟,制定并实施高标准的智慧养老产品设计规范,明确要求在视觉、听觉、触觉及交互逻辑上满足不同程度衰退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和情感陪护服务。对于特定功能产品,可引入自适应界面和情境感知技术,以实现针对不同衰退水平老年人的差异化支持。

二是构建技术赋能与情感增值的家庭与机构协同照护模式。家庭照护者和一线护理人员是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的重要使用主体。技术应用不仅要提升照护效率,更需维护照护关系中的情感联结。通过技术介入环节的透明化设计,引导家属参与部分监护、提醒与反馈功能,使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促进亲情互动的媒介而非替代者。在机构层面,应建立基于真实照护情境的培训体系,以场景演练、问题导向训练与跨岗位协同实践替代传统的操作手册式培训,从而使护理人员在实际问题解决中自然掌握技术,提高技术融入照护流程的可能性,同时将技术使用能力纳入专业评估体系。

综上,智慧健康养老的有效落地不仅依赖技术本身的先进性,更取决于其与组织结构、制度安排和人群需求间的深度协同。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推动智慧养老从“可用”走向“好用”,实现现代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