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的夏天,对我来说,是一段至今想起来仍心潮起伏的日子。

那时我还在部队服役,好不容易盼来一次探亲假,归心似箭,一路辗转坐车往家赶。途经一处河边时,原本平静的路上突然传来一阵惊呼:“有人落水了!快救人啊!”

我下意识就往河边跑。只见湍急的水里,一个身影在拼命挣扎,看穿着像是个年轻姑娘,水流又急又猛,她很快就被冲得离岸越来越远,再晚一会儿,后果不堪设想。周围围了不少人,大多着急却不敢轻易下水,水性好的也犹豫着。

我没多想,把身上背包往地上一扔,衣服都来不及脱全,纵身就跳进了河里。河水比想象中更凉、更急,好几次水流把我往深处卷,我咬着牙奋力朝她游去。靠近后才看清,是一位女教师,大概是路过不慎落水,已经呛了不少水,意识都有些模糊。

我从背后托住她,一点点往岸边挪,每划一下都格外费力。等终于把人拖上岸时,我几乎脱力,瘫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围观的人连忙围上来帮忙,有人做急救,有人打电话联系医院。看着她慢慢缓过神、能正常呼吸,我悬着的心才算放下。

她家人和身边人不停地向我道谢,问我名字、单位,想好好报答我。我只说自己是当兵的,这是应该做的,没留下姓名,简单收拾了一下就悄悄离开了,继续赶路回家。

在我心里,这就是军人遇到危险该做的事,不值当四处宣扬。探亲假期结束,我按时归队,谁也没提路上救人的事,只当是一次寻常的经历。

可我万万没想到,归队第二天一早,政委就紧急让人找我过去谈话。

我心里咯噔一下,一时有些忐忑,琢磨着自己最近是不是犯了什么错,还是出了什么事。走进办公室,政委神色严肃,开门见山就问我:“前段时间探亲,是不是在路上救了人?”

我一愣,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我救人的事,竟然传到部队了。

原来,被救的女教师和家人一直没放弃寻找恩人,多方打听,根据我当时的穿着、口音和大致行程,一路找到了我们部队,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单位。政委也是刚接到消息,又惊又喜,立刻就把我找了过去。

得知我救人后默默离开、从不声张,政委很是感慨,当场对我提出了表扬,说我不愧是部队培养出来的兵,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事后不图名利,展现了军人的担当和本色。

后来,部队对我进行了表彰,那位女教师也专程来到部队感谢我。那件事虽过去多年,却一直刻在我心里。

我始终记得,穿上那身军装,肩上就扛着责任。路见不平伸手相助,不是为了嘉奖,也不是为了名声,只是因为,我是一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