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
更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线”
近期,普陀交警抓拍多起
未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
一起看看↓↓
违法车辆:皖KD**86
违法车辆:浙BF8**19
违法车辆:浙L6**82
违法车辆:浙L8**8R
违法车辆:浙L2**1W
违法车辆:浙L3**37
违法车辆:浙LDA**17
违法车辆:浙LDD**78
违法车辆:浙LDT**38
违法车辆:浙LF6**00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对于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请大家引以为戒!
斑马线前,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让我们一起行动
让每一次出行都安全、文明、有温度!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普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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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礼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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