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住建部门发布消息
根据最新出台的
《宁波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补助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在国债补贴标准基础上
可以获得最高2万元的资金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注:电梯总费用以第三方机构决算审计结果为准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上表可看出,宁波市对2026年1月1日后新开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住宅电梯更新(含改造和大修)的补贴主要有两点变化:
对获得国债支持的电梯更新,根据国债最新分档原则,对每台超过国债资金补贴部分,按实给予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2万元。
对未获得国债支持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仍按原政策按照地面楼层数予以补贴。
从适用范围及期限看,本次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适用于宁波市六区及相关开发园区(即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高新区)范围内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含改造、大修)。其他县(市)参照执行。
据悉,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资金清算时限至2028年9月30日。
延伸阅读:如何申请资金补助?
电梯更新(含改造、大修)完工,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大修项目经监督检验合格后),且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出具审计决算报告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电梯更新政府补助。
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补助资金申请表;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申请表;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备案表;
经业主表决通过的电梯更新方案(含业主表决结果);
相关合同及发票等财务凭证;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决算审计报告;
住宅电梯使用登记证书(改造、大修项目为监督检验报告)。
来源丨宁波市住建局、宁波发布
编辑、一审丨王哲艺 二审丨王昱啸 三审丨朱俊
责编丨沈焰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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