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沁阳13岁男孩小宇骑电动车时,被老人私自拉设的绳索割喉,伤势严重,引发社会关注。4月14日,小宇母亲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小宇的身体情况一天比一天好了,“我挺想追责的”。有律师表示,家属可依法向老人及未尽管理义务的道路管理方主张合理赔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发路段。

南都此前报道,河南沁阳13岁男孩小宇骑电动车前往补习班时,被老人为打玉米私自拉设的绳索割喉,致气管离断、食管撕裂。因伤势危重,小宇已从河南郑州转至北京治疗。

4月13日下午,沁阳市柏香镇柏香一街村委会王主任告诉南都记者,他正在前往孩子目前所在的北京医院的路上,“我们通过各方面力量筹了五六万,我准备去北京把这笔钱交给家属,另外水滴筹已经筹了60万左右。”

4月14日,小宇的母亲告诉南都记者,她和孩子现在都在北京,小宇的身体情况一天比一天好了,“我挺想追责的”。

同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向南都记者分析道,本次事件责任划分明确,私拉绳索的老人承担主要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设置妨碍通行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老人未设置警示标识私拉绳索,存在完全过错;村委会、镇政府作为公共道路管理者,若未尽巡查、清障义务,需依据上述《民法典》条款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赵良善表示,拉绳老人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民事赔偿,民事层面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赔偿小宇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后续康复费,若构成伤残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可被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若小宇伤情经鉴定构成重伤,老人还可能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承担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此外,村委会筹集的款项、水滴筹筹款均属于社会救助款项,不能免除老人的法定赔偿责任,家属可依法向老人及未尽管理义务的道路管理方主张合理赔偿。”赵良善说道。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付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