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安陕西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陕西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被陕西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授予“2023-2025年度平安陕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金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伟在主会场参会并领奖。这一荣誉是对该院深耕平安建设、护航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发展工作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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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台区法院紧扣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部署,以政治引领筑牢平安根基,坚持从严管党治院,严明审判纪律与廉洁纪律,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提升,切实扛起保安全、护稳定、防风险的政治责任,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力守护社会安定与人民安宁。
该院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以司法履职守护安全稳定底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审结刑事案件658件、判处罪犯801人;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2.05万件,有效防范重大风险;深入开展“陕亮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案件1.46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8.49亿余元,创新执行警务化机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创新社会治理上,金台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无讼社区(村)”创建为抓手,构建“一融入三过滤”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235”机制,搭建“一室两中心”平台,调解案件3112件、涉及金额6.03亿元。针对文物保护创新长乐塬抗战遗址“一线三段”机制,相关经验获最高法全国推广,典型案例由最高法、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同时开展法治宣传206次,以普法宣传夯实平安建设根基。
荣誉催人奋进,担当续写新篇。金台区法院表示,将以此次表彰为动力,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创新平安建设思路举措,提升司法服务与治理效能,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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