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宁波市北仑区应急管理局发布:2026北仑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及应急管理局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招聘简章,如有疑问请点击【各分校联系方式】,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本文地址:http://zj.huatu.com/2026/0413/1965639.html;

北仑区应急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基本情况

1.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招聘岗位:北仑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1名、应急管理局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2名(聘用制)。

3.工作时间:实行值班轮休制度。

4.合同签订:与北仑区应急管理局签订。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2.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严重违纪、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3.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北仑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岗位,有特殊技能专长者(具体见岗位条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6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4.招收对象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驾驶证和年龄要求等均以2026年4月13日为截止日期。

5.服从北仑区应急管理局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安排。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条件

1.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

男性,大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自愿从事森林消防专业工作,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

(1)在满足基本应聘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在招聘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部队退役人员;

②具备无人机执飞经验并持有证书者。

(2)在满足除年龄以外基本应聘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在招聘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①持有B1、B2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能够熟练驾驶人员;

②参加国家、省、市级体育比赛获奖并经测试达标者。

2.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

男性,具有宁波市北仑区户籍(以2026年4月13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大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自愿从事专业值班工作,持有C1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能够熟练驾驶人员。

在满足基本应聘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在招聘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部队退役人员;

(2)具备应急救援现场保障与处置、可视化调度、无人机执飞(需持有证书)、应急救援保障设备维护等相关工作经验者;

(3)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能熟练地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有应急专业值班相关工作经验者。

(四)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8.曾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9.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应急处置工作疾病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2.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7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方式进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应聘报名表》(附件),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驾驶证、退伍证、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342987973@qq.com,邮件主题注明“森林消防-姓名”“专业值班—姓名”(举例:森林消防—张三、专业值班—李四)。

咨询电话:15381904669王老师。(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3.资格审查:对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按时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招聘后续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4.其他说明: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能力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两个岗位均进行1000米徒手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等项目的测试,每个单项100分,总分300分,总成绩低于180分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能力测试:

(1)应聘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岗位超过38周岁、不超过40周岁的:持有B1、B2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进行驾驶实作测试,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参加国家、省、市级体育比赛获奖的进行现场测试,测试不达标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应聘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岗位的:进行驾驶实作测试,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笔试:应聘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岗位进行基本常识等项目测试,总分100分。应聘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岗位进行文档编辑、表格制作和基本常识等项目测试,总分100分。

4.面试:两个岗位均进行测试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岗位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等。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入围对象,参加体检。

(2)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入围对象,参加体检。

以上各项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将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若考察过程中有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工作岗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网站为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期间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组织岗前培训,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宁波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具体工作待遇为:

1.工作期间提供食宿,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2.薪资待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综合薪资面议;

3.休息休假: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

4.保险购买:按照《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5.复转军人享受相关优待政策。部队复退人员、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视情提升工资待遇档次。

四、其他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政审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2.招聘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附加报名费用。

3.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由北仑区应急管理局解释。北仑区应急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基本情况

1.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招聘岗位:北仑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1名、应急管理局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2名(聘用制)。

3.工作时间:实行值班轮休制度。

4.合同签订:与北仑区应急管理局签订。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2.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严重违纪、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3.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北仑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岗位,有特殊技能专长者(具体见岗位条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6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4.招收对象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驾驶证和年龄要求等均以2026年4月13日为截止日期。

5.服从北仑区应急管理局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安排。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条件

1.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

男性,大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自愿从事森林消防专业工作,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

(1)在满足基本应聘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在招聘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部队退役人员;

②具备无人机执飞经验并持有证书者。

(2)在满足除年龄以外基本应聘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在招聘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①持有B1、B2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能够熟练驾驶人员;

②参加国家、省、市级体育比赛获奖并经测试达标者。

2.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

男性,具有宁波市北仑区户籍(以2026年4月13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大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自愿从事专业值班工作,持有C1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能够熟练驾驶人员。

在满足基本应聘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在招聘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部队退役人员;

(2)具备应急救援现场保障与处置、可视化调度、无人机执飞(需持有证书)、应急救援保障设备维护等相关工作经验者;

(3)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能熟练地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有应急专业值班相关工作经验者。

(四)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8.曾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9.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应急处置工作疾病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2.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7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方式进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应聘报名表》(附件),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驾驶证、退伍证、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342987973@qq.com,邮件主题注明“森林消防-姓名”“专业值班—姓名”(举例:森林消防—张三、专业值班—李四)。

咨询电话:15381904669王老师。(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3.资格审查:对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按时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招聘后续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4.其他说明: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能力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两个岗位均进行1000米徒手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等项目的测试,每个单项100分,总分300分,总成绩低于180分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能力测试:

(1)应聘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岗位超过38周岁、不超过40周岁的:持有B1、B2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进行驾驶实作测试,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参加国家、省、市级体育比赛获奖的进行现场测试,测试不达标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应聘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岗位的:进行驾驶实作测试,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笔试:应聘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岗位进行基本常识等项目测试,总分100分。应聘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岗位进行文档编辑、表格制作和基本常识等项目测试,总分100分。

4.面试:两个岗位均进行测试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岗位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等。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入围对象,参加体检。

(2)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入围对象,参加体检。

以上各项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将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若考察过程中有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工作岗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网站为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期间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组织岗前培训,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宁波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具体工作待遇为:

1.工作期间提供食宿,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2.薪资待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综合薪资面议;

3.休息休假: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

4.保险购买:按照《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5.复转军人享受相关优待政策。部队复退人员、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视情提升工资待遇档次。

四、其他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政审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2.招聘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附加报名费用。

3.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由北仑区应急管理局解释。北仑区应急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基本情况

1.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招聘岗位:北仑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1名、应急管理局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2名(聘用制)。

3.工作时间:实行值班轮休制度。

4.合同签订:与北仑区应急管理局签订。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2.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严重违纪、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3.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北仑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岗位,有特殊技能专长者(具体见岗位条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6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4.招收对象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驾驶证和年龄要求等均以2026年4月13日为截止日期。

5.服从北仑区应急管理局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安排。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条件

1.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

男性,大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自愿从事森林消防专业工作,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

(1)在满足基本应聘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在招聘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部队退役人员;

②具备无人机执飞经验并持有证书者。

(2)在满足除年龄以外基本应聘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在招聘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①持有B1、B2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能够熟练驾驶人员;

②参加国家、省、市级体育比赛获奖并经测试达标者。

2.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

男性,具有宁波市北仑区户籍(以2026年4月13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大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自愿从事专业值班工作,持有C1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能够熟练驾驶人员。

在满足基本应聘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在招聘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部队退役人员;

(2)具备应急救援现场保障与处置、可视化调度、无人机执飞(需持有证书)、应急救援保障设备维护等相关工作经验者;

(3)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能熟练地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有应急专业值班相关工作经验者。

(四)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8.曾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9.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应急处置工作疾病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2.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7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方式进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应聘报名表》(附件),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驾驶证、退伍证、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342987973@qq.com,邮件主题注明“森林消防-姓名”“专业值班—姓名”(举例:森林消防—张三、专业值班—李四)。

咨询电话:15381904669王老师。(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3.资格审查:对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按时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招聘后续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4.其他说明: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能力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两个岗位均进行1000米徒手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等项目的测试,每个单项100分,总分300分,总成绩低于180分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能力测试:

(1)应聘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岗位超过38周岁、不超过40周岁的:持有B1、B2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进行驾驶实作测试,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参加国家、省、市级体育比赛获奖的进行现场测试,测试不达标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应聘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岗位的:进行驾驶实作测试,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笔试:应聘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岗位进行基本常识等项目测试,总分100分。应聘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岗位进行文档编辑、表格制作和基本常识等项目测试,总分100分。

4.面试:两个岗位均进行测试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岗位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等。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入围对象,参加体检。

(2)编外用工(专业值班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入围对象,参加体检。

以上各项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将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若考察过程中有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工作岗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网站为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期间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组织岗前培训,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宁波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具体工作待遇为:

1.工作期间提供食宿,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2.薪资待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综合薪资面议;

3.休息休假: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

4.保险购买:按照《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5.复转军人享受相关优待政策。部队复退人员、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视情提升工资待遇档次。

四、其他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政审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2.招聘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附加报名费用。

3.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由北仑区应急管理局解释。

附件:应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