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老王那只油腻的手又在我腿上不安分了,嘴里说着今晚的客户多重要。
我挤出职业假笑,心里只想着我妈下个月的医药费。
推开会所包厢的门,我准备像往常一样,当个漂亮听话的摆设。
可我没想到,烟雾缭绕的那头,坐着的竟然是江辰,那个我叫了十年“哥”的人。
他看着我,眼神陌生又刺痛。
我拿起麦克风,对着他唱:“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
老板的眼神能杀人,他掐灭烟头,冷笑着说:“晚上你直接陪他走吧。”
我被像垃圾一样丢在午夜的街头,以为这就是结局。
凌晨三点,手机却亮了。
是他发来的消息,内容只有四个字:“回来傍我。”
01
车里的空气有些闷,混合着王总身上古龙水和烟草的陈腐气味,熏得我太阳穴一抽一抽地疼。他那辆黑色的奔驰在城市的霓虹灯海里穿行,窗外的流光溢彩像一幅幅失焦的油画,晃得人眼晕。
“林晚,今晚这个客户很重要,姓江,从北京来的,大人物。”王总一边把着方向盘,一边用他那肥腻的手在我刚换上的丝质连衣裙的大腿上不轻不重地捏了一把。
我身子僵了一下,脸上却立刻堆起了他最喜欢看的那种乖巧又带点谄媚的笑。“知道了王总,我肯定好好表现,保证把江总陪高兴了。”
他的手顺势向上滑了滑,带着一种油腻的掌控感,满意地哼了一声。
“机灵点。这个单子要是拿下来,你妈下半年的住院费,就不用愁了。”
我的心像是被针尖扎了一下,密密麻麻地疼。他总是有办法用最温柔的语气,说出最能戳中我软肋的话。是啊,我妈的住院费,就像悬在我头顶的一把刀,是我所有卑躬屈膝的源头。
我叫林晚,今年二十三岁。在这个吞噬人心的城市里,我算不上漂亮,只能说是清秀。
但我的眼睛会说话,我的笑容会骗人。
这些都是被生活硬生生逼出来的本事。小城市出身,父亲走得早,母亲又一身的病,我连大学的门都没能完整地踏完,就一头扎进了这个名利场,只为了那碎银几两。
王总是我的老板,也是我的“金主”。他给我租着市中心的高档公寓,给我买那些我从前只在杂志上见过的包包和裙子。
代价是,我必须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随叫随到,不能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我厌恶他,厌恶他看我的眼神,厌恶他碰我的每一寸肌肤。可我又离不开他,像一株必须依附着腐烂树干才能存活的藤蔓。
车子稳稳地停在一家名为“金碧辉煌”的会所门前。光是这四个字,就透着一股子纸醉金迷的俗气。泊车小弟恭敬地拉开车门,我整理了一下裙摆,挽住王总的胳膊,挂上我最职业的微笑,跟着他走了进去。
会所里灯光昏暗,厚重的地毯吸走了所有的声音,只剩下靡靡的音乐和若有若无的香水味在空气中浮动。穿着旗袍的服务员领着我们穿过长长的走廊,最终在一间名为“帝王阁”的包厢前停下。
推开厚重的木门,一股混杂着高级雪茄和洋酒的气味扑面而来。包厢里已经坐了几个人,正围着一个巨大的茶台吞云吐雾。王总立刻换上一副热络的笑脸,挨个打着招呼。
我像个训练有素的木偶,跟在后面,微笑着点头,然后熟练地走到酒柜前,开始调酒、倒酒。这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价值所在。把气氛搞热,把客户陪好,让王总的生意顺顺利利。
“江总,您可算来了,我们可等您半天了!”王总的声音突然拔高了八度,带着明显的奉承。
我端着倒满威士忌的杯子,下意识地朝门口看去。
包厢的门被推开,逆光中走进来一个男人。他很高,身形挺拔,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手工西装,与包厢里这群挺着啤酒肚的中年男人格格不入。
他一步步走进来,光线逐渐照亮他的脸。
那一瞬间,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手里的托盘剧烈地晃动了一下,冰块撞击着杯壁,发出清脆又刺耳的声音。
是他。
江辰。
那张脸,就算是被岁月雕琢得更加棱角分明,就算是被商场的风霜染上了几分冷峻,我也能一眼认出来。那是我整个灰暗的少女时代里,唯一的一束光。那个在我被同学欺负时会把我护在身后,那个会用他攒了很久的零花钱给我买一支甜筒,那个在我家屋顶上弹着破吉他,信誓旦旦地说要带我一起去大城市看看的邻家哥哥。
可他不是在我高考前一年,就和他们家一起,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从我的世界里彻底消失了吗?整整七年,杳无音信。
我愣在原地,像一尊石化的雕像,脑子里一片空白。心脏在胸腔里疯狂地擂鼓,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
“发什么呆呢?没看到江总来了吗?赶紧给江总倒酒!”王总有些不满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像一盆冷水,把我从失神的边缘浇醒。
我低下头,长长的睫毛掩盖住眼底所有的情绪,机械地端着托盘走过去。我不敢看他,我怕我的眼神会泄露一切,怕自己会在这场精心伪装的成年人游戏里,溃不成军。
我走到他面前,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又谦卑:“江总,您好。”
江辰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停留了不到一秒钟,平静得像是在看一个完全陌生、无关紧要的服务生。然后,他微微颔首,从我手里接过了那杯酒。
他的指尖,冰冷,没有一丝温度。
我的心,在那一刻,像是被人狠狠地攥住,然后重重地摔进了无底的深渊。
他,不认得我了。或者说,他假装不认得我。
02
整个酒局,于我而言,是一场漫长的凌迟。
我坐在王总身边,身体僵硬,脸上的笑容像是用胶水粘上去的,摇摇欲坠。我的耳朵里听不见他们谈论的那些上千万的合作项目,也看不见桌上那些精致的菜肴。我所有的感官,都像失控的雷达,不受控制地锁定在江辰身上。
他变了很多。不再是记忆中那个穿着白衬衫,笑容干净得像夏日晴空的少年。他现在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种上位者的从容和疏离。他能和王总这种人精谈笑风生,也能在觥筹交错间滴水不漏。他好像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世界的规则。
可我呢?我穿着这条几乎遮不住什么的裙子,画着精致却廉价的妆,像一件商品,被摆在王总身边,供人观赏,用来点缀这场肮脏的交易。
一股巨大的羞耻感,像藤蔓一样,紧紧地缠绕着我的心脏,让我几乎喘不过气来。我不敢想象,在他眼里,我现在是什么样子。是一个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的女人吗?
王总显然察觉到了我的不对劲。我频频失神,倒酒的时候手都在抖,好几次把目光黏在江辰身上忘了收回来。他的脸色一点点沉了下去。
在桌子底下,他穿着昂贵皮鞋的脚,不轻不重地踢了踢我的小腿,像是在警告一只不听话的宠物。
我回过神,正好对上王总那双带着阴沉和占有欲的眼睛。我心里一紧,连忙拿起公筷,夹了一块鲍鱼放进他的盘子里,声音甜得发腻:“王总,您尝尝这个。”
他没说话,只是冷哼了一声,眼神却像刀子一样,在我跟江辰之间来回刮着。
酒过三巡,包厢里的气氛越来越热烈。有人提议唱歌助兴。王总放下酒杯,拍了拍我的后背,力道大得让我差点呛到。
“林晚,去,给咱们江总点首歌,好好唱一唱,助助兴。”他的语气带着不容置喙的命令。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我看到江辰也抬起了头,他的眼神依旧是那么平静,平静得近乎残忍。
那一刻,一股混杂着委屈、不甘、绝望,甚至带着一丝报复快感的复杂情绪,猛地冲上了我的头顶。
凭什么?凭什么你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凭什么你可以高高在上地坐在这里,审视着我的卑微和狼狈?
我想看看,这张完美的面具下面,到底还剩下些什么。我想知道,你的心,是不是也像你的表情一样,已经变成了石头。
我站起身,走到点歌台前。屏幕上闪烁着各种暧昧露骨的流行歌曲,那都是我平时为了取悦王总他们练得滚瓜烂熟的。
可今天,我的手指划过那些歌名,最后,停在了一首老歌上。
《小情歌》。
那是我们俩的歌。是那个贫穷却快乐的少年时代里,为数不多的浪漫。他曾坐在我家的屋顶上,用一把破木吉他,磕磕巴巴地为我弹唱过无数遍。他说,等他有钱了,就带我去听苏打绿的演唱会。
我拿着麦克风,走回包厢中央。刺眼的射灯打在我脸上,我却感觉不到丝毫温度。
我没有看任何人,我的眼睛,穿过缭绕的烟雾,穿过推杯换盏的虚伪,死死地,只盯着江辰一个人。
音乐前奏响起,我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
“这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唱着我们心头的白鸽……”
我的声音有些抖,每一个字,都像是从胸腔里撕扯出来的。我把这七年的所有委屈和思念,所有不甘和质问,全都揉碎了,唱进了这首歌里。
“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
唱到这一句时,我睁开了眼睛。我清楚地看到,江辰端着酒杯的手,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他的喉结,轻轻地滚动了一下。
包厢里原本嘈杂的气氛,不知不觉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停下了动作,或好奇,或探究地看着这场诡异的独角戏。
而王总的脸,已经黑得像锅底。
他不是傻子,他能听出我歌声里那种孤注一掷的情绪,更能看出我跟江辰之间那股旁人无法插入的诡异气场。他那双小眼睛里,嫉妒和怒火交织,几乎要喷涌而出。
一曲唱罢,我放下麦克风,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像是打了一场筋疲力尽的仗。
包厢里一片死寂。
几秒钟后,王总突然“呵”地冷笑了一声,那笑声尖锐又刺耳。他看着我,又转头看看面无表情的江辰,眼神里的恶意满得快要溢出来。
“唱得不错啊,林晚,这么深情。”他慢悠悠地说道,每个字都像是淬了毒,“看来你跟江总很有缘分。这样吧,今晚的单就由江总买了,你也直接陪他走吧。”
这句话,像一记响亮又滚烫的耳光,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
整个世界,瞬间天旋地转。
03
王总说完那句话,没再看我一眼,直接抓起椅背上的西装外套,猛地拉开包厢的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那扇厚重的门被他甩得“砰”一声巨响,震得我心脏都跟着缩了一下。
他走了。
他就这么,把我像一件用腻了的旧玩具一样,丢在了这里。
包厢里剩下的几个客户面面相觑,脸上写满了尴尬。他们都是跟着王总混饭吃的,老板都走了,他们自然也不会多留。几个人互相使了使眼色,纷纷找着借口站起身,嘴里说着“江总您慢用”,脚下抹油似的溜了。
转眼间,刚才还热闹非凡的包厢,就只剩下我和江辰,还有一桌子的狼藉。
空气安静得可怕,只剩下通风口“嗡嗡”的低鸣。我像个傻子一样站在原地,手脚冰凉,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被王总赶出来了,那个他给我租的、被我当成“家”的公寓,我今晚……回不去了。
我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弃子。
“他一直这么对你?”
一个清冷的,听不出任何情绪的声音在空旷的包厢里响起。是江辰。他终于开口了。
我抬起头,眼睛里瞬间涌上一层水雾,但我强忍着,不让它掉下来。我的骄傲,我那点可怜的、仅存的自尊,不允许我在他面前哭。
我扯了扯嘴角,想笑一下,却发现脸上的肌肉已经完全僵硬了。“江总,这不关你的事。”我的声音干涩沙哑,像砂纸磨过喉咙。
他沉默了。那双深邃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里面翻涌着我看不懂的情绪,复杂得像一片深海。
过了许久,他站起身,走到我面前。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身体绷得像一张拉满的弓。
他似乎察觉到了我的戒备,停住了脚步。然后,他从西装内袋里拿出皮夹,抽出一沓厚厚的、崭新的人民币,放在了桌上。
“打车回家吧。”他说,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谈论今天的天气。
“家?”我看着那沓刺眼的红色钞票,突然觉得无比讽刺,忍不住笑出了声,笑声里带着哭腔,“我没有家了。”
他看着我,眉头微不可察地蹙了一下。
最终,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包含了太多我来不及解读的东西。然后,他也转身,迈开长腿,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包厢。
从始至终,他没有叫过我一声“小晚”。
从始至终,他没有给我一句解释。
他就这样走了,留下我和一沓足以羞辱我所有过往的钞票。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那家会所的。当我回过神来时,已经站在了午夜冰冷的街头。城市的霓虹依旧闪烁,车流不息,可这一切的繁华都与我无关。
冷风像刀子一样刮在我的脸上,我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连衣裙,冻得瑟瑟发抖。我抱住自己的胳膊,却感觉不到一丝暖意。
我被抛弃了。彻彻底底地。
我恨王总的无情和羞辱,他用最残忍的方式告诉我,我在他眼里,连个屁都算不上。
可我更恨江辰的冷漠。七年的杳无音信,换来的就是今天的视而不见和一沓钞票的施舍吗?如果他真的有一点点在乎我,为什么不能问一句“你过得好不好”?为什么不能拉我一把?
还是说,在他眼里,我已经脏了,不值得他再多看一眼?
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高跟鞋踩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发出“嗒、嗒”的空洞声响。眼泪终于控制不住,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一颗地砸下来,迅速被冷风吹干,在脸上留下一道道冰凉的痕迹。
我走累了,就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下。看着远处高楼大厦里亮着的星星点点的灯火,每一盏灯后面,或许都是一个温暖的家。
可哪一盏,是属于我的呢?
04
我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里,枯坐了一整夜。
店里暖黄色的灯光,多少驱散了一些午夜的寒意。我买了一杯最便宜的热饮,双手捧着,试图从那点微薄的温度里汲取一丝力量。
我一遍又一遍地解锁手机,屏幕的光映着我憔悴的脸。微信列表里,王总的头像还是那个样子,但我们的聊天界面,最后一条消息是我发的“王总,我到了”,下面没有显示“对方已读”。我试着给他打了个电话,听筒里传来的是“您拨打的用户正忙”。
我知道,我被他拉黑了。干脆利落,不留一丝余地。
我完了。
这个念头,像一只冰冷的手,紧紧地扼住了我的喉咙。
失去了王总,意味着我不仅失去了那份看似光鲜的工作,失去了那个可以遮风挡雨的住所,更重要的是,我失去了我妈下个月的医药费来源。那家私立医院的账单,每一张都像催命符。
巨大的恐慌和绝望,像潮水一样,一波接着一波地向我涌来,几乎要将我彻底淹没。
我翻遍了手机通讯录,从上到下,几百个联系人,却找不到一个可以拨出去的号码。那些所谓的“朋友”,大多是酒桌上认识的,塑料情谊,风一吹就散了。我不敢告诉远在老家的亲戚我现在有多落魄,更不敢让我妈知道我其实过得一点都不好。
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我活成了一座孤岛。
便利店的玻璃窗外,天色开始泛起一丝鱼肚白。清洁工开始打扫街道,城市即将从沉睡中苏醒。新的一天要开始了,可我的路,在哪里?
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小时候。
那时候,我家和江辰家就住对门,是那种老式的筒子楼。我爸走得早,我妈一个人拉扯我很辛苦,院子里的孩子都欺负我,叫我“没爹的野孩子”。每次他们抢我东西,或者推我,都是江辰第一个冲出来,像个小英雄一样,把我护在身后。
他比我大五岁,却总是像个小大人一样照顾我。他会把学校发的唯一一个苹果,偷偷塞给我;会在下雨天,脱下自己的校服外套给我挡雨,自己淋得像只落汤鸡;他会爬上院子里最高的那棵香樟树,给我摘最甜的果子。
他曾对我说过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小晚,别怕,有哥在。”
那时候的“有哥在”,是我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里,最坚固的铠甲。
可现在呢?我的“哥哥”,用最冷酷的方式,亲手击碎了我的铠甲,然后转身离去,留下我一个人,在最黑暗的深渊里挣扎。
或许,时间真的能改变一切。七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干净的少年,变成一个冷漠的商人。也足够让一个天真的女孩,变成一个卑微的、为了钱可以出卖一切的女人。我们,早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就在我心如死灰,准备关掉手机,去人才市场看看有没有什么不需要学历的苦力活时,手机屏幕突然亮了一下,发出一声轻微的震动。
我麻木地点开,以为是运营商催缴话费的短信。
屏幕上跳出来的,是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消息。
消息很短,只有四个字。
“回来傍我。”
我的瞳孔,猛地收缩。
这个号码,我不认识。但这个语气,这种高高在上的、带着施舍和羞辱的命令口吻……是王总。
他没有拉黑我,他只是换了个号码。
我的第一反应,是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恶心。他把我像垃圾一样丢掉,看着我在泥潭里滚了一夜,现在,又想用这四个字,让我摇着尾巴,感恩戴德地爬回去?
屈辱,像一把烧红的烙铁,狠狠地烫在我的心上。
可是,理智却在疯狂地叫嚣着另一个声音。
回去吧,林晚。回去了,你妈的医药费就有着落了。回去了,你就不用睡便利店,不用去挤那个肮脏的隔断间。尊严?尊严能当饭吃吗?尊严能换救命的药吗?
我的手指悬在手机屏幕上方,剧烈地颤抖着。
是按下删除键,彻底斩断这条禁锢我的锁链,走向一个完全未知的、可能更加黑暗的深渊?
还是,低下我早已一文不值的头颅,回复一个“好”字,继续做回那只被豢养的金丝雀?
05
最终,我还是没有回复王总那条短信。
我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或许是江辰的出现,像一根刺,扎醒了我麻木已久的神经。我删掉了那个号码,也删掉了和他所有的聊天记录。
那天,我用身上仅剩的几百块钱,在城中村租下了一个只能放下一张床的隔断间。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隔壁夫妻吵架的声音,清晰得仿佛就在耳边。
这就是我的新生活。从云端,摔回了泥泞里。
我开始疯狂地投简历,找工作。可现实远比我想象的要残酷。没有大学文凭,又做了几年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助理”,正经公司根本看不上我。我去应聘餐厅服务员,人家嫌我没经验。
就在我快要绝望,准备接受一份在KTV做公主的工作时,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电话那头是一个声音很干练的女人,她自称是“江辰先生的助理”,问我明天是否有时间,去他们公司面试一个职位。
我愣了足足有半分钟。江辰?他怎么会有我的电话?他想干什么?
同情?施舍?还是又一场新的羞辱?
我的心里五味杂陈,但最终还是答应了。因为我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哪怕是毒药,只要能解眼前的渴,我也只能硬着头皮喝下去。
第二天,我换上我唯一一套看起来还算正式的白衬衫和西装裤,按照地址找到了江辰的公司。那是一栋矗立在市中心CBD的摩天大楼,气派辉煌,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眼的阳光。
走进那间宽敞明亮的办公室,我第一次感觉自己和江辰之间的距离,是如此的遥远,像是隔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银河。
面试的过程,比我想象的要平静。江辰坐在巨大的办公桌后面,全程公事公办,用“林小姐”来称呼我,脸上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他问了一些关于工作经验的问题,我只能含糊其辞。他似乎也不在意,最后直接告诉我,我被录用了,职位是行政助理,薪水足以支付我母亲的医药费,并且有富余。
他强调了一句:“这是一份干净的工作。”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讷讷地说了声“谢谢江总”。我不明白他到底想干什么,这种感觉就像是被人蒙着眼睛推着往前走,前方是悬崖还是坦途,一无所知。
但我还是接受了这份工作。至少,它能让我暂时摆脱王总的阴影,能让我堂堂正正地赚钱。
入职第一天,一切都像做梦一样。我有了自己的工位,领到了新的办公用品。同事们对我这个“空降兵”都有些好奇,但表面上还算客气。
下午,有一份紧急文件需要江辰签字。我拿着文件,怀着忐忑的心情,敲响了他办公室的门。
“请进。”
我推门进去,他正背对着我,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打电话。夕阳的余晖透过玻璃,给他挺拔的背影镀上了一层金边。他的侧脸线条硬朗,表情却是我从未见过的冷峻。
“……按我说的去做,不惜一切代价。”他低声对着电话那头说道,语气里带着一股不容置喙的强势。
挂掉电话,他转过身来,看到我,眼神恢复了白天的平静无波。
“江总,这份文件需要您签字。”我走上前,将文件递给他。
他点点头,接过文件,俯身在宽大的办公桌上准备签字。
就在他弯腰的那一瞬间,一件东西,从他没有扣好的西装内侧口袋里滑了出来,“啪”的一声,掉在了光洁的大理石地板上。
我下意识地弯腰去捡。
那是一张照片,一张被摩挲得边角已经微微发黄、起了毛边的旧照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