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只想着“村规民约”是村委会研究制定的,目的是为本村群众服务的,没想到“村规民约”却被个别村干部利用,成为其向企业乱收费和“强拿硬要”、寻衅滋事的借口,目前我们已经在全镇所有行政村规范“村规民约”制定流程,严把起草、审核、表决、备案各个关口,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2026年4月13日,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再次来到新密市平陌镇界河村对该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进行“回头看”时,平陌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向检察官说道。
“村规民约”之所以在新密市平陌镇政府所有行政村被规范化,源于新密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原来,新密市平陌镇界河村陈某甫在2018年4月当选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后,伙同另外几名村民组长,利用其主导制定的“村规民约”,自2020年以来“强拿硬要”、寻衅滋事向辖内数家矿山企业收取高额的土地使用费用,数额高达430万余元,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2025年3月,该院以陈某甫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7月,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新密市检察院公诉意见,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陈某甫等7人二年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的刑期,陈某甫还被并处罚金10万元。
陈某甫等7人虽然被判刑,但检察官们并没有就此止步,他们及时深挖案件背后基层治理漏洞,精准聚焦乡镇政府履职薄弱环节,及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通过“办案+治理+服务”的模式,将检察工作与服务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在赋能基层治理法治化同时,助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为尽快消除群众对界河村“村规民约”认识误区,新密市检察院积极深挖彻查寻找病灶,扎实开展延伸调查,精准发力破解难题。一方面,全面梳理卷宗、核实办案细节,锁定陈某甫利用“村规民约”制定各类土地使用费用名目,向数家矿山企业收取高额土地使用费的核心事实;另一方面,系统检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平陌镇政府法定职责,并组织界河村委、辖区企业、平陌镇政府等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村规民约”制定流程,共同分析违法违规条款出现原因。在充分调查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该院聚焦平陌镇政府在“村规民约”审核备案、小微权力监督、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的履职薄弱环节,从清查“村规民约”违法违规条款、强化平陌镇政府审核备案职责、加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等四个关键维度,于2025年4月向平陌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平陌镇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采纳建议,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对全镇20个村381条“村规民约”开展“全面体检”,建立问题台账逐项修改,确保程序合规、内容合法;二是邀请高校专家教授开展靶向法治培训,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全流程;三是畅通辖区企业维权绿色通道,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屏障。
新密市检察院还利用检察建议跟踪督办机制,与平陌镇政府保持密切沟通,全程提供法律支持、破解整改难题。截至目前,该院已督促、指导平陌镇对排查出的22条问题条款全部完成修改完善,并推动其从源头发力,督促构建三项长效治理机制:一是规范“村规民约”制定流程,严把起草、审核、表决、备案各个关口;二是常态化开展镇村干部法治培训,着力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完善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机制,固化联系走访、诉求办理、维权服务等务实举措。
平陌镇政府还创新采用“契约式”乡村治理和乡贤治理的模式,将“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订立为“村干部公约”和“村民协议”,成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和村民办事的准则,有效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形成了党员带动、村干部带头、全民参与的生动共治局面,培育了“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良好乡风民风。
新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密市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继续聚焦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形,依法运用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面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不断推进乡村治理契约化、民主化。”
新密市检察院还将该案办理情况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建议推动基层高效能治理》向新密市主要领导进行了报告。近日,新密市委书记程洋在该报告上作出批示:市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主动推动基层治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值得肯定。望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市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据了解,新密市委社会工作部已与新密市检察院会商签订《深化社检协作赋能基层治理合作协议》,标志着新密市“社会工作+检察监督”深度融合迈出关键步伐,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开启新篇章。
新密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密市委社会工作部与新密市检察院将以《深化社检协作赋能基层治理合作协议》为抓手,持续深化‘社会工作+检察监督’融合模式,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为新密市建设和谐、法治、友好的高品质城市注入更强专业力量。”
(通讯员 张胜利 丁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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